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055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8
公告正文
浦奥高科工业园厂房改扩建项目总承包(EPC)工程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奥高科工业园厂房改扩建项目已由淮安清江浦区行政审批局以浦奥高科工业园厂房改扩建项目 清行审备(2022)31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淮安浦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浦奥高科工业园厂房改扩建项目总承包(EPC)工程(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西安路工业园区枚皋西路128号;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3925.32平方米,已建面积为39054.52平方米,拟建面积为14870.8平方米 。
2.1.3合同估算价:约5055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4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 3 月 15 日,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 4 月 24 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9月11日。
2.1.5 其他: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施、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设计、采购、工程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保修等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全部工作。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设计内容包含:涉及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施工图预算、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以及各阶段报批后修改部分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等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水电暖设计、变配电工程设计、精装修设计、外立面装饰(幕墙设计若有)、交通标识标线、抗震支架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消防设计、通风与空调设计、电梯设计(如有)、室外工程设计、景观绿化设计、绿色建筑设计(节能)、市政等以及其他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和其他特殊工程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包含上述所有设计及深化设计的评审费、图审费及专家费)、设计任务书中涉及的其他内容等项目相关的全部设计工作的全过程设计服务。(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2.2施工(含采购)内容包含:施工内容包含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及保修(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两年),项目红线范围内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建筑、结构、装修、门窗(外立面门窗、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等)、栏杆、电力工程(含验收)、给排水系统、弱电(通讯、智能化)系统及预留通道、消防系统、通风空调系统、暖通系统、防雷(含检测)、电梯(根据厂家需求进行二次深化设计)、行车、室外附属配套(开闭所及配电室、景观铺装、绿化种植、绿化浇灌、围墙、大门、道路、雨污水管网等)、亮化照明(路灯、景观、楼宇等)、通信、标识标线、停车系统(含环交通设施及划线)、施工过程的专项设计(如基坑设计、需专家论证专项措施等)、临时设施、红线范围内接驳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水表、电力、通讯线路接入口及现有市政道路、市政管网,并协助发包人办理本项目正式用水、用电、通讯、道路等与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相关手续,并确保其有效运行; 配合招标人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交付使用、工程保修、《设计任务书》等资料所涵盖的所有内容。(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且范围调整引起的工程量减少不进行价格补偿,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①+②或①+③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①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下列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①一级注册建筑师;②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③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④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设计项目除外)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如总承包项目经理使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在官方网站下载并打印电子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
□3.3.2自2021年 2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22年 2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22年11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由建筑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必须由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劳动合同签订及保险缴纳情况: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3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或以上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3.7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3.8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 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1 月 19 日至2023年 2 月 27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4.3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合计105元。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2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淮安浦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枚乘西路119号    地    址:淮安市科教产业园科技路16号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17-83516571                 电    话:0517-80528106
 
2023年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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