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南移动2023-2024年省级移动云微软操作系统支撑项目_比选公告
操作系统
IT软件维保
云平台
定位故障
故障排除
巡检
健康检查
系统省级
漏洞补丁
技术支持服务
原厂现场支持
业务割接配合
升级支撑
疑难故障分析处理
系统防御
系统优化
性能调整
windowsServer原厂标准服务
设备维保
维保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金额
61.16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
预算金额
61.16万元
招标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吴攀科0371-86180235
标书截止时间
2023/04/09
投标截止时间
-
公告正文
本项目为河南移动2023-2024年省级移动云微软操作系统支撑项目(二次),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参加。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项目编号:HAYD20230500163
1.2采购代理编号:TC239101N
1.3项目名称:河南移动2023-2024年省级移动云微软操作系统支撑项目。
1.4采购内容:1、软件维保服务:配合云平台、客户,排查因故障导致的业务异常,诊断故障原因,定位故障,进行故障排除;进行全面的巡检、健康检查,及时提供系统省级与漏洞补丁服务。2、技术支持服务:针对通过远程响应不能确认原因的故障问题或无法远程解决的设备故障问题,提供原厂现场支持服务;开展业务割接配合、升级支撑、疑难故障分析处理、系统防御、系统优化和性能调整等现场支持工作。详见下表:
年份
服务类别
服务内容
工作量(人天)
数量(台)
2023年
软件维保
windows Server 原厂标准服务
/
43
技术支持
微软高级技术支持服务包(最少采购25人天才可下单)
25
/
2024年
软件维保
windows Server 原厂标准服务
/
43
技术支持
微软高级技术支持服务包(最少采购25人天才可下单)
25
/
1.5合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1.6选包及份额划分:不划分选包,选取1家中选人。
1.7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
1.8项目预算:未含税总价61.160196万元,税率6%。
1.9本项目设置最高控制价,最高控制价为折扣系数90%,
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控制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其他设备维保
套
43.000
包1
技术支持服务
人天
25.000
二、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2 资格要求:
2.2.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2.2.2应答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2.3应答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含)至今IT软件维保服务类合同不少于1个,且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双方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结算合同或订单)。一次性合同金额认定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金额认定以结算合同或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时间认定以结算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或订单下单日期为准。
2.2.4应答人须提供微软(中国)有限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原厂维保服务授权。
2.2.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否决其应答,以开选当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其跳转网站。
2.2.6应答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安全问题的;
(6)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选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3年04月04日10时00分至2023年04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13日09时3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线上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http://b2b.10086.cn) 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七、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9号新芒果大厦29层2901
联 系 人:吴攀科 高艳花 马鑫 陈晓娇 王东风
电 话:0371-86180235、0371-86180236、0371-86180198
电子信箱:wupanke@cntcitc.com.cn
比 选 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48号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九、附加项
(1)应答方请务必在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供应商登录账号后,选择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获取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2)本项目,将实施远程线上唱价,唱价时间同应答截止时间,唱价地点为“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线上”。届时,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系统(b2b.10086.cn)登录供应商账号,在本项目下查看唱价相关内容。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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