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春铁2024年松原三江公司冬季防护服制作业务外包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SYJCGS2024-0868)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春铁2024年松原三江公司冬季防护服制作业务外包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春铁经贸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非运输企业成本费,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无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无
4.维保条款:如中标人无法完成技术说明要求的工作,中标人应立即整改,若在履约期内同一问题超过3次仍未整改,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中标人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5.售后服务及要求:需按照技术说明保质保量的完成相应的工作,如因中标人原因导致产品有瑕疵或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需要进行现场了解的,可在标书售卖截止后两日内进行现场踏勘,联系人:王龙江 电话:18943800669。其他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及安全管理制度。
技术规格书、安全管理制度
A01包:
中标人必须保证足够人员在松原三江港公司开展生产加工业务,我公司有权对中标人的生产加工人员服务质量进行要求、监督。如果中标人的生产加工人员,对加工的产品达不到产品技术标准,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更换人员。如果中标人达不到日生产加工数量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以确保我公司生产加工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中标人不得将生产加工业务转包给第三方。中标人必须能够满足日生产加工能力冬季防护服1000件。中标人必须保证至少100人进驻松原三江港公司生产车间。
中标人入驻松原三江港公司的生产加工人员,必须符合国家用工规定,身体健康且年龄在30-45之间。对符合五险条件的必须购买五险,对不符合五险条件的,必须购买不少于200万元的意外险。中标人必须有专职的技术人员常驻松原三江港公司生产车间,与采购人对接生产加工产品的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采购方对中标人入场的生产加工人员,不提供食宿,不提供上下班人员接送。采购方仅负责技术前期及产品技术标准要求,材料出库、裁剪、缝纫制作、整烫钉扣、质检整理、包装入库,人员管理、生产组织、工资结算全部由中标人负责。
一、工艺要求:
主料:消光塔丝隆、纯棉防静电纱卡。辅料:5cm反光条、里子布、兜布等。
上衣工艺要求:领子为防风立领,领子顶端设置防护。底摆抽松紧带,调节绳。止口拉锁双头,上下部均有防护,止口内部两侧各一根拉链,组装胆使用。风挡下面订粘胶,左胸有两个挂鼻及可拆卸的单位刺绣标识。腰部前侧有两个内置兜,有兜盖,兜盖内置粘胶,腰部两侧有两个内置兜,并附有拉链。袖头为粘胶可调节式袖头。有商标、水洗标、号型标。内侧有衬布里子布。从肩部2侧至腰部有2条竖置5cm反光条,在腰部2周设置1周5cm反光条。
裤子工艺要求:腰部两侧有松紧带,内置斜插兜,后面有两个内置单牙兜。两个脚口均有粘胶调节。膝围处有2圈5cm反光条。腰部一周订一圈拉锁。
二、裁剪工艺标准:
1.裁剪前仔细检查有无破损、色差、脏污、油渍要做好标记,裁剪时设法避开。
2.铺布时幅面要对齐、平整顺色配套排放。
3.排版时要认真核对样板号型和通知单必须一致。样板纱向必须横平竖直,不得有偏斜现象。
4.推刀时按照严格的线迹走刀,刀口不能有偏差。剪口不超过0.5CM。
5.每个裁片要有标记,避免色差,便于配套。
三、缝制工艺标准:
1.明线、暗线针迹密度3公分12-14针。
2.各部位缝合线路针迹整齐、顺直、牢固无明显歪曲或推砌。无跳针开线、断线、松紧适宜。
3.肩缝、肩袖缝、侧缝、裤裆等易开裂部位,采用双道明线(0.1*0.6)公分。
4.防寒层缝制腰保持厚薄均匀,与覆盖层里外平顺,松紧适宜。
5.钉扣牢固,订线必须透布层。四眼扣订线应并列首尾结牢固。
6.锁扣眼应均称,完全开通,眼位布偏斜。扣与眼位相对,允许偏差不大于0.2CM。整理熨烫各部位要烫平、烫倒。保证衣服符合原有造型要求。要注意,服装表面清洁,不得有污点、油渍和水花等。
三、包装要求
按照计划生产、按照计划进行包装,羽绒服棉服外皮和内胆,羽绒裤棉裤外皮和内胆组合必须准确无误,不能串号串码。组合一起后按照计划进行装箱,箱子用胶带封好。
二、安全管理制度
(一)、人身安全相关要求:
1.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本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中标方的加工业务进行监督检查。
2.对外包加工人员的身份、合同、保险、加工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查验核实,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责令中标方立即整改,对拒绝整改的,予以清退出场,幷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甲方有权在加工过程中对乙方进行定期不定期的专项或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其问题整改不落实的,必要时给予经济处罚。
4.乙方必须加强对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 必须对参加生产加工人员进行岗位安全培训。
5.必须对岗位安全培训进行建档立案,备查。
6.必须对参加生产加工人员进行配备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7.如实申报参加加工人员名单,为参加加工的所有人员购买真实、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8、严格按照国家法规、行业标准及甲方安全规章制度组织生产,负责生产及进出场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遵守甲方的厂区安全、现场管理规定,做到安全生产、文明加工。
9.主动接受甲方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决不纵容包庇生产加工中的违规人员,对自查和甲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按安全生产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并落实。
10.乙方必须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对加工全过程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现场生产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切实有效地抓好加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11.合理设置生产岗位,落实岗位生产安全责任制,做好日常、定期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做好并保留文字记录。
(二)、作业安全相关要求
1.外包人员技术、能力不达标,现场作业中自身操作失误,造成产品质量不格,不合格产品按产品等价进行赔偿。
2.外包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造成材料浪费,承包方按照材料等价进行赔偿。
3.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外包人员操作失误,造成设备损坏,外包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4.设备设施必须保证性能优良、运转正常,要有专人管理,做好日常保养,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责任事故相关要求:
1.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外包人员发生的一切人身安全问题,由外包公司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2.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外包人员在作业中失职失责,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全部由外包方承担赔偿责任。
3.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制作加工过程中安全生产负全责,对生产加工过程发生的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自行承担一切民事赔偿及法律责任。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
1.投标人性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服务商
2.注册资金要求:无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无
4.供货业绩要求:无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缴纳国铁采购平台年度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项目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谈判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采购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采购文件及其他谈判资料。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4年9月5日8:00时起至2024年9月10日8: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文件获取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谈判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3谈判保证金金额
A01:17300元,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7.2款,汇缴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4.4购买采购文件后,除采购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比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即公布首次报价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一层101开标大厅。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 购 人:长春春铁经贸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立项人:曹俊波
立项人电话:18643895443 0324-24425
技术咨询人:王龙江
技术咨询人电话:18943800669
7.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联系人:温经理
电话:024-62080843 17740085397(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604657377@qq.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号:3301002209249050332
财务科长:024-62080700
文件工本费财务联系人:024-62080841
投标(谈判、履约)保证金财务联系人:024-62080847
开具工本费、服务费发票联系人:024-62080841
备注:文件工本费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服务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由财务科开具后通过投标人报名邮箱发送至各投标人,如有问题请联系财务科。
2024年09月04日
附件1: 采购业务外包明细表
采购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
备注 |
1 |
A01 |
羽绒服上衣外皮加工(含组装内胆) |
各号 |
件 |
10000 |
63 |
13 |
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单价(包含外皮和胆组装费) |
2 |
A01 |
羽绒裤外皮加工(含组装内胆) |
各号 |
条 |
1000 |
56 |
13 |
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单价(包含外皮和胆组装费) |
3 |
A01 |
棉服上衣外皮加工(含组装内胆) |
各号 |
件 |
2000 |
62 |
13 |
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单价(包含外皮和胆组装费) |
4 |
A01 |
棉裤外皮加工(含组装内胆) |
各号 |
条 |
1000 |
55 |
13 |
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单价(包含外皮和胆组装费) |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 A01包:吉林省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盼盼大路1179号
交货条件及状态:按照技术说明完成加工生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