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廊坊至涿州段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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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1000949003579001002 | ||||||||||||||||||||||||||||||||||||||||||||||
招标内容: | |||||||||||||||||||||||||||||||||||||||||||||||
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廊坊至涿州段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廊坊至涿州段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 G95首都环线高速公路廊坊至涿州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4〕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廊坊至涿州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4〕60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和国内商业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20%资本金+80%国内商业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廊坊市固安县、保定市涿州市。2.1.2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位于固安东互通(含),终点位于廊涿高速上跨G107和京广铁路的分离立交桥西侧桥头,全长46.086公里。主线桥梁(含互通立交区主线桥、折合整幅桥长):新建特大桥5635.2米/1座;大桥1140米/6座(两侧拼宽568米/3座,拆除新建127米/1座,维修利用445米/2座);中桥599米/10座(两侧拼宽188.5米/3座,拆除新建290米/5座,维修利用120.5米/2座);小桥198米/10座(两侧拼宽13米/1座,拆除新建33米/1座,更换梁板152米/8座);主线上跨分离立交795米/12座(分离新建京广铁路分离立交左幅598米/半幅,完全利用京广铁路分离立交右幅288米/半幅,两侧拼宽66米/1座,拆除重建148米/3座,更换梁板137.5米/7座);桥式通道374.5米/19座(更换梁板354米/18座,利用20.5米/1座)、涵洞7道、通道44道;拆除主线桥梁12座;天桥及主线下穿分离立交桥:新建612米/4座、拆除重建762米/6座、利用7座,拆除天桥6座;互通立交9处。房建工程包括5处收费站、1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监控通讯分中心。2.1.3技术标准:本项目采用两侧加宽为主、单侧加宽为辅的方式,改扩建为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42米,新建半幅分离式路基标准宽度20.75米(其中穿越京九铁路段两侧分离线宽度为17.0米)。新建及拼宽桥涵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直接利用桥涵维持原设计标准,其它技术指标按现行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及有关设计规范执行。本项目现状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原设计速度为120Km/h,路基宽度为28m,中央分隔带宽2米。改造后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为42米,其中:中间带宽4.5米(中央分隔带3.0米,左侧路缘带2×0.75米),行车道宽度2×4×3.75米,硬路肩宽(含右侧路缘带2×0.5米)为2×3.0米,土路肩宽度2×0.75米。主要技术标准见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6家,联合体资格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24 09:00至2024-12-30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1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但须在开标时间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进入项目流程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远程异地”评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异议说明彩色扫描后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交(招标人联系人:李娜0311-6672676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苗永超0316-591213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电话:0311-66726995 0311-66726997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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