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滨河路万景花园1D、1C
金额
36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cq2024022800023_4
预算金额369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亮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ZZCQ2024022800023_4
项目名称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滨河路万景花园1D、1C
资产类别房产
转让方名称本钢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3,690,00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10
挂牌日期2024-12-05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1.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可以在办理相关登记和保密手续后查阅交易文件,应对转让标的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期间,意向受让方不得干扰转让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与其他意向受让方进行不正当的联系和接触。意向受让方应对本项目交易条件、受让风险以及资产状况、所涉及的担保等事宜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了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转让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受让方成为本次转让标的的受让方,应按现状接受转让标的并按照资产交易文件等的规定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转让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2. 受让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按时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本所有权优先以交易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受让方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同时,受让方确认,将按照深圳联交所的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3. 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于完成意向登记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在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或举牌应价的; (5)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和/或交易合同的; (6)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7)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转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4.本次交易的资产以现场可见实物为准,按现状转让。交易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让价款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等误差作调整。 5.看样时间安排在项目公告期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09:00时至18:00时(公告期截止后不再安排看样),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安排联系看样,联系人:李亮 联系电话:00852-97995136。 6.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深建字〔2020〕137号)及深圳市关于购房资格的其他规定,受让方需要具备深圳市购房资格,由受让方自行查询并提供购房资格初步证明文件,应当包括受让方的深圳市社保记录、深圳市房产信息查询证明、深圳市婚姻状态查询证明,并应承担因受让方不具有深圳市购房资格的违约责任。 7.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仅构成要约邀请。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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