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乐昌产业园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监理答疑文件
金额
107.2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3/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7.26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乐昌产业园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监理答疑文件

递交时间:2024-03-07 15:56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1,072,600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乐昌产业园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监理

招标答疑书

各潜在投标人:

乐昌产业园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监理招标网上提问时间已截止,现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答疑回复。本答疑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答疑书,认真编制投标文件。有关答疑事项如下:

1、招标文件第26页表1 综合评分表企业获奖:投标人近年来(2019年1月1日至今)监理的市政公用工程获奖情况:1.获得地市级或以上奖项的每项得 1分。2.本项最高得4分。备注:需提供获奖证书彩色扫描件。1、奖项需由市级或以上市政相关协会颁发。2、需提供获奖证书彩色扫描件,获奖时间以奖项证明的落款日期为准。同一项目只按最高获奖等级计分一次,同一项目不同标段可重复计分。3、颁发机构、获奖时间不符合评分标准和备注规定的不予计分。4、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与招标文件第30页3.评分表中所需提供的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除按“废标或无效标书”条款被界定为废标或无效标书的,开标时如未能携带原件核对(人员身份证、电子证书除外)的,相应部分不得分,但不作为废标条件。要求不一致。

请问:现部分省市颁发获奖证书为电子证书,无原件核查,电子证书是否计分?

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如未能携带原件核对(人员身份证、电子证书除外)的,相应部分不得分但不作为废标条件。现部分省市颁发获奖证书为电子证书,无原件核查,电子证书可以计分。

 

2、招标文件第27页其他监理人员配备中,备注内要求需提供职称证彩色扫描件的地方,均同时要求了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与招标文件第30页3.评分表中所需提供的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除按“废标或无效标书”条款被界定为废标或无效标书的,开标时如未能携带原件核对(人员身份证、电子证书除外)的,相应部分不得分,但不作为废标条件。要求不一致。

请问:如职称证为电子证书,无原件核查,电子证书是否计分?

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如未能携带原件核对(人员身份证、电子证书除外)的,相应部分不得分但不作为废标条件。如职称证为电子证书,无原件核查,电子证书可以计分。

 

本答疑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招标文件或公告涉及以上内容的,均做修改,以本答疑书为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盖章):乐昌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7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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