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1010222210200001384-XM001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第八中学信息化运维经费基础环境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17.75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建思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小石桥胡同3号楼地下一层B11
中标金额:63.92万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真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康泽路3号院12号楼6层2单元601
中标金额:11.93万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华证万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35号东湖别墅V36
中标金额:41.9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
北京建思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小石桥胡同3号楼地下一层B11 | 91110108MA005GLCXC | 63.92 万元 |
北京真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房山区康泽路3号院12号楼6层2单元601 | 91110111MA01GHA649 | 11.93 万元 |
华证万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35号东湖别墅V36 | 91110105MA00741G3H | 41.9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
北京建思科技有限公司 | 八中国家级空中课堂录课基地及私有云平台运维服务 | 无 | 1 | 63.92万元 | 63.92万元 | 八中国家级空中课堂录课基地及私有云平台运维服务 |
北京真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真读服务 | 无 | 1 | 11.93万元 | 11.93万元 | 真读服务 |
华证万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甄别服务 | 无 | 1 | 41.9万元 | 41.9万元 | 甄别服务 |
项目用途:用于北京市第八中学信息化运维经费基础环境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简要技术要求:北京市第八中学信息化运维经费基础环境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第一包:甄别服务,1项;第二包:真读服务,1项;第三包: 八中国家级空中课堂录课基地及私有云平台运维服务,1项;
合同履行日期:自2022年06月15日起至2023年06月14日止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顺强、陈晖、许洪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96625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整顿招标代理收费的通知》(计价格[2002]520号)规定和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第一包代理费收取金额:7285元;第二包代理费收取金额:1789.5元;第三包代理费收取金额:1058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人信息:
第一包
供应商名称:华证万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35号东湖别墅V36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41.9万元。
第二包
供应商名称:北京真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康泽路3号院12号楼6层2单元601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11.93 万元。
第三包
供应商名称:北京建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小石桥胡同3号楼地下一层B11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63.92 万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第八中学
地址:
联系方式:许林,010-597335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兴众合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张娜,010-62270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娜
电 话: 010-62270599
专家书面推荐供应商.pdf专家书面推荐供应商.pdf
采购人书面推荐供应商.pdf采购人书面推荐供应商.pdf
北京市第八中学信息化运维经费基础环境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超长儿童甄别系统(第一包)20220530.pdf北京市第八中学信息化运维经费基础环境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超长儿童甄别系统(第一包)20220530.pdf
北京市第八中学信息化运维经费基础环境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八中国家级空中课堂录课基地(第三包)20220530.pdf北京市第八中学信息化运维经费基础环境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八中国家级空中课堂录课基地(第三包)20220530.pdf
北京市第八中学信息化运维经费基础环境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真读服务(第二包)20220530.pdf北京市第八中学信息化运维经费基础环境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真读服务(第二包)20220530.pdf
北京建思建思科技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北京建思建思科技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北京真读教育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北京真读教育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项目名称 | 北京市第八中学信息化运维经费基础环境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甄别服务(第一包) |
项目编号/包号 | ZXZH-FW-20220426/01 |
采购内容 | 2014年以北京市数字校园实验校为契机,启动学校数字化转型升级,推动信息化环境与信息系统两方面建设,完成北京八中数字校园建设、甄别服务建设、国家级空中课堂录课基地、北京八中私有云平台、交互式整本书阅读教学的真读平台等项目建设,开展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研究,大幅提升学校信息化服务能力和应用水平。推动一系列北京八中独有、先进、实验项目建设,并完成投入使用,后期继续推进“双百”示范基地、“双新”示范校等信息化条件支撑下项目建设与实施,由于学校技术团队专业技术人员少,信息化运维需要专业化运维服务,为保障已建成成果可持续应用,需增加信息化可持续运维经费保障。 |
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 碳商小组评审专家一致推荐供应商:华亚聘(北京)科拟有何神门立诚科材有限公司参手本项目竞争性碳商采购活动竞争性碳商采购活动。推荐理由:1、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碳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六条规定本项目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2、该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本人声明,与以上被推荐的供应商无以下利害关系:(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
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 评审专家签字:2022年6月1日 |
项目名称 | 北京市第八中学信息化运维经费基础环境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真读服务(第二包) |
项目编号/包号 | ZXZH-FW-20220426/02 |
采购内容 | 2014年以北京市数字校园实验校为契机,启动学校数字化转型升级,推动信息化环境与信息系统两方面建设,完成北京八中数字校园建设、甄别服务建设、国家级空中课堂录课基地、北京八中私有云平台、交互式整本书阅读教学的真读平台等项目建设,开展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研究,大幅提升学校信息化服务能力和应用水平。推动一系列北京八中独有、先进、实验项目建设,并完成投入使用,后期继续推进“双百”示范基地、“双新”示范校等信息化条件支撑下项目建设与实施,由于学校技术团队专业技术人员少,信息化运维需要专业化运维服务,为保障已建成成果可持续应用,需增加信息化可持续运维经费保障。 |
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 商小组评审专家一致推荐供应商:北京直凌自科发有限司、2北京天安源科科发有限公司参于本项目竞争性碳商采购活动竞争性碳商采购活动。推荐理由:1、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碳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六条规定本项目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2、该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本人声明,与以上被推荐的供应商无以下利害关系:(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
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 评审专家签字:2022年6月1日 |
项目名称 | 北京市第八中学信息化运维经费基础环境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八中国家级空中课堂录课基地及私有云平台运维服务(第三包) |
项目编号/包号 | ZXZH-FW-20220426/03 |
采购内容 | 2014年以北京市数字校园实验校为契机,启动学校数字化转型升级,推动信息化环境与信息系统两方面建设,完成北京八中数字校园建设、甄别服务建设、国家级空中课堂录课基地、北京八中私有云平台、交互式整本书阅读教学的真读平台等项目建设,开展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研究,大幅提升学校信息化服务能力和应用水平。推动一系列北京八中独有、先进、实验项目建设,并完成投入使用,后期继续推进“双百”示范基地、“双新”示范校等信息化条件支撑下项目建设与实施,由于学校技术团队专业技术人员少,信息化运维需要专业化运维服务,为保障已建成成果可持续应用,需增加信息化可持续运维经费保障。 |
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 碳商小组评审专家一致推荐供应商:北京建心科技有限公司,水容天恒知喜2批有限公司,创2科运航份有限公司,北来园庆科科限有公司参于本项目竞争性碳商采购活动竞争性碳商采购活动。推荐理由:1、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碳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六条规定本项目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2、该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本人声明,与以上被推荐的供应商无以下利害关系:(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
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 评审专家签字:2022年6月1日 |
项目名称 | 北京市第八中学信息化运维经费基础环境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真读服务(第二包) |
项目编号/包号 | ZXZH-FW-20220426/02 |
采购内容 | 2014年以北京市数字校园实验校为契机,启动学校数字化转型升级,推动信息化环境与信息系统两方面建设,完成北京八中数字校园建设、甄别服务建设、国家级空中课堂录课基地、北京八中私有云平台、交互式整本书阅读教学的真读平台等项目建设,开展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研究,大幅提升学校信息化服务能力和应用水平。推动一系列北京八中独有、先进、实验项目建设,并完成投入使用,后期继续推进“双百”示范基地、“双新”示范校等信息化条件支撑下项目建设与实施,由于学校技术团队专业技术人员少,信息化运维需要专业化运维服务,为保障已建成成果可持续应用,需增加信息化可持续运维经费保障。 |
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 碰商小组评审专家一致推荐供应商:北京直凌合科发有限司、2北京天堂源科电发展有限公司参于本项目竞争性碳商采购活动竞争性碳商采购活动。推荐理由:1、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碳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六条规定本项目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2、该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本人声明,与以上被推荐的供应商无以下利害关系:(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
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 评审专家签字:2022年6月1日 |
项目名称 | 北京市第八中学信息化运维经费基础环境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甄别服务(第一包) |
项目编号/包号 | ZXZH-FW-20220426/01 |
采购内容 | 2014年以北京市数字校园实验校为契机,启动学校数字化转型升级,推动信息化环境与信息系统两方面建设,完成北京八中数字校园建设、甄别服务建设、国家级空中课堂录课基地、北京八中私有云平台、交互式整本书阅读教学的真读平台等项目建设,开展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研究,大幅提升学校信息化服务能力和应用水平。推动一系列北京八中独有、先进、实验项目建设,并完成投入使用,后期继续推进“双百”示范基地、“双新”示范校等信息化条件支撑下项目建设与实施,由于学校技术团队专业技术人员少,信息化运维需要专业化运维服务,为保障已建成成果可持续应用,需增加信息化可持续运维经费保障。 |
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 碰商小组评审专家一致推荐供应商:华西聘(北京)科拟有限何神州立诚科材有限公司参手本项目竞争性碳商采购活动竞争性碳商采购活动。推荐理由:1、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碳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六条规定本项目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2、该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本人声明,与以上被推荐的供应商无以下利害关系: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
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 评审专家签字:2022年6月1日 |
项目名称 | 北京市第八中学信息化运维经费基础环境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八中国家级空中课堂录课基地及私有云平台运维服务(第三包) |
项目编号/包号 | ZXZH-FW-20220426/03 |
采购内容 | 2014年以北京市数字校园实验校为契机,启动学校数字化转型升级,推动信息化环境与信息系统两方面建设,完成北京八中数字校园建设、甄别服务建设、国家级空中课堂录课基地、北京八中私有云平台、交互式整本书阅读教学的真读平台等项目建设,开展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研究,大幅提升学校信息化服务能力和应用水平。推动一系列北京八中独有、先进、实验项目建设,并完成投入使用,后期继续推进“双百”示范基地、“双新”示范校等信息化条件支撑下项目建设与实施,由于学校技术团队专业技术人员少,信息化运维需要专业化运维服务,为保障已建成成果可持续应用,需增加信息化可持续运维经费保障。 |
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 商小组评审专家一致推荐供应商:北北京建心科技有限公司、水容天恒知喜科技有限公,京堡创2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化京园庆科科有限公司参于本项目竞争性碳商采购活动竞争性碳商采购活动。推荐理由:1、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碳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六条规定本项目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2、该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本人声明,与以上被推荐的供应商无以下利害关系:(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
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 评审专家签字:2022年6月1日 |
项目 名称 | 北京 市第 八中 学信 息化 运维 经费 基础 环境 运维 服务 采购 项目 甄别 服务 (第 一包 ) |
资金 来源 | 本次 预算 金额 为人 民币 118 万元 ,本 包金 额为 42 万元 。 |
条款号 | 内 容 |
1.2 | 采购代理:中兴众合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朝阳区日坛国际贸易中心 A 座 1319 室 邮 编: 100020 联 系 人:张娜 电 话:010-62270599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月坛南街支行 帐 号:11050138510000000751 |
2.1 | 合格的磋商响应人: 1、磋商响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 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磋商响应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税收违法 黑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 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的投标。 5、磋商响应人的资质要求:无 6、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 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投标。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响应人。 |
12.1 |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保证金形式:电汇/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特别提示: 如供应商采用汇款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须不迟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使用供 应商单位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账户信息如下),并将银 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及送达。 开户名(全称):中兴众合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
条款号 | 内 容 |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月坛南街支行 帐 号:11050138510000000751 如供应商采用保函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应当覆盖或者超过响应有效期。 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形式请投标人在转账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项目名称、包号及 用途 | |
14.1 | 响应文件有效期:90 个日历日 |
15.4 |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 1 份 副本: 2 份 电子版:1 份(标注单位名称) 备注 : 为 满足 采购 人 档案 馆存 档要 求 ,请 各供 应 商的 响应 文 件采 用左 侧固 定 胶装 ,并 将 响应 文件 签字 盖 章齐 全后 的 “正 本 ”文 件扫 描电 子 版, 扫描 格 式要 求: ① 采 用彩 色图 像 扫描 成 PDF 格 式; ② 分 辨率 为 300dpi |
17.1 |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 年 06 月 13 日 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 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
17.1 | 磋商时间:2022 年 06 月 13 日 9: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北京朝阳区日坛国际贸易中心 A 座 1319 室 |
24 | 成交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 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 审因素的 量化指标评审得 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 商的评审方法。 |
适用于本磋商响应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 适用于本磋商响应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
如果因磋商响应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则磋商响应人必须负责由此 造成的全部后果及费用,并补偿采购人的损失。 | |
其他 | 无效标条款: 1. 应交未交或未足 额缴纳有效的磋商保证金的; 2. 磋商响应文件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 封、签署、盖章的;; 3. 磋商有效期不满足 磋商文件要求的; 4. 提供选择性报价 的; 5. 磋商响应人磋商 总价超过财政预算的; 6. 未实质性响应 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 7. 磋商响应人不具 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 8.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 他实质性要求,且经评委评审将 导致不利 于采购人后果 的(磋商响应人对磋 商文件中磋商文件中带有“应 、应当 、须、必须、 不得”等字样条款的偏 离,均有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 9. 未按照资格证明文件 中要求,提供有 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 10. 在评审期间,试图影响 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 的任何活动的; 11. 付款条件不能响 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12. 在截止时间后送 达的响应文件。 |
条款号 | 内 容 |
询问、质疑与答复 | 1、供应商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 应商提出质疑的范围只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以及成交结果三个方面的事项。 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必须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 害,并提出受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2、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者竞争性磋商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对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质疑,采购单位 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 供应 商 应按 照财 政 部制 定 的《 政府 采 购质 疑 函范 本 》格 式( 可 从财 政 部官 方网 站 下 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 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 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4 、 供应 商 提出 质疑 时 ,应 以 书面 形式 向 招标 采 购单 位 提交 质疑 书 (原 件 )。 质疑 书 应 包括: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 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 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 章。 5 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娜 联系电话:010-62270599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日坛国际贸易中心 A 座 1319 室 6 采 购 人 或 采购 代 理 机 构 在 收 到 质疑 函 后 七 个 工 作 日 内作 出 答 复 , 并 以 书 面形 式 通 知 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 | 合同链接 | ||||
(填写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 | (填写“采购项 | (精确到万元) | (填写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的网址,合同中应当包含 | |||||
(填写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 | 目整体预留”“设置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 | (精确到万元) | (填写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的网址,合同中应当包含 | |||||
(填写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 | 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除采购项目全部预留”外,还应当填写预留给中 | (精确到万元) | (填写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的网址,合同中应当包含 | |||||
(填写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 | 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除采购项目全部预留”外,还应当填写预留给中 | 有关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 | (精确到万元) | |||||
(填写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 | 小企业的比例) | 有关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 | (精确到万元) | |||||
项目 名称 | 北京 市第 八中 学信 息化 运维 经费 基础 环境 运维 服务 采购 项目 八中 国家 级空 中课 堂录 课基 地及 私有 云平 台运 维服 务( 第三 包) |
资金 来源 | 本次 预算 金额 为人 民币 118 万元 ,本 包金 额为 64 万元 。 |
条款号 | 内 容 |
1.2 | 采购代理:中兴众合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朝阳区日坛国际贸易中心 A 座 1319 室 邮 编: 100020 联 系 人:张娜 电 话:010-62270599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月坛南街支行 帐 号:11050138510000000751 |
2.1 | 合格的磋商响应人: 1、磋商响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 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磋商响应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税收违法 黑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 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的投标。 5、磋商响应人的资质要求:无 6、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 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投标。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响应人。 |
12.1 |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保证金形式:电汇/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特别提示: 如供应商采用汇款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须不迟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使用供 应商单位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账户信息如下),并将银 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及送达。 开户名(全称):中兴众合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
条款号 | 内 容 |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月坛南街支行 帐 号:11050138510000000751 如供应商采用保函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应当覆盖或者超过响应有效期。 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形式请投标人在转账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项目名称、包号及 用途 | |
14.1 | 响应文件有效期:90 个日历日 |
15.4 |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 1 份 副本: 2 份 电子版:1 份(标注单位名称) 备注:为满足采购人档 案馆存档要求,请各供应商的响 应文件采用左侧固定胶装,并将 响应文件签字盖 章齐全后的“正本 ”文件扫描电子版 ,扫描格式要求 :①采用彩色图像 扫描成 PDF 格式; ②分辨率为 300dpi |
17.1 |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 年 06 月 13 日 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 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
17.1 | 磋商时间:2022 年 06 月 13 日 9: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北京朝阳区日坛国际贸易中心 A 座 1319 室 |
24 | 成交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 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 审因素的 量化指标评审得 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 商的评审方法。 |
适用于本磋商响应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 适用于本磋商响应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
如果因磋商响应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则磋商响应人必须负责由此 造成的全部后果及费用,并补偿采购人的损失。 | |
其他 | 无效标条款: 1. 应交未交或未足 额缴纳有效的磋商保证金的; 2. 磋商响应文件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 封、签署、盖章的;; 3. 磋商有效期不满足 磋商文件要求的; 4. 提供选择性报价 的; 5. 磋商响应人磋商 总价超过财政预算的; 6. 未实质性响应 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 7. 磋商响应人不具 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 8.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 他实质性要求,且经评委评审将 导致不利 于采购人后果 的(磋商响应人对磋 商文件中磋商文件中带有“应 、应当 、须、必须、 不得”等字样条款的偏 离,均有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 9. 未按照资格证明文件 中要求,提供有 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 10. 在评审期间,试图影响 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 的任何活动的; 11. 付款条件不能响 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12. 在截止时间后送 达的响应文件。 |
条款号 | 内 容 |
询问、质疑与答复 | 1、供应商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 应商提出质疑的范围只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以及成交结果三个方面的事项。 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必须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 害,并提出受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2、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者竞争性磋商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对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质疑,采购单位 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 供应 商 应按 照财 政 部制 定 的《 政府 采 购质 疑 函范 本 》格 式( 可 从财 政 部官 方网 站 下 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 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 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4 、 供应 商 提出 质疑 时 ,应 以 书面 形式 向 招标 采 购单 位 提交 质疑 书 (原 件 )。 质疑 书 应 包括: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 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 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 章。 5 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娜 联系电话:010-62270599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日坛国际贸易中心 A 座 1319 室 6 采 购 人 或 采购 代 理 机 构 在 收 到 质疑 函 后 七 个 工 作 日 内作 出 答 复 , 并 以 书 面形 式 通 知 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 | 合同链接 | ||||
(填写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 | (填写“采购项 | (精确到万元) | (填写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的网址,合同中应当包含 | |||||
(填写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 | 目整体预留”“设置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 | (精确到万元) | (填写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的网址,合同中应当包含 | |||||
(填写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 | 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除采购项目全部预留”外,还应当填写预留给中 | (精确到万元) | (填写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的网址,合同中应当包含 | |||||
(填写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 | 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除采购项目全部预留”外,还应当填写预留给中 | 有关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 | (精确到万元) | |||||
(填写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 | 小企业的比例) | 有关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 | (精确到万元) | |||||
项目 名称 | 北京 市第 八中 学信 息化 运维 经费 基础 环境 运维 服务 采购 项目 真读 服务 (第 二包 ) |
资金 来源 | 本次 预算 金额 为人 民币 118 万元 ,本 包金 额为 12 万元 。 |
条款号 | 内 容 |
1.2 | 采购代理:中兴众合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朝阳区日坛国际贸易中心 A 座 1319 室 邮 编: 100020 联 系 人:张娜 电 话:010-62270599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月坛南街支行 帐 号:11050138510000000751 |
2.1 | 合格的磋商响应人: 1、磋商响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 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磋商响应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税收违法 黑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 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的投标。 5、磋商响应人的资质要求:无 6、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 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投标。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响应人。 |
12.1 |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保证金形式:电汇/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特别提示: 如供应商采用汇款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须不迟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使用供 应商单位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账户信息如下),并将银 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及送达。 开户名(全称):中兴众合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
条款号 | 内 容 |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月坛南街支行 帐 号:11050138510000000751 如供应商采用保函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应当覆盖或者超过响应有效期。 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形式请投标人在转账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项目名称、包号及 用途 | |
14.1 | 响应文件有效期:90 个日历日 |
15.4 |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 1 份 副本: 2 份 电子版:1 份(标注单位名称) 备注:为满足采购人档 案馆存档要求,请各供应商的响 应文件采用左侧固定胶装,并将 响应文件签字盖 章齐全后的“正本 ”文件扫描电子版 ,扫描格式要求 :①采用彩色图像 扫描成 PDF 格式; ②分辨率为 300dpi |
17.1 |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 年 06 月 13 日 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 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
17.1 | 磋商时间:2022 年 06 月 13 日 9: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北京朝阳区日坛国际贸易中心 A 座 1319 室 |
24 | 成交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 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 审因素的 量化指标评审得 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 商的评审方法。 |
适用于本磋商响应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 适用于本磋商响应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
如果因磋商响应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则磋商响应人必须负责由此 造成的全部后果及费用,并补偿采购人的损失。 | |
其他 | 无效标条款: 1. 应交未交或未足 额缴纳有效的磋商保证金的; 2. 磋商响应文件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 封、签署、盖章的;; 3. 磋商有效期不满足 磋商文件要求的; 4. 提供选择性报价 的; 5. 磋商响应人磋商 总价超过财政预算的; 6. 未实质性响应 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 7. 磋商响应人不具 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 8.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 他实质性要求,且经评委评审将 导致不利 于采购人后果 的(磋商响应人对磋 商文件中磋商文件中带有“应 、应当 、须、必须、 不得”等字样条款的偏 离,均有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 9. 未按照资格证明文件 中要求,提供有 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 10. 在评审期间,试图影响 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 的任何活动的; 11. 付款条件不能响 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12. 在截止时间后送 达的响应文件。 |
条款号 | 内 容 |
询问、质疑与答复 | 1、供应商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 应商提出质疑的范围只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以及成交结果三个方面的事项。 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必须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 害,并提出受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2、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者竞争性磋商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对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质疑,采购单位 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 供应 商 应按 照财 政 部制 定 的《 政府 采 购质 疑 函范 本 》格 式( 可 从财 政 部官 方网 站 下 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 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 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4 、 供应 商 提出 质疑 时 ,应 以 书面 形式 向 招标 采 购单 位 提交 质疑 书 (原 件 )。 质疑 书 应 包括: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 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 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 章。 5 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娜 联系电话:010-62270599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日坛国际贸易中心 A 座 1319 室 6 采 购 人 或 采购 代 理 机 构 在 收 到 质疑 函 后 七 个 工 作 日 内作 出 答 复 , 并 以 书 面形 式 通 知 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 | 合同链接 | ||||
(填写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 | (填写“采购项 | (精确到万元) | (填写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的网址,合同中应当包含 | |||||
(填写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 | 目整体预留”“设置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 | (精确到万元) | (填写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的网址,合同中应当包含 | |||||
(填写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 | 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除采购项目全部预留”外,还应当填写预留给中 | (精确到万元) | (填写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的网址,合同中应当包含 | |||||
(填写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 | 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除采购项目全部预留”外,还应当填写预留给中 | 有关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 | (精确到万元) | |||||
(填写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 | 小企业的比例) | 有关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 | (精确到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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