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兴山县水月寺镇树空坪村人影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3.9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3/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yh2023008
预算金额53.96万元
招标公司兴山县水月寺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曹刚1897255313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皓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玉荣1667176680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兴山县水月寺镇树空坪村人影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永皓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YH2023008
2、项目名称:兴山县水月寺镇树空坪村人影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39681.54元
5、最高限价:539681.54元
6、采购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砖混结构人影工程防雹站1个,面积150平方米,配套功能性用房3个,操作场地一处,总占地面积400平方米。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9、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单位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且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原件)
(5)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现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须为该供应商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3月07日至2023年03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湖北永皓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报名电话:16671766809)。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兴山县古夫镇妃台路8号三楼。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03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兴山县古夫镇妃台路8号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兴山县水月寺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曹刚
联系电话:18972553132
联系地址:兴山县水月寺镇居委会一组3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永皓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玉荣
联系电话:16671766809
联系地址:兴山县黄粮镇黄粮坪村6组232号
兴山县水月寺镇树空坪村人影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永皓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YH2023008
2、项目名称:兴山县水月寺镇树空坪村人影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39681.54元
5、最高限价:539681.54元
6、采购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砖混结构人影工程防雹站1个,面积150平方米,配套功能性用房3个,操作场地一处,总占地面积400平方米。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9、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单位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且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原件)
(5)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现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须为该供应商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3月07日至2023年03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湖北永皓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报名电话:16671766809)。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兴山县古夫镇妃台路8号三楼。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03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兴山县古夫镇妃台路8号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兴山县水月寺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曹刚
联系电话:18972553132
联系地址:兴山县水月寺镇居委会一组3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永皓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玉荣
联系电话:16671766809
联系地址:兴山县黄粮镇黄粮坪村6组232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