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医院体外冲击波治疗仪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4/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q60-w301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某医院
招标联系人张助理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9
公告正文

某医院体外冲击波治疗仪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4-10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体外冲击波治疗仪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9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Q60-W3018
 
  项目名称:体外冲击波治疗仪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体外冲击波治疗仪设备采购
/
详见技术要求
1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安装、调试,直至正常使用。
北京市海淀区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1. 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2.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CFDA认证或NMPA)(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3.所投产品需提供CE或EC认证(提供证明材料(若为英文应附翻译))。
 
  (九)报价供应商参与军队谈判,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报价供应商报价无效。
 
  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申领谈判文件登记表》置于首页,格式见附件;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某医院
 
  联系人:张助理、党助理
 
  办公电话:010-66346575
 
  移动电话:13521962775、15210209319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潘助理
 
  办公电话:010-66346186
 
  移动电话:13520515173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安装、调试,直至正常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2.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CFDA认证或NMPA)(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3.所投产品需提供CE或EC认证(提供证明材料(若为英文应附翻译))。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9日  至 2024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方式:电子邮箱Cgglk666@163.com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8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医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联系方式:张助理 010-6634657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助理、党助理
 
  电 话:  010-6634657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