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冀发改基础〔2024〕49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戴江涛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聚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俊莹0319-831759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4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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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 G106威县绕城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01:0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国道 G106威县绕城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道G106威县绕城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 G106 威县绕城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24〕49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市公路工程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由河北省交通厅按现行普通干线公路政策投资和地方财政相结合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市公路工程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邢台市 。 2.1.2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一、路线起自威县曹王营村东侧既有国道 G106,向东改线建设,在张牛村西转向南建设,经天竺庄村、国道 G340、大广高速、省道S343、东吕高速后,至吴王目村南转向西,经大广高速后, 终于莫尔寨村北,与既有国道G106相接。路线全长约32.8公里。 二、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其中,起点至省道 S343相交处段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25.5米;省道S343相交处至终点段采用双向六车道标 准建设,路基宽33.0米。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结构层厚度通过计算确定。全线设置中桥3座,互通式立交4处,分离式立体交叉3处。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2.1.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书并下达具体任务后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现场后续服务从工程施工开始至竣工验收止。

2.2招标范围:2.2 招标范围 国道 G106威县绕城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工程勘察(包括初勘、初测和详勘、定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编报、预算文件编制、施工及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科研课题、专题报告、后续服务(包括设计变更图纸)等。 2.3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 2021年 1 月 1 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实行盲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分为明标部分和暗标部分,其中明标部分为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暗标部分为第一信封技术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及评审,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 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 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 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15 00:002024-01-19 23:59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2-04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邢台市公路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聚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邢台市 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冶金北路229号锦苑公寓1号楼10层2单元1006
邮编: / 邮编: 054000
联系人: 戴江涛 联系人: 陈俊莹
电话: 0319-2138108 电话: 0319-8317599
传真: 0319-2138108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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