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库存一批茅台、五粮液等各类名酒打包转让 | 项目编号 | 09WZ20200543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11/1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11/26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10)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10)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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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和浩特市烟草公司 | ||||||||||||||||||||||||||||
标的现状 | 库存商品,主要于2007年至2012年从正规渠道进货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3184830 | |||||||||||||||||||||||||||
评估基准日 | 2020/8/31 | ||||||||||||||||||||||||||||
评估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318483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呼和浩特市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14154657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王福贵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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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 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其他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特别 |
1、本次转让19150瓶酒为库存商品,主要于2007年至2012年从正规渠道进货,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亲自进行实地勘验,其中191瓶葡萄酒已过保质期,最终受让方不得饮用或进行市场流通。 3、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支付宝、微信、现金等方式汇入】。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1、 受让方在接到中心的《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货物交接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交接完毕。 2、交接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交接后相关安全责任以及因保管、搬运、处理等产生的费用即由受让方承担。 3、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资产交割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最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按公告中的约定进行处置。 4、资产交接数量如与《酒类商品明细表》不符,差额价款按差额数量*商品单价*(1+(成交价-挂牌价)/挂牌价)结算,多退少补。服务费不做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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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 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现场勘验自报名开始时间起接受电话预约 勘验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预约勘验联系人:修先生18586095920。 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听从转让方相关人员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价。 意向受让方勘验标的时需符合标的所在地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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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0/11/13 至 2020/11/26 | |||
报名手续 | 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法人).doc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法人).doc 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自然人).doc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自然人).doc 受让履约承诺书.docx受让履约承诺书.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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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金额:300000元
保证内容: 为保护转让方及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扣除转让方、受让方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竞价程序的; (3)被确定为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4)受让后不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资产交割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 处置方法: 1、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预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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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0年11月13日00:00 至2020年11月30日1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5.000000% | ||||
附件下载 | 酒类商品明细表-仅供参考.rar酒类商品明细表-仅供参考.rar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修先生18586095920 |
技术支持 | 王先生18586095928 | |
咨询时间 | ||
单位地址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