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州市轨道交通6、7、8号线及2、4、7号线北延伸线工程试运营前安全评价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2/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苏州市轨道交通6、7、8号线及2、4、7号线北延伸线工程
试运营前安全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苏州市轨道交通6、7、8号线及2、4、7号线北延伸线工程试运营前安全评价项目2023-AQPJ-01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
2.2服务期限:2024年2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招标人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对工期的调整。
2.3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2.4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财务要求:提供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前安全评价业绩和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热烟测试业绩。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且具有一级安全评价师证书;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6)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同一人分别在两家或以上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则该集团公司所有投标人资审均按不通过认定。
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
(7)投标人有以下情形的,取消投标资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被拒绝投标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出售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出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9楼1910室。
4.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4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300元。
招标文件费请通过转账或银行柜面缴存现金的方式入招标人账户,缴存成功后凭银行回单原件或现金缴款单原件至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9楼1910室购买招标文件,缴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账户:530060480033
4.5投标单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4.6购买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3)银行回单(或现金缴款单)。
4.7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满3家时,将重新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月9日上午09:00-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24年1月9日上午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厦13楼1301室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时,投标文件按标段分别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明确事项
(一)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二)本项目执行《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3〕68号)。
(三)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以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信息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厦 地 址:
联 系 人:蒋世宇
联 系 人:
电 话:0512-69899101
电
话:
电子邮件:zhaobiaobu@sz-mtr.com 电子邮件:
9.项目监督
监督部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处(资源交易中心)监督管理部
监督电话:0512-69899165
监督邮箱:jhczyjyzx@sz-mtr.com
2023年12月13日
试运营前安全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苏州市轨道交通6、7、8号线及2、4、7号线北延伸线工程试运营前安全评价项目2023-AQPJ-01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
2.2服务期限:2024年2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招标人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对工期的调整。
2.3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号 | 招标范围 |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
2023-AQPJ-01标 | 本项目须对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7号线(含南延一站一区间)、8号线(含南延一站一区间)及2、4、7号线北延伸线工程进行试运营前安全评价。试运营前安全评价范围包括整个工程的项目概况、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评价单元及评价办法、安全预评价措施落实情况评价、各系统安全设备设施现场安全检查评价、常规安全防护设施评价、防火防爆安全措施评价、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评价、冷热滑及空载试运行安全评价、防灾系统安全性能热烟测试评价、车站大客流疏运安全评价、安全管理及运营组织评价、试运营基本条件安全评价、现场隐患分级评价、与既有线贯通运营的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及评价结论。 | 285 |
2.4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财务要求:提供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前安全评价业绩和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热烟测试业绩。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且具有一级安全评价师证书;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6)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同一人分别在两家或以上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则该集团公司所有投标人资审均按不通过认定。
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
(7)投标人有以下情形的,取消投标资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被拒绝投标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出售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出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9楼1910室。
4.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4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300元。
招标文件费请通过转账或银行柜面缴存现金的方式入招标人账户,缴存成功后凭银行回单原件或现金缴款单原件至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19楼1910室购买招标文件,缴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账户:530060480033
4.5投标单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4.6购买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3)银行回单(或现金缴款单)。
4.7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满3家时,将重新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月9日上午09:00-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24年1月9日上午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厦13楼1301室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时,投标文件按标段分别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明确事项
(一)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二)本项目执行《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3〕68号)。
(三)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以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信息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厦 地 址:
联 系 人:蒋世宇
联 系 人:
电 话:0512-69899101
电
话:
电子邮件:zhaobiaobu@sz-mtr.com 电子邮件:
9.项目监督
监督部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处(资源交易中心)监督管理部
监督电话:0512-69899165
监督邮箱:jhczyjyzx@sz-mtr.com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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