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安吉新升物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传媒谷C栋3号楼租赁代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HZJNAJ-2024002
二、磋商项目:传媒谷C栋3号楼租赁代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 名称 | 采购需求 | 备注 |
1 |
传媒谷C栋3号楼租赁代理服务项目 |
大厦概况:传媒谷C栋3号楼可租面积为11456.04㎡,标准层面积约1370㎡,总高10层,一层为商业,面积为548.44㎡;3-10层为办公,面积为10907.6㎡,车位88个,位于上海市闵行区七宝生态商务区内,周边商业、文化配套齐全,包括宝龙城、先番城、七宝万科广场、万象城等商业综合体,以及宝龙美术馆、上海海派艺术馆和闵行博物馆等文化地标。东向直面闵行文化公园,生态环境优势独特。区位交通便捷,配备大虹桥双地铁(地下室即地铁站口),距离虹桥商务区直线距离仅3公里,车行或地铁10分钟可到达。 服务内容:租赁代理机构提供租赁代理服务,由租赁代理服务机构全面负责开展租赁工作,提供本项目系列租赁策略顾问、市场推广、物料准备及活动组织、驻场租赁代理、现场客户接待、跟进、谈判、租赁合同模板等文件的编辑、制定、法律法规合规性审核、第三方中介的配合等工作。 |
(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服务期满,租赁代理机构完成了本项目第一年招标人去化总目标要求且招标人满意其服务质量的,招标人可以与租赁代理机构续签下一年的合同,招标人有续签合同的决定权),下一年的去化目标按照上一年的去化情况重新拟定。 |
注:基本月费标准不得超过2万元,成交佣金不得超过首年首月合同租赁面价租金的2.5倍(含渠道佣金和代理佣金)。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成立年限应在五年及以上;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发售时间: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发售地点: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金融中心14楼)。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4、报名方式:本项目接受电子邮件或邮寄形式报名,报名前事先电话联系代理公司。如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请将报名资料上传至644655760@qq.com,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0572-5076515。
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29日下午14:00时。
磋商时间:2024年1月29日下午14:00时。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及磋商地址: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安吉县胜利西路38号(第一国际城)1幢8楼开标室
磋商地址:安吉县胜利西路38号(第一国际城)1幢8楼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本次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00元。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到帐,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形式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2010 0009 4528 523
十一、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anji.gov.cn/)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答复,并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按次序纵向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A、报名表;
B、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副本复印件一份;
C、供应商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联系方式;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代理费用:
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十四、采购人、采购监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浙江安吉新升物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72-5030160
2、采购代理机构: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572-5076515/13017902883
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产投集团项目管理部
联系电话:0572-5059712
浙江安吉新升物产管理有限公司
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