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3-xn523-fw0693
预算金额14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3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贵州销售公司审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3-XN523-FW069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销售公司审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销售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销售分公司。资金计划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贵州销售公司审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中国石油贵州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销售)审计部是在集团公司审计部和贵州销售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审计工作。贵州销售工程造价审计作为审计部日常审计工作,是在工程管理部门完成费控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开展的,招标人工程造价结算审计使用造价软件须中标人自备。估算服务费金额140万元(含税)。
2.3招标范围:(1)工程造价审计: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审查和确认建设投资和交付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审查和评价初步设计、概算及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环保、合同管理、工程结算、财务管理与核算、竣工决算及报表编制、尾工工程、试生产及基建收入、剩余物资与结余资金,以及生产能力、资源利用效率、投资绩效评价等。
(2)非工程造价类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审计等。
标段划分:不划分
2.4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计费依据参照《关于发布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参考标准的通知》黔造价协【2021】10号,《贵州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黔价费【2011】244号,造价咨询报价下浮1%以上为有效报价,低于本范围的报价即为无效报价。报价需包括下浮率及税率,报价下浮超过20%,需提供低成本中标实施项目的书面说明资料。
参照《关于发布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参考标准的通知》黔造价协【2021】10号,《贵州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黔价费【2011】244号,结合招标人实际审计项目情况,投标人对如下5项审计服务项目进行整体下浮:
(1)日综合人工:1250元/人/日
(2)工程项目预算或招标控制价审计:0.4%
(3)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服务收费率(由A+B两项组成):
A: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服务收费:0.3%
B:成效附加费率(审减额):6%
结算审计合同服务收费金额按上表计算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费的。
(4)工程项目过程跟踪审计:0.6%
(5)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服务:0.3%。
2.5服务地点:主要为贵州地区。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2.7服务要求:中标人在受到招标人业务委托后,严格按照国家、行业规定规范执行并开展工作。中标人应遵守行业规章制度,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获取充分、完整、真实证据基础上,保证审核工作进度和质量,承担法律责任。
2.7.1工程审计:
预算审计(指单项工程预算送审金额5000万元以下(含)的预算审计)送审金额50万元(含)以下在三个工作日完成审计,送审金额在50万元以上200万以下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200万以上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
日常结算审计(指单项工程结算送审金额5000万元以下(含)的结算审计):送审金额50万元(含)以下在五个工作日完成审计,送审金额在50万元以上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
跟踪审计(指项目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和大检修项目的工程跟踪审计),投资总金额2亿以下在3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2-5亿在4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5亿以上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承包人送审结算资料后开始计算起始时间)。如遇非中标人原因造成审计服务时间未按审计实施方案完成的,报经贵州销售审计部同意后可延长审计时间。
工程项目结算、竣工决算审计(指项目投资50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和大检修项目的工程结算、决算):投资总金额2亿以下在3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2-5亿在4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5亿以上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非中标人原因造成审计服务时间未按审计实施方案完成的,报经贵州销售审计部同意后可延长审计时间。
2.7.2非工程造价类审计
根据贵州销售审计工作计划的时间要求,选派人员进场开展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审计等专项非工程造价类审计工作,选派人员进驻审计现场开展工作,完成编制底稿。每次选派人员应符合贵州销售的要求,并明确一名项目负责人。
2.8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1、参照《关于发布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参考标准的通知》黔造价协【2021】10号,《贵州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黔价费【2011】244号,审计出概算外项目、记录错误或建设单位在项目中的不合理支出的审计费用已包含在基本审计费中,不再单独计算。工程建设审计项目,不单独计算住宿交通等费用。
2、服务要求
2.1中标人应当在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证性得原则基础上,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派出审计组对本次招标项目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进行审计。
2.2审计实施方案需经招标人审核批准后实施,确保全面完成审计业务、真实反映审计结果、客观评价审计事项;做到证据充分可靠、定性准确,并提出处理建议及依据,完成审计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2.2.1按照招标文件中服务标准要求开展审计工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2.2.2做到查证事实准确率100%,服务内容合法、客观、公正、完整、准确,不发生重大漏审事项(重大漏审事项是指通过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帐表、原始单据等资料进行核对、测算、分析、对比,应该发现但未发现的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的事项),无重计错计;
2.2.3协助招标人及时对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
2.2.4招标人审批审计实施方案后及时与招标人办理资料交接手续;
2.2.5在审计期间,应制定合理的现场踏勘方式,保证质量,规避风险,同时中标人不得私下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信息交流;
2.2.6中标人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
2.3审计项目档案应按照招标人要求整理,并出具有法律效应的审计报告。在出具审计报告时一并退还送审原始资料和相关的证据资料、完整的电子、纸质工作底稿。
2.4参加本次招标范围内项目审计的造价人员必须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投标文件中确定的审计人员无不可抗力因素不得更换,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同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今后在招标人范围内承接审计服务的资格。
2.5投标人在审计期间使用的相应软件(例如,工程造价审核软件)、食宿等自行解决。
2.6投标人应严守职业道德。对项目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发生争议等重大事项应及时向招标人反映,并接受招标人的管理和监督。对执业过程中知悉的行业秘密严加保密,不得向外界泄露。
2.7投标人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造成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结果严重失实以及发生其他重大过失、违约等情况的,责令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同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今后在招标人范围内承接审计服务的资格。
3、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中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标准开展审计工作:
1、技术标准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3)《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协字【1999】103号)
(4)《独立审计具体准则》
(5)《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试行办法》的通知(审基发〔1991〕430号)
2、技术要求
中国石油《内部审计规范第11部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Q/SY21.11—2001。
4、其他服务要求
按合同模板执行,若业主方对合同模板有调整的,中标人需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投标人须承诺能胜任各类专业工程审计、非工程类审计的能力,且不能是为招标人提供工程费控审核服务的企业。
*5.提供至少1名工程造价专业人员,须取得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核发的执业资格(二级注册造价师6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一级注册造价师,团队人员专业范围覆盖土建、安装专业),此人员为日常结算审计岗位人员,并承诺如需新增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也应满足本条要求。
提供至少1名非工程造价类审计专业人员,须取得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核发的会计或审计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此人员为非工程造价类审计岗位人员,并承诺如新增非工程造价类审计专业人员,也应满足本条要求。
提供至少1名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核发的执业资格(一级注册造价师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二级注册造价师10年以上工作经验)。
以上人员需是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劳务合同。
*6.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累计完成石油石化等同类企业工程造价审计金额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的业绩。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2020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
*8、信誉要求:
①2020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信息选项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依次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完整截图(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②2020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依次提供“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结果完整截图(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③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2020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不得有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9、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10、投标人在2020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11、投标人须承诺质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2、投标人需对反商业贿赂进行承诺并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6月30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步骤后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投标登记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搜索本项目,在拟投标标包处点击“报名”,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
②支付标书费
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在可购买的订单列表下支付标书费,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
(登陆账号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以同时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详见附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包(标段)(本项目仅支持电汇支付),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投标登记和支付标书费)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上付款成功后,在“我的订单”中会生成一条购买记录,点击订单详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
①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②已办理U-key的投标人应复核U-key证书是否处于有效期内,如证书失效,需按上述程序购买新的U-key。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3年7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经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投标人注意:为确保投标有效,对于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的投标文件,在按照操作要求进行信息关联、签章、加密和上传后,确保上传的文件的附件状态都是验签完成。点击验签确认,当前状态是“已确认”,并且下方出现“撤标”按键,才视为成功提交投标文件。其它状态都是投标不成功,请投标人密切关注!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投标保证金
①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③电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款项存入招标机构指定的账户。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的应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证明,未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④投标保证金电汇路径: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支付本项目标书费后,从订单列表中找到想要缴纳保证金的项目,根据系统显示收款账号从企业账户汇出相对应项目要求金额的保证金,当已缴纳保证金金额满足应缴纳保证金金额时,认定该投标人已对项目缴纳了对应数额的保证金,保证金可分多次进行缴纳。(操作路径:登录商城→个人中心→订单列表→订单详情→投标保证金详情)。
(各投标人有唯一的汇款路径,汇款路径根据每个项目信息动态生成,未按照本项目指定路径汇款的保证金无效)。
注: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即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付款账户、账号须与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账户、账号一致)
付款成功后,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按照商务投标文件格式加入投标文件中备查。若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料,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保证金格式要求如下:
投标保证金
提供:投标保证付款凭证、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注:1、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即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付款账户、账号须与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账户、账号一致)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招标文件指定账户。不响应本条款,其投标将被否决。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销售分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
邮编:/
邮编:610017
联系人:杨洋
联系人:任先生
电话:0851-85536036
传真:/
电话:028-68233732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renzheng0602@126.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财务咨询:杨女士

电话:028-68233734

网站注册、U-Key办理、招标管理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及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导:
咨询电话:4008800114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cnpc.com.cn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362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