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00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4/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hxm-00-20230403-1157
预算金额3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宏渠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范竹021-5827128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3年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0-20230403-1157
项目名称: 2023年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 1523-W1404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000000元 (国库资金:30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2023年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处置大团镇农田及农户产生的农业废弃物。主要是指:稻麦秸秆、果树苗 木树枝、蔬菜瓜果藤蔓等有机废弃物的粉碎、残渣的储运;有机废弃物无害化 处理与生物转化 
合同履约期限: 一年,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4、其他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法人的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 2)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投标人为中小企业,且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条件的,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4、其他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法人的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 2)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投标人为中小企业,且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条件的,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8日至2023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进行网上开标。网络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 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参加开标。现场开标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黄路幸福新街122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3年04月24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黄路幸福新街12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响应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响应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响应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电话通知采购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采购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采购人无法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南芦公路899号
联系方式:021-580862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宏渠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黄路幸福新街122号
联系方式:021-582712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范竹
电 话:021-58271286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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