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中国铁路济南、上海、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维修货车配件区域联合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三批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TZB2024WX-005)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4年度中国铁路济南、上海、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维修货车配件区域联合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三批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CZ-1型传感阀、制动缸配件、120阀配件、KZW空重车配件、TWG-1空重车配件、TZD脱轨阀配件、紧急排风阀配件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024年度中国铁路济南、上海、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维修货车配件区域联合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三批,共400项,均可拆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包件号39中部分投标物资(见明细)须具有有效的铁路专用产品认证证书。
3.1.3包件号37、40、41、42中部分投标物资(见明细):根据铁总运【2015】155号文件提供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
3.1.4包件号37、38、39、40、41、42、43中部分投标物资(见明细):需提供符合技术条件有效合法来源的配件图纸。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6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同类产品供货证明材料,如:成交(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发票等。
3.1.7用户出具的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同类产品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材料。
3.1.8投标人应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平均水平,在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如发现供应价格异常或供应商价格歧视等违反《价格法》规定的,有权追究投标人应负责任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3.1.9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限为一年。
3.1.10成交物资受国铁集团及济南局、上海局、南昌局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配属车型、国铁联采等因素变化影响或成交物资纳入区域联合采购目录等导致合同无法兑现执行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成交结果。
3.1.11根据《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济铁物〔2023〕139号)“第二十四条 在某一特定时期内(一般为一年),对需求数量不定、需要反复采购的物资,选用合适的采购方式实施框架协议形式采购,与供应商建立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对本项目实施框架协议形式采购,采购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
3.1.12各局签订与本局配属车型相关的货车配件合同。
3.1.13本次招标所有包件均可拆包单项报价,投标报价表中必须注明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全称、品牌全称。
3.1.14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进行轮次报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月19日 16:00至2024年1月25日 16: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1日 09:00,地点为济南市天桥区天成路57号成丰大厦6楼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三评标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地 址: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天成路57号
邮 编: /
联 系 人:李女士(济南局);沙先生(上海局);杨先生(南昌局)
电 话: 0531-82424908;021-51222798;0791-87032308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天成路57号
邮 编: /
联 系 人:迟先生
电 话: 0531-82424639
传 真: /
电子邮件:zbeb_cc01@126.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建行济南车站支行
账 号: 37001615502050148195
8.其他
报名及发售标书联系人:尹先生,0531-82424302,0531-82424301
物资需求明细、标书费及发票等事宜详见附件。
备注:
投标人在取得招标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本项目而弃权的,应在本项目开标前书面告知采购人,并说明不能参加的原因,弃标函(需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和弃权的包件号)扫描件发送邮件至代理机构。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