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施工十四第1次澄清公告
【信息时间:2022/07/01】工程编号: |
DS20220424(GC)0004 |
工程名称: |
宣汉县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施工 |
标段编号: |
DS20220424(GC)0004-001-002 |
标段名称: |
十四 |
代理机构名称: |
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宣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澄清内容: 宣汉县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施工十三至十五标段(补遗书第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该项目施工十三至十五标段招标文件内容,现变更如下: 一、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6)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类职称或者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变更为:(6)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 二、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宣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0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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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施工十四开标记录 |
【信息时间:2022/07/22】【我要打印】【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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