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安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各功能室器材第二次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95.2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17/01/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hhga-2016-016-01
预算金额95.27万元
招标公司高安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招标联系人涂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18779550950
标书截止时间2017/02/08
投标截止时间2017/02/16
公告正文
高安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各功能室器材第二次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
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于高安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各功能室器材第二次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HHGA-2016-016-01
)招标公告
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高安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委托,根据高安市政府采购办下达的采购通知书要求,现就高安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各功能室器材采购项目进行
第二次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编号:JXHHGA-2016-016-01
二、
项目名称、数量、技术参数:
三、
投标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说明);
(6)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相应服务的企业,供应商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原件备查);
(7)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出具所投产品(科技室的“★、多功能踏步机、电钢琴、五线谱电教板、萨克斯)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8)必须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9)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及报名方式:拟投标人可从即日起至2017年02月08日17:30(北京时间)止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拟投标人必须将有关信息(投标人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文件编号、项目名称等)电子邮件发至(1129458353@qq.com)进行登记,否则恕不以书面、电话、电传等方式直接告知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相关事宜。)】
六、
投标保证金
:1800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必须在
2017
年02月13日17:30(北京时间)
之前到账,并作为其响应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保证金按以下账号缴纳。(注:保证金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到公司,汇款需注明“XX公司JXHHGA-2016-016-01”,未按要求作无效标处理。已参加过本项目第一次招标的投标单位则无须再递交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账户名: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3600125021105250320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丰城解放南路支行
保证金的退回: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七、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7
年02月16日15:00
(北京时间),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投标文件投送截止时间:
2017
年02月16日15:00
(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网址
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
,同时在开标时间投送纸质标书。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特别提醒:
开标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保证金凭证。
以上证书用于资格审查,原件验后退回。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投送纸质标书。电子版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进行上传,另外投标时必须携带各自的CA数字证书用于标书解密。且电子标书与纸质标书要一致,如不一致,以电子标书为准。
九
、
其他事项:
(1)
为优化设计方案,投标人请于开标前到施工地点自行勘察现场,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并对随行人员安全负责。
(2)
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3)
投标文件中的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向采购办提出申请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以处理。
(4)
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属于节能及环境标志的产品应优先采购(须提供节能及环境标志产品认定书)。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高安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
涂女士15970256868 / 丁先生 1347952248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高安市高安大道448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779550950/0795-5285915
传 真:0795-5285915 电子邮件:1129458353@qq.com
12
、
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zfcg.gov.cn/
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www.gaztbw.gov.cn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