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淳安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 城镇化建设试点申报方案(单一来源公示)[淳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联系人童颖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淳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名称: 淳安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试点申报方案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淳安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试点申报方案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00000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详见附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6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是省政府直属的正厅级事业单位,“十五”以来长期参与省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重大规划编制,我省《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由该院着手编制中。
2、省发展规划研究院与杭州市和淳安县保持着长期合作关系,编制完成《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杭州湾经济区人口发展的战略导向和路径选择研究》《淳安县大花园建设典型创建实施方案》《淳安县“两山银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多项市级重大规划和课题研究,并完成一系列重大项目咨询工作。
3、今年5月以来,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课题组赴淳安等全省11个县开展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获得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因此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对这项工作有基础、有优势,对淳安县情了解全面深入,具备在短时间内高质量完成方案编制工作的能力,由该院编制的方案能更好的与省级实施意见对接融合,且该项目时间紧、任务重。 综上原因,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完成本项目。
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598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9月28日 2022年10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淳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 系 人: 童颖

联系电话: 13588334000

传 真: /

地 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淳安县财政局

联 系 人: 方建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64818305

传 真: /

地 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9.2846404e3c29847eb0def14941eb76dfa.jpg

    301.4 KB

  • 9.28e2a96001e3840741c25358068b4f7f5.jpg

    174.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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