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3010009490035790010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娜0311-66726762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苗永超0316-591213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30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3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廊坊至涿州段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1000949003579001002
招标内容:

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廊坊至涿州段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廊坊至涿州段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G95首都环线高速公路廊坊至涿州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4〕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廊坊至涿州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4〕60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和国内商业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20%资本金+80%国内商业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廊坊市固安县、保定市涿州市。2.1.2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位于固安东互通(含),终点位于廊涿高速上跨G107和京广铁路的分离立交桥西侧桥头,全长46.086公里。主线桥梁(含互通立交区主线桥、折合整幅桥长):新建特大桥5635.2米/1座;大桥1140米/6座(两侧拼宽568米/3座,拆除新建127米/1座,维修利用445米/2座);中桥599米/10座(两侧拼宽188.5米/3座,拆除新建290米/5座,维修利用120.5米/2座);小桥198米/10座(两侧拼宽13米/1座,拆除新建33米/1座,更换梁板152米/8座);主线上跨分离立交795米/12座(分离新建京广铁路分离立交左幅598米/半幅,完全利用京广铁路分离立交右幅288米/半幅,两侧拼宽66米/1座,拆除重建148米/3座,更换梁板137.5米/7座);桥式通道374.5米/19座(更换梁板354米/18座,利用20.5米/1座)、涵洞7道、通道44道;拆除主线桥梁12座;天桥及主线下穿分离立交桥:新建612米/4座、拆除重建762米/6座、利用7座,拆除天桥6座;互通立交9处。房建工程包括5处收费站、1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监控通讯分中心。2.1.3技术标准:本项目采用两侧加宽为主、单侧加宽为辅的方式,改扩建为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42米,新建半幅分离式路基标准宽度20.75米(其中穿越京九铁路段两侧分离线宽度为17.0米)。新建及拼宽桥涵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直接利用桥涵维持原设计标准,其它技术指标按现行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及有关设计规范执行。本项目现状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原设计速度为120Km/h,路基宽度为28m,中央分隔带宽2米。改造后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为42米,其中:中间带宽4.5米(中央分隔带3.0米,左侧路缘带2×0.75米),行车道宽度2×4×3.75米,硬路肩宽(含右侧路缘带2×0.5米)为2×3.0米,土路肩宽度2×0.75米。主要技术标准见表。
2.2招标范围: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廊坊至涿州段改扩建工程项目除铁路交叉工程外全线详勘、定测、施工图设计全部内容,以及除铁路交叉工程及智慧服务区外全线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排水与防护、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包括监控系统、收费系统、通信系统、改扩建期间机电设备设施保通保畅、临时光电缆线路保通保畅)与智慧交通、房建、绿化环保工程、河道防护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1月,工期36个月,缺陷责任期 24个月。机电工程完工后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勘察、设计资质: (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 (4)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5)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6家。 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 近 5 年(2019 年 12 月 1 日至今,以项目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里程不少于40公里的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梁)施工图设计项目。 2.施工业绩: (1)近5年(2019年12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额30亿元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2)近5年(2019年12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桥梁施工业绩。 (3)近5年(2019年12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房建施工业绩。 (4)近5年(2019年12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业绩。 (5)近5年(2019年12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机电施工业绩,须同时含监控、通信、收费三大系统的施工内容。 (6)如果1项业绩同时满足上述第(1)-(5)项中多项要求,视为满足多项施工业绩要求。 注: (1)设计业绩包括单独设计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中相应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包括单独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中相应施工业绩;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3.1.3财务要求:(1)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23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低于 3亿元。(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第(1)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3.1.4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近1年(2023年12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高速公路工程设计、施工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工程设计、施工项目合同被解除。(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第(1)项的资格条件。
3.1.5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勘察综合资质、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除外)。(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1人,高级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至少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项目总工1人,高级工程师,至少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设计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至少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和项目总工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6家,联合体资格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24 09:002024-12-30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1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但须在开标时间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进入项目流程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远程异地”评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异议说明彩色扫描后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交(招标人联系人:李娜0311-6672676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苗永超0316-591213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电话:0311-66726995 0311-66726997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廊坊至涿州段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 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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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050000
联系人:

李娜

联系人: 苗永超、张成、高加强
电话:

0311-66726762

电话: 0316-591213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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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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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rhahlf@126.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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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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