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临港经济示范区产城融合建设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西地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发布时间:2023-08-24 02:4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北仑临港经济示范区产城融合建设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西地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仑临港经济示范区产城融合建设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西地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人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煦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出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仑临港经济示范区产城融合建设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西地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新碶街道沿海永丰北片区,东至甬江路规划路段,南至沿海路规划路段,西至黄海路规划路段,北至进港路规划路段。
2.2建设规模:总项目用地面积约67750平方米,容积率2.8,总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8.9万平方米,拟建集卡服务中心、保障性租赁住房、商业及相关配套设施。Ⅰ标段项目用地面积约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Ⅱ标段项目用地面积约2.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
项目建设费:约19亿元,其中Ⅰ标段建安造价暂估6.9亿元;Ⅱ标段建安造价暂估5.7亿元。
2.3招标范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负责实施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工程咨询服务。服务范围包括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除已完成或已委托)。具体内容如下(细则详见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项目管理服务:包括办理委托人建设手续;综合协调管理;与政府部门以及周边环境的协调沟通;合约管理;材料管理;设计管理;资料管理;现场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管理服务;配套单位管理;根据委托人指令对本项目全部或部分内容提供成本优化咨询服务;竣工验收及项目移交;配合委托方完成企业自主交易、电子竞价采购及中介超市的发包工作;配合审计服务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相关服务工作等。
Ⅰ标段:除完成本标段以上服务内容外,受托人须对整个项目(包括Ⅰ标段和Ⅱ标段)的管理工作起牵头引领的作用,另须负责上述服务内容中以项目为单位的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报批、各类计划/报表/台账/方案等资料的编制汇总、与政府部门以及周边环境的外部协调、标段之间的内部协调等。
Ⅱ标段:除完成本标段以上服务内容外,受托人须无条件配合Ⅰ标段受托人的协调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及时提报各类计划/报表/台账/方案等资料给Ⅰ标段受托人进行整理汇总、配合项目内部及外部的协调工作等。
(2)工程监理服务:指本项目的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监理工作内容包括各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环境保护监理等。
(3)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Ⅰ标段:包含本项目设计概算审核,及本标段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造价咨询、结算初审等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内容;Ⅱ标段:包含本标段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造价咨询、结算初审等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内容。
2.4招标标段数:2 ;
2.5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
Ⅰ标段:10164839元(其中监理费(含项目管理费)报价上限为7763524元;造价咨询费报价上限为2401315元);
Ⅱ标段: 8241203元(其中监理费(含项目管理费)报价上限为6634753元;造价咨询费报价上限为1606450元)。
2.6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保修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之日止。
2.7质量控制目标: 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安全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标准;进度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进度标准;投资控制目标:不超过经批准的概算投资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Ⅰ标段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派遣):应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有效期内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除外)),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含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派遣):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4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造价咨询单位派遣):具有有效期内的土建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除外)。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1)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Ⅱ标段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派遣):应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有效期内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除外)),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含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派遣):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4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造价咨询单位派遣):具有有效期内的土建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除外)。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1)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4.3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请登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办理。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电子交易平台运行费),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投标人同时参加2个标段投标的,须分别递交相应标段的投标文件,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六、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灵江路366号门户商务大楼16楼
联 系 人:徐嘉埴
联系电话:0574-8688713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众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北仑新大路1069-2号数字科技园C座211室
联 系 人:马建能
联系电话:0574-86838378
电子邮件:16906641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