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林美大道(324 国道至龙池大道)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台商投资区林美大道(324国道至龙池大道)工程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以漳台行审经(2024)15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台商投资区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漳州台商投资区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广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林美大道(324国道至龙池大道)起于324国道,路线向南延伸,止于龙池大道,道路全长约1.86km,双向六车道,红线宽度32m,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4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通信土建工程、交通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台商投资区林美大道(324国道至龙池大道)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招标项目为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属于《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型市政公用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即预算审核价为¥24832302.02元(含暂列金¥1180000.00 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不适用;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实行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③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等有关文件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⑤本工程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文)。若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适用于其他省份资质审批部门相关规定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文件扫描件或网页截图等证明材料。⑥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7日00:00:00至2024年07月19日 09: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的取值区间为8.00%~ 12.00%(含8.00%,不含12.0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07月18日17:30: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柒万元整(¥47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7月19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index/new)、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台商投资区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福龙工业园英明路11号,邮编:363107
电子邮箱:/
电话:0596-6796083,传真:/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广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12号锦绣碧湖A座(财富中心)15幢B703-704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fuzhouguangtong@163.com
电话:15059207025,传真:/
联系人:小郭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建设局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龙佳路4号(角美动车站旁)
联系电话:0596-677021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开标室(角美动车站对面)
联系电话:0596-6718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