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肿瘤医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公开
根据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3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相关规定,我公司将排污许可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公开。
一、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四平市肿瘤医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91220300307889609P
法定代表人:孟春
行业类别:专科医院
生产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兴红路2518号
联系方式:19904347711
生产经营:内科,外科,微创介入科
生产周期:连续生产
建设规模:病床数300、员工总数192、医务人员数141、平均日住院人数242、平均日门诊就诊人数102
二、排污信息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厂区有组织废气来源于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硫化氢,废气通过一根距地面15m高排气筒排出,排放口编码为DA002。厂界有组织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限值。
(2)无组织废气
厂区污水处理站会产生氨、硫化氢、甲烷、氯气等无组织废气,产生恶臭区域加罩或加盖并定期喷洒除臭剂。厂界有组织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
厂区废水包括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医疗废水与生活污水经过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经监测,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
3、噪声
本院噪声主要来源于工作运行的污水处理设备以及各个大型医疗设备。经监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表1,3类排放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医疗废物、废药品、实验废物、污水站污泥、未被感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输液袋及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废药品、实验废物、污水站污泥为危险废物,均由有资质单位运走处理;未被感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输液袋及生活垃圾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未被感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输液袋出售至回收单位。
三、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污水处理站废气
厂区废气来源于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硫化氢、甲烷、氯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采用加盖密封并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可以有效减少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的产生。
(2)厂区废水包括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医疗废水与生活污水进入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经过沉淀法+二氧化氯消毒+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法达标处理后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四平市环境保护局,四环审(表)字【2018】43号《关于四平市肿瘤医院有限公司四平市肿瘤医院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8年8月28日。
(2)四平市生态环境局,91220300307889609P001Q,《排污许可证》,2021年9月8日。
五、月、季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相关内容
详见附件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