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服务名称
具体内容
备注
1
其他系统互联互通
提供公共标准接口、定制化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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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紧急事项管理
文件激活:根据文件类型展示所有已办结的公文数据,同时提供撤回、激活、全过程跟踪功能
3
错情库
文件错情:
1、提供错情功能,支持将线上流转的公文加入错情库,同时将文件暂停办理并提供记录功能支持使用部门记录文件存在的问题。
2、提供统一入口查看所有错情文件,可按照公文标题、编号等公文信息进行条件组合查询。
3、提供激活功能,支持将文件激活办理。
4
废件箱管理
提供流程废除、回收站功能
5
文件核查
标题核查校验:收到其他单位来文时,在保存前平台自动根据标题检索系统内标题重复的文件,并进行弹窗提醒,使用部门可根据重复的标题点击查看历史文件,包括处理单信息、流程信息、附件等内容。
6
外部会议
会议转办:对接长沙市协同办公平台,支持在湘江新区协同办公系统中接收长沙市发送的通知,并根据业务要求支持将通知转发到二级单位,提供通知查看、附件下载、会议转发、会议回复功能
7
秘书工作
领导会议通知同步:根据后台联络员与领导的关系配置,对联络员开放领导会议通知同步功能,支持联络员同步接收领导会议通知并进行回复。
8
任务分解
督办任务分解:一期已实现新区管委会督办至各部局单位,本期要求须实现各部局将任务进行分解下发到各科室。
9
会议转办
会议转办:一期已实现新区管委会会议通知发至各部局单位,本期要求须实现各部局接收管委会下发的会议通知转到各科室,同时实现各部局单位内部可发布会议通知功能。
10
全区信息传达
事项通知:一期已实现新区管委会事项通知可下达至各部局单位,本期要求实现事项通知功能全覆盖各部局单位,主要内容包括:事项接收、回复、转发、回复情况汇总
11
假勤统计
各单位假勤统计:根据后台权限控制,提供单位假勤统计查询列表,可按照科室、姓名等维度进行多条件组合查询,同时支持数据下载功能。
12
耕地管理
包括耕地审批、耕地台账、统计报表功能
13
疫情防控信息上报手机端开发
包括报送通知、健康上报、健康情况管理功能
14
手机端应急上报
包括突发事件上报、事件统计查询功能
15
协同办公平板端开发
包括公文审批、会议回复、事务审批办理、市级工作、公文传输、公文查询、会议管理、督查督办、事务起草、领导日程查看、应急事件查看功能
(1)履行期限:
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履行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3)履行方式:
①乙方在甲方所提供的硬件基础环境上完成项目应用系统的开发、测试、试运行以及交付工作,其中开发、测试工作环境由乙方自行解决;
②计划进度开发时间:
2021年11月20前全部开发工作完成(包括国土多规系统和协同办公系统对接);
试运行时间:2021年11月21日至2021年12月21日,试运行一个月;
最终验收时间: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终验。
(1)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质量要求:按甲方要求完成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协同办公系统(OA)二期开发建设;
① 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16]6号文的规定,以简易程序验收方式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②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
③项目终验通过后进入运维期,运维期为2年。在项目运维期内,乙方免费完成项目的迁移工作。
(1)乙方义务:
① 乙方应及时履行下述一般性义务和技术文件中规定的具体义务;
② 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
③乙方应根据合同书、项目技术文件等指标满足具体的业务、技术要求;
④ 乙方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项目实施成功负担全部责任(甲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成功的除外)。
⑤ 乙方负责完成本合同中的第2点合同标的内容,并满足OA二期需求调研表要求,同时试运行前收到的优化升级清单对OA(一期)进行功能优化升级。
(2) 甲方义务:
① 甲方或甲方委托方指派的一名代表作为项目协调人,与乙方进行及时联络并监督、协调乙方所需甲方配合的事项;
② 该项目协调人应拥有必要的专业技术知识。按照双方商定的时间,定期与乙方代表举行会议,审查相关进展情况;
③ 按时支付合同价款。
(1)任何一方有合理合法的证据表明对方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2)(进度)乙方逾期超过30天交付产品,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每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总金额中扣除,最高不超过逾期所涉金额的30%。逾期超过约定日期45天不能交付成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因甲方原因导致的进度延期,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顺延工期;
(3)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应按合同总金额每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逾期所涉金额的30%;
(4)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5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④迟延交货的情况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⑤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 双方应严格保守在合作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商业及技术机密,否则应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及追究法律责任;
(2) 项目考核要求:运维期内,乙方至少安排1名技术人员驻甲方现场办公,质保期内,每一年度甲方组织相关部门对运维服务进行考核,等级为优、合格、不合格;如评定为不合格,则扣除合同运维部分金额的2%的费用。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甲乙双方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甲乙双方都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