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0]gwcg[gk]2019008
预算金额96.85万元
中标公司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96.85万元
中标联系人李记才15806660208
公告正文
全省网络零售运行监测服务
项目编号:[3500]GWCG[GK]2019008 作者:福建省商务厅 发布时间:2019-05-14 17:06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商务厅

乙方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GWCG[GK]2019008全省网络零售运行监测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C020399 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1 国内 484500 484500 浪潮 浪潮天元数据
1 1-2 C020399 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全省网络零售运行监测服务 1 国内 484000 484000 浪潮 浪潮天元数据
合计: 9685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陆万捌仟伍佰元整(¥9685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019年5月1号至2021年4月30号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完毕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数据内容 5.1.1电商数据采集 电商数据需要覆盖主要的网络零售平台。其中实物商品数据监测平台至少应包含天猫商城、京东商城、苏宁易购、淘宝网、拼多多、唯品会、聚美优品、国美在线、当当网、亚马逊(中国)、贝贝网、寺库网、车厘子鲜果网、食行生鲜、第九街市、网易严选、卷皮、中粮我买网等。 在线生活服务数据包括在线餐饮数据、在线旅游数据、在线文娱数据、在线住宿数据、在线居民生活数据、在线医疗数据、在线教育数据等,覆盖的平台应至少包括美团、大众点评、百度糯米、携程旅行网、同程旅游、去哪儿网、飞猪、途牛旅游、驴妈妈旅游、猫眼、大麦网、艺龙旅行网、马蜂窝、蚂蚁短租、小猪短租、阿姨来了、懒人家政、土巴兔、齐家网、58到家、好大夫在线、微医、腾讯课堂、淘宝教育等。 具体需求如下: 根据各平台公布数据的实际情况,实物商品数据主要字段应包括:时间、商品名称、品牌名称、品类名称、店铺名称、店铺注册地址、销量、价格、产地-省份、产地-城市、商品URL、平台、商品规格等,并识别其中的企业网店,补充企业基本信息做进一步分析利用。 在线餐饮数据主要字段包括:商品名称、商品平台、价格、月销量、评论数等; 在线旅游数据主要字段包括:商品名称、商品价格、销售量、目的地、旅游类型等; 在线文化、体育和娱乐明细数据主要字段包括:演出名称、演出类型、票价等; 在线居民生活数据主要字段包括:店铺ID、店铺名称、店铺销量、店铺所属平台、店铺所在省市、店铺链接等; 在线住宿数据主要字段包括:酒店名称、酒店类型、酒店价格等; 在线医疗数据主要字段包括:医院名称,医院等级,服务患者数,预约量,评价数等; 在线教育数据主要字段包括:课程名称、机构名称、课程价格、销售量等。 电商数据采集频率设置为每月一次。 5.1.2数据分析及展现 (1)电商数据分析报告 对采集的明细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和解读,分析商品、店铺、企业、品牌等电商经营的情况和趋势。分析报告要求能够全面客观分析福建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宏观趋势和微观行情。包括福建省电子商务总体发展情况(如福建省网络零售额、全国排名和店铺数等)、各地市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各行业销售情况、各大电商平台商品销售情况,以及福建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农产品销售情况。 同时,对重要节假日进行监测,提交“6.18”、“11.11”数据分析报告。 (2)电商大数据全景展现 针对福建省电子商务发展情况,以大数据可视化方式进行实时展现(通过网络浏览器)。同时,展现要基于实时获取的数据,按照月度、季度、年度的维度,体现福建省电子商务交易领域的宏观趋势和微观行情。展现内容包括网络零售额和增速(分实物和非实物商品)、网络零售交易模式(B2C/C2C)、网络零售额行业分布情况(细化到三级品类)及增速、网络零售经营主体数及增速(分企业和个人)、电商平台重点渠道分布情况、各地市网络零售情况及增速分布情况、农村网络零售额及行业分布情况、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和增速。支持数据和图表的导出。 (3)电商企业一户式查询 要求能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福建省全部电商企业名录库(包括实物类企业和服务类企业),具备电商企业信息查询功能,能够展示电商企业的基本信息、店铺信息和电商销售数据,用于分析和评估电商企业经营情况。 5.1.3地市数据直报 针对福建省商务厅业务需求,开发提供地市数据直报系统,直报系统主要包含2大功能。 (1)数据直报功能 各地市商务部门可以通过直报系统,上传本地的电商相关数据,包括电商企业数据、电商经营情况数据等,需结合商务厅及各地市数据结构及业务需求。 (2)数据汇聚及展现 将各地市上报的数据,进行清洗、处理、入库,并与已采集的网零数据进行匹配,以可视化方式进行实时展现(通过网络浏览器),展现通过各地市上报获取的数据。 5.1.4建立重点企业跟踪信息库 (1)福建省产业电商重点企业跟踪 (2)福建省跨境电商重点企业跟踪 (3)福建省农村电商助力精准扶贫成效跟踪 5.2数据要求 供应商除了能够提供上述数据服务内容外,还应满足数据质量和数据交付及下述其他要求。 5.2.1数据质量要求 (1)数据采集、加工、处理流程科学、合理,能够充分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数据总体误差率和缺失率都应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 (2)明细数据中各个数据项的设计应科学合理、逻辑清晰,如平台、企业、店铺、商品之间对应关系如何等;每个数据项来源应清晰明了,做到每条数据的每个数据项都可追溯。 5.2.2数据交付要求 (1)交付频度:应以月度数据为基础。 (2)交付时间:次月15日前提交上月数据,“双十一”和“618”重要促销活动5天内提交活动期间数据。 (3)数据交付方式:能够提供不限于在线查询和数据报告等多种、灵活的交付方式。 (4)企业一户式查询:应以SaaS的方式提供云账号,查询企业基本信息和经营状况。 5.2.3其他要求 (1)全省网络零售数据统计为统一标准,对接工作由厂家自行协商。 (2)供应商应能够保证在合同签订后第一个月度开始交付数据。 (3)供应商应有一定的规模,具有独立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在行业内具体一定的影响和较好的声誉。 (4)供应商应具有与数据采集、加工、处理等相关的技术、保密、项目管理和质量保证等资质。 (5)供应商在云端部署的数据采集处理平台需要构建在开放架构的基础上,具备较好的扩展性,使用当前主流的分布式数据存储和处理技术,具备实时和非实时的处理能力。 (6)供应商在存储和交付数据时,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制度规范来保障数据安全,防止数据泄露。 (7)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应组建专职项目组,安排至少一人专门对接数据服务需求,并保证人员的稳定。 (8)供应商除了保证完全按照需求按时、按质提供数据之外,还应做好免费在线查询系统使用的培训工作。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流程: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各项采购内容,工作符合质量管理要求,阶段性提交电商数据分析报告。 6.1.2验收申请:在达到验收条件后,乙方书面向甲方正式提交《验收申请》,如甲方同意进行验收,则出具书面意见;否则,双方继续协商。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50 2019年8月30日前
2 30 2020年8月30日前
3 20 2020年11月30日前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2019年5月1日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未按时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还应据实赔偿。 10.2在乙方提供的系统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如需终止本合同的,应经双方共同协商。 10.3乙方应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系统软件属于自主开发产品拥有完整独立的知识产权。因乙方提供的系统软件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由乙方自行解决。由此造成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本合同金额,且有权决定是否要求乙方将提供的数据服务予以撤除。由此造成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还应据实赔偿。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本合同履行产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可向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福建商务厅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本合同中的有关数据; (2)甲方可采取自动比对、人工校验等方式验证乙方提供的数据质量; (3)乙方保证其专业服务与资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任何与此相关的争议。如果甲方因接受乙方提供的专享数据服务引起与第三方纠纷,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 (4)与乙方保持密切联系,协商解决随时发生的问题; (5)如甲方对乙方服务不满意,单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否则终止请求视为无效。 14.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数据更新频率定期向甲方提供数据服务; (2)乙方采取有效措施来保证数据的质量; (3)乙方承诺对甲方数据服务里面的内容保密,不透露给第三方或者以此牟取利益; (4)如若服务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优先协调各方资源处理解决,不推卸、推诿。如乙方单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否则终止请求视为无效。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5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福建省商务厅 乙方: 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浪潮路1036号浪潮科技园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李记才
联系方法: 87275269
联系方法: 1580666020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山大路支行
账号: 账号: 1602003109022516479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19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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