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校方责任综合险保险费用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675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hxm-15-20230703-1106
预算金额67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刘美令021-6854810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7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023年校方责任综合险保险费用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4 16:5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2023年校方责任综合险保险费用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7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15-20230703-1106

项目名称:2023年校方责任综合险保险费用

预算编号: 1523-19536 

预算金额(元): 6750000元国库资金:675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67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2023年校方责任综合险保险费用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7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校方责任综合险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20学年度起,浦东新区开始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校方责任综合险。上一轮保险期限为2020年8月31日到2023年8月31日行将届满,经区财政局同意,拟继续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选择适合需求的保险公司承保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校方责任综合险。区教育局做好本区校方责任综合险工作方案制订、招标、协调处置矛盾纠纷、学校风险管控等工作。
浦东新区教育局所辖公办学校、普惠性幼儿园约有546所,学生数量暂定为49万人。
采购预算金额:6,750,000.00元(国库资金:6,750,000.00元;自筹资金:0元)。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保险业金融机构。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一招三年,经考核合格,方可续签后一年合同,首年保险期限2023年8月31日中午12点至2024年8月31日中午12点。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4、其他资格要求:4.1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4.2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4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在本市开展相关保险业务资格,并以其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或同级机构)的名义投标和承保。以省级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1日2023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7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17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踏勘。
3、答疑时间:本项目不安排答疑会。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时间内,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无。
合格供应商可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以上信息如果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安全管理事务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柳埠路166号

联系方式:021-585056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

联系方式:021-68548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美令

电 话:021-68548100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 采购需求文件.docx

    34.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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