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1200-01293
预算金额133.61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2022/09/30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09
公告正文

2022年09月30日 03:51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铁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新增需求、数据云备份、电子证照对接、自由职业者缴存系统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铁岭市财政金融审计服务中心本级
行政区域 铁岭市 公告时间 2022年09月30日 03:5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2年09月28日至2022年09月30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610房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2年10月09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 ¥133.617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路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3464094066
采购单位 铁岭市财政金融审计服务中心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凡河新城区金沙江路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74841004
代理机构名称 铁岭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岭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路先生-13464094066
附件:
附件1 铁岭住房公积金采购项目(服务磋商).docx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铁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新增需求、数据云备份、电子证照对接、自由职业者缴存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9-28 至 2022-09-30
撰写单位: 铁岭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岭市政府采购中心) 撰写人: 路泰尧
(铁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新增需求、数据云备份、电子证照对接、自由职业者缴存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铁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新增需求、数据云备份、电子证照对接、自由职业者缴存系统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0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1200-01293
项目名称:铁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新增需求、数据云备份、电子证照对接、自由职业者缴存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36,170.00
最高限价(元):1,336,170
采购需求:查看

为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促进政务公开,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住建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公积金中心“优化业务流程,健全服务制度;完善服务设施,改善服务环境;加快信息化建设,创新服务方式;强化人员素质,提升服务质量”。

目前倡导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是指各级政府及其管理机构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整合各类政务服务公开和业务办理收发环节等信息,通过网上大厅、办事窗口、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结合第三方平台,为公民、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政务服务。以方便群众办事为中心,以互联网为手段,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等群众办事所需要的全部事项串联起来,消除分割与独立,强化整合、协同、衔接和共享。

随着相关政策法规的不断出台、体制改革的不断完善、社会环境发展的不断进步、业务管理的不断提高、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的不断增长,缴存人数的不断增加,用户对公积金管理、服务、使用等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促使公积金管理局无论从管理、服务、效率等方面必须要有一个全新的认识与变革。随着技术的不断成熟、理念的不断创新、上级相关部门新政策的不断出台,公积金管理与服务将不断的发展、完善,因此必须在原有系统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升级完善,中心拟通过“核心系统新增需求、数据云备份、电子证照对接、自由职业者缴存系统项目”来继续提升服务水平,实现以智能化、信息化进一步简化业务流程、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进一步丰富完善管理系统,将使中心在提高内部管理效率的同时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本次项目铁岭中心按要求并结合《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计划实施“核心系统新增需求、数据云备份、电子证照对接、自由职业者缴存系统项目”。进一步拓展住房公积金服务手段,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

此次项目建设必须保证和延续铁岭中心现有业务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及数据安全。开发平台要求使用铁岭中心现有的工作流平台、业务组件化平台、综合服务平台和资金结算平台,要求开发过程不影响铁岭中心业务运行。建设过程中如果涉及中心相关外联单位、银行及核心业务系统开发商、或其他第三方的技术对接,相关工作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解决。系统原有架构及平台具体说明如下。

1、业务服务平台系统:平台封装目前绝大多数的公积金业务品种,进行参数化设计,实现功能的复用。实现业务逻辑的组件化开发,方便维护与开发。可以根据开发人员配置的相关数据,调用关系完成一个业务从开始到结束的流程处理,使业务系统可以随着公积金业务的发展而不断扩展,并尽可能地减少业务系统的开发量和维护量。业务服务组件平台提供开发平台、测试平台、运行平台、批量控制平台、系统日终功能。

2、工作流平台系统:实现住房公积金全业务流转过程的信息化,能够对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进行灵活的流程配置,并通过计算机来强化流程的执行控制,以达到管理控制和规划执行的目的。实现资料事前图像实时采集、事中与业务流同步流转使用,最后归档管理的影像工作流同步。工作流引擎对管理业务流程(工作流)的各个环节提供软件服务,比如流程执行、流程路由安排、规则管理、模拟和建模管理,以及工作流分析。

3、综合服务平台系统:现有综合服务后台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建设,符合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信息化建设导致的要求。系统负责对各电子渠道服务活动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客户信息、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业务标准、统一业务接口、统一服务后台管理,支持多种渠道间协同接力服务,可在全部渠道提供实时业务数据和在线人工服务。提供客服中心客服工作的流程及规范信息化,提供客服平台共享数据管理和系统运行的基本设置,如客户管理、消息管理、座席管理、渠道管理、签约管理、业务接口等,进一步丰富了公积金服务手段,提升了公积金服务水平,拓宽了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与缴存职工的信息互动渠道。

后台系统与电子渠道间通过网络区域隔离、访问控制、网络设备防护等网络安全措施提供网络安全,渠道系统按照不同特点综合采用数字签名、核心业务数据和敏感数据加密、用户名密码及手机短信验证码认证、数字证书认证等手段确保客户数据安全和应用安全。

4、资金结算平台:公积金信息系统作为一个综合性业务服务应用系统,在其使用中势必会和许多外围系统存在直接或间接地关联,包括委托银行、相关合作机构、上级监管部门等。传统的数据交换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式下的服务需要,从自助终端、呼叫中心、网上服务、短信,再到网上营业厅及实时资金服务,服务渠道的增加导致专用前置系统的不断增加,业务模式的改变导致前置系统不断地打“补丁”。错综复杂的前置系统严重影响主机系统的运行效率和业务的稳定性。新的数据交换平台就是对这些繁杂的前置系统进行抽象和归纳,重新构建各服务渠道处理规则,统一将来自这些服务渠道的业务请求发送到综合业务系统中处理,将不同的技术实现、接口参数转化为统一的交易处理。由系统内部统一的交易处理组件完成业务、数据处理动作。

资金结算平台(含数据交换、数据整合、数据处理、统一对外接入功能)实现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与外部信息系统之间进行互联访问的数据交换、数据整合、数据处理的服务。

主要内容需包括:

设内

量/

1

新增需求

核心业务系统新增需求

实现:微信小程序异地转移接续办理;对核心业务系统进行改造;完善网上35项政务事项。

1套

2

云备份

数据云备份

作为公积金核心业务的数据备份中心,建立最基本的数据备份系统。

1项

3

电子证照对接

电子证照对接

通过接口调用使用电子证照数据库中的证照信息,保障电子档案真实有效。

1套

4

自由职业者

自由职业者缴存系统

在原系统中增加单独的灵活就业人员管理子系统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开户、缴存、提取、贷款进行管理。

1套

1、异地转移接续对接要求

生产上线复用住建部结算应用系统网络,无需重新提交开通网络申请;

复用与转移接续平台约定的通信协议,共用会话密钥;

转入地中心上报测试数据;

转入地中心发起“共享及小程序测试申请”工单;

通过渠道模拟发起职工单笔转入申请发送,中心测试确保覆盖三个接口;

转入地中心业务测试系统通过转移接续测试系统办理转移接续业务;

转出地中心受理转移接续业务,并通过转移接续测试系统返回相关数据。

确认办理结果数据是否返回小程序。

2、异地转移接续接口-新增标准接口

1)标准规范要求

公积金中心接入网络结构、通信标准以及原有转移接续处理流程需依据《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转移接续V1.6(正式版)》文档。

2)接口要求:

职工单笔转入申请发送

职工发起转入申请联系函信息查询

职工申请受理状态推送

具体要求如下:

1.账户续冻结

核心业务系统新增账户续冻结功能;

添加对应审批流程;

添加电子档案相关处理。

2.贷款凭证添加条款

核心业务系统贷款子系统下贷款凭证添加相应条款;

添加电子档案相关处理。

3.异地缴存证明凭证调整

核心业务系统异地缴存证明凭证打印处调整凭证样式、调整数据来源及抽数逻辑。

4.个人基本信息查询上报

核心业务系统个人基本信息查询功能产出的查询明细,政务服务事项上报模块增添上报该部分数据。

5.异地转出封存六个月由按月改为按日

核心业务系统异地转出,修改校验时间颗粒度,由原来的封存六个月按月计数改为从封存之日起按日计数直至六个月。

6.贷款咨询时取消租房提取校验

核心业务系统贷款子系统下,贷款咨询功能受理过程中原有租房提取相关的校验进行取消。

7.补缴审批流程变更

核心业务系统归集子系统下补缴功能,审批流程变更:企业(除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补缴需要筹资科科长审批,其他不需要,取消往年判定)。

8.租房提取不动产提取信息查询增加提示信息

核心业务系统提取子系统下,租房提取原有不动产提取信息查询接口添加查询结果提示信息。

9.购房提取不动产贷款信息查询和不动产提取信息查询增加房屋坐落检索条件

核心业务系统提取子系统下,购房提取原有不动产贷款信息查询和不动产提取信息查询增加房屋坐落检索条件,对应查询接口增加检索字段。

10.贷款合同信息查询新增剩余期数字段

核心业务系统贷款子系统下,贷款合同信息查询接口入参新增一个剩余期数字段,回参新增对应查询结果字段。

11.一网通办单位开户增加撤销功能

核心业务系统一网通办单位开户增加撤销功能,区域代码需要更换字段并转译成具体汉字名称,同时添加撤销按钮,提交时逻辑删除业务。

12.转出中心接收失败时反馈失败原因

核心业务系统异地转移,移转失败反馈表调整,调整凭证以显示接收失败原因。

13.贷款停息挂账

核心业务系统贷款子系统,新增贷款停息挂账功能。

添加对应审批流程;

添加电子档案相关处理。

14.贷款停息入账

核心业务系统贷款子系统,新增贷款停息入账功能。

添加对应审批流程;

添加电子档案相关处理。

政务服务事项是网上政务服务的基础,是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在网上信息公开、规范运行和有效监督的依据。铁岭中心接入全省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按照国办最新规范标准,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行标准化、精细化梳理,补充完善目录清单、实施清单要素进行,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库汇聚、一库管理、数据同源。通过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数据的上报,市共享交换平台与省共享交换平台进行对接,打通办理数据上报通道并按照标准增量上报。

具体要求如下: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注销

要求:修改核心业务系统,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

(1)同城转移:要求实现职工个人账户从原单位管理户直接转入新单位管理户;

(2)异地转移:要求通过核心业务系统开发并完成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政务服务事项。

3、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比例缴存

要求:通过核心业务系统开发并完成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比例缴存政务服务事项。

4、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

要求:通过核心业务系统开发并完成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政务服务事项。

5、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要求:通过核心业务系统开发并完成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事项。

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

要求:通过核心业务系统开发并完成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政务服务事项。

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

要求:通过核心业务系统开发并完成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政务服务事项。

8、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

要求:通过核心业务系统开发并完成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事项。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要求:通过核心业务系统开发并完成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事项。

10、无房职工租房自住提取住房公积金

要求:通过核心业务系统开发并完成无房职工租房自住提取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事项。

11、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要求:通过核心业务系统开发并完成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事项。

一、容灾建设目标

异地容灾备份系统(要求非同城)作为公积金核心业务的数据备份中心,建立最基本的数据备份系统。

要求数据实时复制到容灾中心,延迟不高于30分钟。当铁岭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生灾害或严重故障,生产数据丢失需要重建时,要求容灾中心24小时以内回流全量数据;并支持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部分恢复和全量恢复。

异地容灾备份系统应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及可用性,在数据备份完成后,应对数据的完整性以及数据可用性进行评估验证,能够通过白屏工具进行数据校验,结构化数据支持使用自定义SQL进行数据验证,非结构化数据支持使用MD5值进行数据校验。

二、容灾服务要求

1、对数据库每天进行当前实点备份,包含数据及归档日志,每周一次0级全量备份,其他时间做1级基于上一次全量的增量备份。非结构化数据(如电子档案)做永久增量备份,即中心生产端的删除操作不同步。

2、容灾系统应保留中心历史数据5周,并可以恢复到5周

内任意时间点的历史数据。

3、当公积金管理中心生产数据出现意外情况,短期内不可使用时,可以随时利用灾备数据进行问题分析处理,在中心提出问题后,必须立刻做出响应,并与6小时内给出分析结果。

4、容灾系统应具备灵活的数据恢复能力,可以根据中心的实际需要提供整库的恢复和单表数据恢复两种方式。

5、能够对结构化数据提供实时和异机恢复数据校验二种校验机制。实时数据校验需通过白屏工具与中心生产环境当前数据进行实时比对验证;异机数据恢复可对过去某个时间点的数据进行验证,一年可提供数据有效性校验12次。

6、服务周期内提供1次灾备演练服务,模拟灾难发生场景后完成相关环境重建工作。服务包括编制灾备演练方案、应用程序验证,确保短时间内恢复业务系统正常运行,并最终形成中心灾备工作指导书。

7、容灾系统应具备专业的数据库管理人员,按日检查灾备软件的运行情况。

8、能够对容灾系统整体运行环境进行7x24小时监控

1)任何时间出现任何报警均有人员第一时间处理,可以通过邮件、短信、微信进行告警通知。

2)通过系统界面可直观的展示出数据复制状态、服务器定时任务执行结果及应用容灾的健康状态,使容灾工作不再依赖人工,提升容灾工作的可靠性。

三、服务时间要求

异地容灾服务需要服务商提供全包服务,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为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并支持业务在线办理,全省电子证照服务及数据需与统一电子正在系统进行对接和数据汇聚。中心按照省电子证照小组电子证照表结构汇聚历史数据,通过省共享交换平台级联通道汇聚证照历史数据;统一电子证照系统将证照数据抽取到省电子证照数据库中。同时,公积金需要在核心业务系统中嵌入电子证照查询接口,通过接口调用使用电子证照数据库中的证照信息,助力业务实现,保障电子档案真实有效。

涉及功能要求如下:

1.单位缴存登记及开户

2.个人账户设立

3.单位缴存登记注销

4.单位信息变更

5.个人信息变更

6.个人账户集中封存

7.个人账户转移

8.个人账户并户

9.单位缴存比例变更

10.单位缓缴

11.单位解除缓缴

12.个人账户封存

13.个人账户启封

14.个人缴存基数变更

15.个人缴存比例变更

16.个人账户冻结

17.个人账户解冻

18.汇缴登记

19.补缴登记

20.暂存款登记

21.个人退缴

22.暂存款退款

23.单位暂存款调账

24.个人调账

25.个人基本资料变更

26.单位资料变更

27.异地转移联系函打印

28.单位基本银行账户维护

29.缴存单位付款账号维护

30.个人短信业务

31.打印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异地转入

32.处理联系函-异地转出

33.购买住房提取

34.偿还购房商业/组合贷款本息提取

35.偿还购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

36.租房提取

37.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

38.大病医疗提取

39.离休、退休提取

40.死亡提取

41.出境定居提取

4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

43.外部转出

44.法院扣划-销户

45.法院扣划

46.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

47.开具单位缴存证明申请

要求:在原系统中增加单独的灵活就业人员管理子系统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开户、缴存、提取、贷款进行管理。

灵活就业人员分为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和自由职业者两类。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已在铁岭市正常参加养老保险,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自谋职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以及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的自主就业或非正规就业人员、劳务用工人员等 。

在现有系统中增加单独的灵活就业人员管理子系统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开户、缴存、提取、贷款进行管理。其中基数调整、封存、启封、托收协议可以在微信、APP中进行申请,柜面具体业务功能模块要求如下:

1、灵活就业人员单位开户

2、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开户

3、灵活就业人员托收缴存

4、灵活就业人员柜面汇缴

5、灵活就业人员柜面补缴

6、灵活就业人员托收协议变更

7、灵活就业人员基数调整、比例调整

8、灵活就业人员封存(停缴)

9、灵活就业人员启封(续缴)

10、灵活就业人员冻结

11、灵活就业人员解冻

12、灵活就业人员转移(同城、异地)

13、部分提取(购房、租房、还贷、大病)

14、销户提取(退休、死亡、出境定居、丧失劳动能力)

15、灵活就业人员结息

16、灵活就业人员贷款受理

17、灵活就业人员担保贷款

18、灵活就业人员贷后

19、灵活就业人员短信功能

20、灵活就业人员托收协议变更(网厅、微信、APP)

21、灵活就业人员封存(网厅、微信、APP)

22、灵活就业人员启封(网厅、微信、APP)

23、灵活就业人员基数调整(网厅、微信、APP)

项目应本着统一规划,分阶段实施的原则进行开发、设计。统一规划是指整体系统的差异和需求统一完成,在内容实现时采用分步实施、阶段发布的方法。

要求投标方提供合理的实施计划安排,细化到每个阶段的任务分工,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测试、上线运行等全部工作。

投标方必须详细描述项目各项工作的进展计划,并明确完成各项工作预计所需时间及达到的阶段目标。

项目人员的组成要求具有相关项目的开发经验,项目核心人员具有同等规模项目的开发经验。

项目建设需要投标方就项目实施的领导、组织与管理进行合理规划,明确项目组织与岗位职责,采用成熟开发工具,按照科学、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论周密计划、精心施工。同时,要求投标方描述自身的技术实力和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组织和相关措施。

系统必须采用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明确项目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项目采用的实施方法以及相关的项目管理工具等进行项目的实施。同时,提出项目的关键点和风险点并提出对应的解决方法,以保证项目的确实可行。

投标方必须制定系统整体测试方案。

项目验收工作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投标方共同组成验收小组,形成综合验收报告。

投标方应提供对本项目的风险管理方法体系。

必须提交以下内容:《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系统数据字典设计》、《系统数据字典设计》、《系统数据字典设计》、《系统测试报告》、《系统安装维护手册》、《用户使用操作手册》。

投标方待系统上线后提供一份应用程序源代码,提供形式为光盘。

1.投标方负责应用系统售后维修。发生重大故障时,及时处理。

2.根据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运行特点,投标方应对系统运行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维护人员等进行业务培训,要求能够通过培训使相关人员能够熟悉信息系统相关运行知识,熟练掌握系统相关操作技能。通过培训,可以使各级相关人员,对软件系统有充分了解,熟悉系统的设计和操作方式,掌握系统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

3.要求投标方必须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系统综合验收后的一年内属免费维护期。项目完全结束后,在免费维护期期间,服务响应时间为1小时,如果需要到达现场,则投标方12小时内必须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解决问题,免费维护期过后,服务的响应时间根据中标后双方签订相关的维保协议做进一步商定。

4.投标方应提供固定的售后服务和投诉渠道:固定电话热线、移动电话热线、传真热线、电子邮箱,设定专人为本项目提供紧急维护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8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9月3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0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0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610房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1.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1.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
1.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6.进厅参加现场开标的供应商要按照铁岭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规定执行。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铁岭市财政金融审计服务中心本级
地 址: 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凡河新城区金沙江路39号
联系方式: 024-748410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铁岭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岭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
联系方式: 路先生-13464094066
邮箱地址: shenshibo1982@126.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铁岭分行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 铁岭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岭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21050171004200000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路先生
电 话: 1346409406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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