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环太湖高速公路改建(一期)工程道路施工项目HTG1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环太湖高速公路改建(一期)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环太湖高速公路改建(一期)工程道路施工项目HTG1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环太湖高速公路于2006年建成通车,主要服务于无锡市南部区域高速出行,截止2021年交通流量均较小,苏锡常南部通道建成后同时承担沪宁第二高速通道功能,未来交通量会有较大幅度增长。为适应苏锡常南部通道建成后的交通流量,满足环太湖高速无锡段的交通需求,对环太湖高速公路部分互通及管理设施进行改扩建。
根据相关会议纪要及批复,本工程对新安互通实施原位改扩建,采用单喇叭互通方案,收费站及管理设施按照“4进4出”标准建设;对硕放互通收费站及管理设施按照“4进4出”标准进行改扩建。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收费站管理用房建筑、机电工程三大系统、照明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管线工程)等及必要的其他工程。其中路基采用石灰土路基,匝道及桥面铺装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收费广场采用钢筋水泥混凝土路面;新安互通匝道设置大桥一座(环太湖高速跨线桥:2×(3×30)+(3×25)米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桥)、中桥一座(浦家桥:2×20米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桥);同步实施交通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落物网、防眩板、轮廓标等安全设施。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只设1个标段,主要实施内容为环太湖高速公路改建(一期)工程的道路工程,包含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中所涉及的道路(含收费岛土建)、桥梁、管线(雨水及泵房、污水、电力排管)、交通安全设施、收费岛的新建、改移河道、临时导改、图纸范围及施工现场现状设施拆除含收费大棚等(具体拆除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
计划工期:15个月,具体时间由发包人根据现场实施进度进行调整。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若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条件:2020 年1 月1 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的一级及以上公路主体工程施工项目。
注:上述“施工项目”不包含对一级及以上公路的维修、养护项目。
(3)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b、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 分。
d、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 项目主要人员条件:
(1)资质条件:
a、项目经理
1)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b、项目总工
1)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c、专职安全员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至少3人,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2)业绩条件:
a、项目经理
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的一级及以上公路主体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
b、项目总工
2020年1 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的一级及以上公路主体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
注:1、上述“施工项目”不包含对一级及以上公路的维修、养护项目。
2、注: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5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的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下属机构视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3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中标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书、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5)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4 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
注: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自行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文件下载”查阅。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4.2 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 QQ 号为:1107124698。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 QQ 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因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标系统近期进行了优化,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投标人仍按原有方式采用CA锁配合解密。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结束,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系统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自动解密,无需投标人再采用CA锁配合解密。随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部分进行唱标。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12 月 8 日 10 时 30 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12 月 8 日 11 时 00 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 145 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无锡市学前西路18号
联系人:杨晓
电话:0510-82710679
招标代理: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6号华通科技园505室
联系人:陈静、韩忠侠
电话:025-86618683-801、803
传真:025-86618673
8、其他
8.1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具体内容及相关中标规则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2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 QQ 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疑问,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 15 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 15 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投标人可自行考察,相关费用自理,
安全自负。
8.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 15 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如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