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由数字江门网络建设有限公司批准,资金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数字江门网络建设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谈判。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与谈判,采购项目相关要求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通过往年的考评结果显示,我市政府网站的运维工作逐年进步,检查合格率逐步提升,但随着考核指标的要求越来越严格、网站栏目与内容越来越多、网民的成熟度越来越高,我市政府网站在内容运维的过程中,还存在较多疏漏。基于目前我市政府网站存在的问题,以及结合上级的政策与考评要求,我市2023年需通过开展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水平技术评估服务来持续推动我市政府网站的运维管理工作,从而确保我市政府网站的正常运行。
1.2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2万元整(含税)。
1.4交付期或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到2023年12月5日止。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2.3供应商须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符合法规的证明性材料,并提供商事法律关系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3、获取谈判文件
3.1供应商于2023年2月2日9时30分至2023年2月6日17时00分通过“江门市采购行业协会”(供应商请前往“江门市采购行业协会”,网址:https://www.jmcgxh.org.cn),提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领取谈判文件申请表》后需打印并加盖公章,将扫描件发送至数字江门网络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中心邮箱(caigouzx@digitaljm.com),并致电通知确认,联系人:林月霞;联系方式:0750-3080964。完成上述要求报名,本项目的报名方可成功。
3.2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需在递交现场将《领取谈判文件申请表》盖章原件交予数字江门网络建设有限公司采购实施部门。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本次谈判会议将于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进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身携带身份证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4.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2023年2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此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再接受。
4.3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数字江门网络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大道178号1栋103第三层自编号B区),联系人:林月霞/0750-3080964。
4.4响应文件需用信封密封,在密封袋上标明项目编号、供应项目名称、供应人名称,密封袋两头封口处均需贴封条。
4.5响应文件可以现场递交,采用邮寄、快递方式需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确保采购方签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5.1本次谈判公告只在江门市采购行业协会(供应商请前往“江门市采购行业协会”,网址:https://www.jmcgxh.org.cn)上发布。
5.2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3 请各供应商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供应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数字江门网络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大道178号1幢103第三层自编B区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人电话:0750-3080964(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采购人:数字江门网络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日
2023年数字江门网络建设有限公司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水平技术评估项目 谈判文件.doc2023年数字江门网络建设有限公司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水平技术评估项目 谈判文件.doc
项目编号 | JZXTP-JS-2023003 | ||
项目名称 | 2023年数字江门网络建设有限公司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水平技术评估项目 | ||
申请单位信息 | 单位全称 | ||
申请单位信息 | 法人代表 | ||
申请单位信息 | 单位地址 | ||
申请单位信息 | 邮 编 | ||
申请单位信息 | 领取文件联系人 | 第一联系人 | 第二联系人 |
申请单位信息 | 联系人姓名 | ||
申请单位信息 | 固定电话 | ||
申请单位信息 | 移动电话 | ||
申请单位信息 | 电子邮箱 | ||
申请单位承诺与声明致数字江门网络建设有限公司:一、本公司已认真阅读贵单位本申请项目的询价需求,并完全理解文件的内容。本公司保证严格保密采购过程相关内容,不泄露贵行任何信息。二、本公司保证所递交的领取谈判文件申请表及后续报价文件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本公司愿意承担虚构信息及伪造文件等有损诚信行为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过程中,本公司承诺不做影响正当交易的事情。四、本次采购涉及函件往来时使用本表格上述申请单位信息的联系方式。申请单位名称及加盖公章: 日期: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2023年数字江门网络建设有限公司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水平技术评估项目 |
2 | 谈判文件的疑问澄清 | 在22023年2月6日17时30分前以盖章扫描件及WORD文档的形式提交至采购人(发送至邮箱:caigouzx@digitaljm.com),发送后请告知采购人。 |
3 | 报价说明 | 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作否决谈判处理。报价包含所购买的硬件及相应的服务、税费及所涉及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本项目为多次报价,供应商于谈判当天应至少准备一份已盖公章的空白《报价一览表(最后报价)》,填报最后报价。报价表见第六章。 |
4 | 谈判有效期 | 90天。 |
5 | 响应文件份数及装订要求 |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一份(商务技术部分正副本一起密封,经济部分正副本与响应文件的电子版文件U盘或光盘一起密封,评审以正本为准,电子版应与纸质版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则以纸质版为准。)装订要求:供应商需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成册,如出现活页响应文件,采购方有权拒收文件。 |
6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在响应文件格式有提示的地方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签字盖章后的正本的复印件。响应文件中凡出现供应商单位落款的地方应盖单位公章。同时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必须满足以下其中一条规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人逐页签字;响应文件加盖供应商单位骑缝章(加盖骑缝章的为单位公章);响应文件均应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请按上述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
7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名称:2023年数字江门网络建设有限公司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水平技术评估项目采购人名称:数字江门网络建设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响应文件在2023年2月10日15时00分前不得开启 |
8 |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详见谈判公告 |
9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详见谈判公告 |
10 | 谈判时间及地点 | 谈判时间:(同截止时间)谈判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11 | 轮次 | 2轮 |
12 | 偏离 | 本项目不允许负偏离,“不满足”和“部分满足”均属于负偏离。供应商须认真研读谈判文件内容,并按要求填写“合同条款偏离表”,偏离表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本项目供应商需对用户需求书进行点对点应答。 |
13 | 中选原则 | 综合评分法,推选综合得分第一的为本项目成交候选人。若通过报名单位家数不足3家单位,则项目失败。若通过初步审查不足3家单位,则评审委员会认定至少2家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仍具备竞争性,即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存在项目报价能满足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关于最高限价的有关要求,则谈判继续,若本项目2家单位没有具备竞争性及通过初步评审少于2家单位,则项目失败,将重新进行发布谈判公告。 |
14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如合同履约过程中,成交人有重大违约情况的(包括但不限于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服务质量不达标、成交人原因导致项目进度严重滞后等),采购人有权终止所签署的合同,同时于终止所签署合同之日起该成交人三年内不得参加数字江门同类项目的竞标。 |
15 | 重要提醒 | 响应文件应打印清晰,利于辨认,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应清晰;因不清晰,无法辨认清楚导致的扣分、否决等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符合性情况 |
1 | 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 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 符合/不符合 |
2 | 响应函 | 提供响应函,符合第六章的要求 | 符合/不符合 |
3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3.供应商须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符合法规的证明性材料,并提供商事法律关系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符合/不符合 |
4 | 信誉要求 | 供应商无被责令停业、无被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状况、近三年内无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等其他要求,并提供信誉承诺函。 | 符合/不符合 |
5 | 联合体 |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 符合/不符合 |
6 | 谈判报价 |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含税报价不超出预算总价 | 符合/不符合 |
7 | 点对点应答 | 供应商须对第四章“合同条款”和第五章“采购需求”内容进行应答,并提交合同条款偏离表和用户需求偏离表,本项目不允许负偏离。 | 符合/不符合 |
8 | 响应文件的签署和盖章 | 响应文件中凡出现供应商单位落款的地方应盖单位公章。同时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必须满足以下其中一条规定: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人逐页签字;2)响应文件加盖供应商单位骑缝章(加盖骑缝章的为单位公章);3)响应文件均应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符合/不符合 |
评分项目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商务评分(45分) | 同类业绩(20分) | 根据响应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以来取得的同类项目(政府网站或政务新媒体监测评估)业绩进行评审: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得4分,满分20分;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
商务评分(45分) | 培训经验(15分) | 根据响应供应商的政府网站相关主题培训经验进行评审:响应供应商每提供过1次政府网站或政务新媒体评估相关主题培训服务得3分,最高得15分。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培训委托单位联系电话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商务评分(45分) | 资质证书(10分) | 响应供应商每具有一个与政府网站监测与评估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1分,最高得6分。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
商务评分(45分) | 资质证书(10分) | 响应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得2分;响应供应商2020年以来获得的“守合同重信用”荣誉证书(由注册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得2分。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
评分项目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技术评分(45分) | 项目理解(10分) | 根据响应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总体认识、理解透彻程度以及对项目相关政策要求的把握情况进行综合评审:优:对项目总体认识全面,理解透彻,对政策要求把握精准,分析科学合理,得10分;良:对项目总体认识较全面,有一定的理解,分析较具体,得5至9分;差:对项目总体认识片面,有基本的理解,分析不全面,得1至4分;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评分(45分) | 项目方案(10分) | 根据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优:方案科学合理,项目思路清晰,方法严谨,可行性强,得10分;良:方案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得5至9分;差:方案不合理,可行性较差,得1至4分;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评分(45分) | 质量管理(10分) | 根据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质量管理方法进行综合评审:优:质量管理方法严密,制度规范,对项目质量有完整的考核标准,得10分;良:有基本的质量管理方法,对质量的把控能力一般,得5至9分;差:质量管理方法简单,对质量的把控能力较差,得1至4分;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评分(45分) | 报告内容(10分) | 根据响应供应商的评估报告与其他成果文档的样板进行综合评审:优:评估报告样板能对每项指标进行准确赋分,提供网址、截图、详细的评分说明;其他项目成果文档样板全面、规范,得10分;良:评估报告样板较全面、较规范,对每项指标进行准确赋分;其他项目成果文档样板较合理,得5至9分;差:评估报告样板与其他项目成果文档样板简单、不规范,只能对指标进行赋分,得1至4分;未提供不得分。注:须提供响应供应商的评估报告样板与其他项目成果文档,并承诺此次项目的成果文档均按所提供的样板进行交付。 |
技术评分(45分) | 售后服务与承接优势(5分) | 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与承接本项目的优势说明进行综合评审:优:售后服务合理实用并有利于项目顺利进行,承接本项目优势明显,得5分;良:售后服务与承接优势一般,得3至4分;差:售后服务与承接优势简单,得1至2分;未提供不得分。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分细则 | 分值 |
1 | 应答报价 | 价格评分 | 1、响应人的响应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0%时,须提交详细的成本分析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响应人财务成本、开发时间以及项目的人员配备、工资支出和安装时间等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费用],以证明报价的合理性,否则作无效应答处理。2、经济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有效的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谈判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谈判报价得分=(谈判基准价/评标价)×10分本项目谈判报价的评标价为供应商为本项目所报的含税总价。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报价为准。 | 10分 |
工作分类 | 具体工作 |
协助制定工作清单 | 根据江门市政府网站有关工作要求,协助制定工作清单,明确工作时间安排、方式方法、程序步骤、指标体系、数据来源、评估标准。 |
培训解读 | 《江门市2022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水平技术评估方案》出台后,提供相关培训资料,对考评方案和指标体系进行解读。 |
季度技术评估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每季度技术评估江门市政府网站的运行健康情况(每季度抽检40%)。 |
年终评估 | 根据《江门市2022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水平技术评估方案》相关指标,对各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进行建设水平技术评估,形成年度技术评估结果(46个网站、频道)。 |
建立专项咨询渠道 | 在网站抽查与考评各阶段,检测服务方应根据网站业务咨询需求,开通设立热线电话、即时通讯平台,如QQ群、电子邮箱等业务咨询渠道,由专人负责咨询答疑工作。在自查整改与自评阶段,由考评服务方业务骨干对用户提出的业务咨询问题进行答疑。一般情况下,需要在1小时内对用户单位提出的咨询需求做出解答。 |
序号 | 网站名称 | 网址 |
1 | 蓬江区政府网站 | http://www.pjq.gov.cn/ |
2 | 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政务信息网 | http://www.jianghai.gov.cn/ |
3 | 新会区人民政府 | http://www.xinhui.gov.cn/ |
4 | 中国·台山政府网 | http://www.cnts.gov.cn |
5 | 中共开平市委市人民政府公众网 | http://www.kaiping.gov.cn/ |
6 | 恩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http://www.enping.gov.cn/ |
7 | 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http://www.heshan.gov.cn/ |
序号 | 网站名称 | 网址 |
1 | 信用江门网 | http://xyjm.jiangmen.gov.cn/ |
2 | 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江门市 |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0700 |
序号 | 频道名称 | 网址 |
1 |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fzhggj/index.html |
2 | 江门市教育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jyj/index.html |
3 |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kxjsj/index.html |
4 |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yhxxhj/index.html |
5 | 江门市公安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aj/index.html |
6 | 江门市民政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mzj/index.html |
7 | 江门市司法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sfj/index.html |
8 | 江门市财政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czj/index.html |
9 |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rlzyhshbzj/index.html |
10 |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zrzyj/index.html |
11 |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sthjj/index.html |
12 |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zfhcxjsj/index.html |
13 |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jtysj/index.html |
14 | 江门市水利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slj/index.html |
15 |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nyncj/index.html |
16 | 江门市商务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swj/index.html |
17 |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whgdlytyj/index.html |
18 |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wsjkj/index.html |
19 |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yjglj/index.html |
20 |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scjdglj/index.html |
21 | 江门市统计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tjj/index.html |
22 |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ylbzj/index.html |
23 | 江门市金融工作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jrgzj/index.html |
24 |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csglhzhzfj/index.html |
25 |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shbxjjglj/index.html |
序号 | 频道名称 | 网址 |
1 | 江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tyjrswj/index.html |
2 | 江门市审计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sjj/index.html |
3 | 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zw/index.html |
4 | 江门市信访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xfj/index.html |
5 | 江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zwfwsjglj/index.html |
6 | 江门市供销合作联社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xhzls/index.html |
7 | 江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jgswglj/index.html |
8 | 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zftzgcjsglzx/index.html |
9 |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index.html |
10 | 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tdcbzx/index.html |
11 | 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lj/index.html |
12 | 江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mzzjswj/index.html |
技术评估对象 | 指标 | 评分细则 |
政府网站 | 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 | 1.出现严重表述错误。2.泄露国家秘密。3.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4.对安全攻击(如页面被挂马、内容被篡改等)没有及时有效处置造成严重安全事故。5.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伪造发稿日期等)。6.因网站建设管理工作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
政府网站 | 站点无法访问 | 监测1周,每天间隔性访问20次以上,超过(含)15秒网站仍打不开的次数累计占比超过(含)5%,即单项否决。 |
政府网站 | 首页不更新 | 监测2周,首页无信息更新的,即单项否决。如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所有二级页面无信息更新的,即单项否决。(注:稿件发布页未注明发布时间的视为不更新,下同。) |
政府网站 | 栏目不更新 | 1.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的动态、要闻类栏目,以及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的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一级栏目,累计超过(含)5个未更新。2.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的栏目数量超过(含)10个。3.空白栏目数量超过(含)5个。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
政府网站 | 互动回应差 | 1.未提供网上有效咨询建言渠道(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外)。2.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对网民留言应及时答复处理的政务咨询类栏目(在线访谈、调查征集、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类栏目除外)存在超过3个月未回应有效留言的现象。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
政府网站 | 服务不实用 | 1.未提供办事服务。2.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缺失4类及以上的事项数量超过(含)5个。3.事项总数不足5个的,每个事项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均缺失4类及以上。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注:对没有对外服务职能的部门,不检查其网站该项指标。) |
政务新媒体(新增指标,详见第三章政务新媒体监测) | 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 | 1.出现严重表述错误。2.泄露国家秘密。3.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4.因发布内容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
政务新媒体(新增指标,详见第三章政务新媒体监测) | 内容不更新 | 1.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更新。2.移动客户端(APP)无法下载或使用,发生“僵尸”、“睡眠”情况。 |
政务新媒体(新增指标,详见第三章政务新媒体监测) | 互动回应差 | 1.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2.存在购买“粉丝”、强制要求群众点赞等弄虚作假行为。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分细则 | 分值 |
发布解读(45分) | 概况信息 | 1.未开设概况信息类栏目的,不得分。2.概况信息更新不及时或不准确的,不得分。(注:第二类评估对象不检查该项指标,此项分值计入“机构职能”考核指标。) | 1 |
发布解读(45分) | 机构职能 | 1.未开设机构职能类栏目的,不得分。2.机构职能信息不准确的,不得分。(注:第二类评估对象未开设机构职能类栏目扣2分,信息不准确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最多扣2分。) | 1 |
发布解读(45分) | 领导信息 | 1.未开设领导信息类栏目的,不得分。2.领导姓名、照片、工作简历、分工等信息缺失或不准确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 4 |
发布解读(45分) | 动态要闻 | 1.未开设动态要闻类栏目的,不得分。2.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未更新的,不得分。3.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的动态要闻类栏目在监测时间点前3个月内,每发现一次更新不及时的扣2分。(注:第二类评估对象不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该项指标) | 4 |
发布解读(45分) | 重点领域信息 | 1.未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的,不得分。2.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未按要求更新的,不得分。注:①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分配、下达和使用管理信息公开;②补贴信息公开;③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以上3点为必考内容。3.未及时更新疫情防控专栏信息(查各市区是否重点围饶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专栏每月至少更新2条信息),未达标扣1分。4.是否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 论引导工作,未达标扣1分。(注:第二类评估对象不检查该项指标,此项分值计入“动态要闻”考核指标。) | 3 |
发布解读(45分) | 政策文件 | 1.未开设政策文件类栏目的,不得分。2.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政策文件类一级栏目未更新的,扣4分。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是否准确更新,重点查以下要素:①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包含开设的新媒体账号、公报网址、网站网址),对于未放置新媒体账号、公报网址、非税收入缴纳通知书的进行提醒但不扣分;②对于未放置网站网址、未去除依申请公开前置条件、未更新收费信息和联系电话有误等情况,扣1分。 | 4 |
发布解读(45分) | 政策解读 | 1.未开设政策解读类栏目的,不得分。2.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政策解读类一级栏目未更新的,不得分。3.解读资料需添加咨询方式,未添加联系方式的,一个扣0.5分,最多扣2分。 | 4 |
发布解读(45分) | 解读方式 | 监测时间点前3个月内,未以新闻发布会、音视频、动漫等形式(不含图解)解读本地区最新政策,做好舆 情引导工作的,不得分。 | 3 |
发布解读(45分) | 解读比例 | 随机抽查网站已发布的5个以本地区本部门或本地区本部门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重点抽取十四五规划、专项规划类的政策信息),被解读的文件数量每少一个,扣1分。(注:不足5个的则检查全部文件。第二类评估对象不检查该项指标,此项分值计入“解读关联”考核指标。) | 5 |
发布解读(45分) | 解读关联 | 随机抽查网站已发布的5个解读稿:未与被解读的政策文件相关联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该政策文件未与被抽查解读图解、文稿相关联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注:不足3个的则检查全部解读稿。) | 5 |
发布解读(45分) | 数据发布 | 1.未开设数据发布类栏目的,扣2分。2.每发现一个栏目应更新未更新的,扣1分。3.未通过图表图解等可视化方式展现和解读数据的,扣1分。 | 4 |
发布解读(45分) | 数据开放 | 2.未定期更新数据集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检查“开放广东”平台:2021年是否按照数据集上标记的更新频率要求及时更新每项数据集,如标记为不定期更新的,2021年至少也要更新1次。未及时更新的,一个扣0.5分,最多扣1分。)3.未提供下载功能或可用数据接口的,扣1分。 | 3 |
发布解读(45分) | 其他栏目 | 1.其他栏目存在空白的,每发现一个,扣2分。2.其他栏目存在应更新未更新的,每发现一个,扣1分。3.本地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工作年报、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晚于法定时间在门户网站发布的(格式),不得分。4.未及时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每发现一条扣1分,最多扣2分。5.未及时公开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扣1分。6.在本地区网站上未及时更新本系统实施的行政法规文本(对照市直部门,抽查区直是否转载),每发现一个扣1分,最多扣2分。7.未及时更新本地区政府公报电子版,扣1分。8.本地区的主动公开基层目录,是否及时发布且格式是否规范(目录格式参考教育局或142号文),每发现1个未及时发布或不规范,扣0.5分,最多扣2分。9.2021年政务新媒体未及时更新发布信息,一次扣0.5分。(注:因空白、应更新未更新等原因已按其他指标扣分的,本指标项下不重复扣分。) | 4 |
办事服务(27分) | 事项公开 | 未对办事服务事项集中分类展示的,不得分。 | 3 |
办事服务(27分) | 在线申请 | 1.未提供在线注册功能或提供注册功能但用户(含异地用户)无法注册的,不得分。2.注册用户无法在线办事的,不得分。 | 5 |
办事服务(27分) | 办事统计 | 1.未公开办事统计数据的,不得分。2.监测时间点前1个月内未更新的,扣1分;3个月内未更新的,扣2分。 | 2 |
办事服务(27分) | 办事指南 | 随机抽查5个办事服务事项:1.事项无办事指南的,每发现一个,扣4分;2.提供办事指南,但重点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缺失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3.办理材料格式要求不明确的(如未说明原件/复印件、纸质版/电子版、份数等),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事项,扣1分;4.存在表述含糊不清的情形(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等表述),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事项,扣2分;5.办事指南中提到的政策文件仅有名称、未说明具体内容的,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事项,扣0.5分。(注:不足5个的则检查全部事项。) | 8 |
办事服务(27分) | 服务功能 | 1.提供服务评价功能的,得1分。2.公布服务评价结果的,得1分。 | 2 |
办事服务(27分) | 内容准确 | 随机抽查5个办事指南,信息(如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存在错误,或与实际办事要求不一致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注:不足5个的则检查全部指南。) | 5 |
办事服务(27分) | 表格样表 | 随机抽查2个办事指南,要求办事人提供申请表、申请书等表单但未提供规范表格获取渠道的,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办事指南,扣1分。 | 2 |
互动交流(16分) | 留言公开 | 1.咨询建言类栏目(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外)对所有网民留言都未公开的,不得分。2.随机抽查5条已公开的网民留言,未公开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答复内容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3.监测时间点前2个月内未更新的,扣3分。4.未公开留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的,扣3分。(注:不足5条的则检查全部留言。) | 5 |
互动交流(16分) | 知识库 | 1.未编制常见问题知识库的,不得分。2.未按照业务进行合理分类的,扣1分。3.每一个主题在监测时间点前1个月内未更新的,扣1分;3个月内未更新的,扣3分。4.编制的问题质量不高,有推诿、敷衍现象,扣50%(如市文广旅体局)。 | 3 |
互动交流(16分) | 在线访谈 | 1.未提供在线访谈渠道的,不得分。2.监测时间点前3个月内,未开展1次在线访谈活动的,扣50%。3.未通过文字、图片或音视频等多种形式发布访谈内容的,扣50%。 | 2 |
互动交流(16分) | 调查征集 | 1.未提供在线调查征集渠道(不含电子邮件形式)的,不得分。2. 监测时间点前3个月内,未开展2次调查征集活动的,每少一次扣25%。3. 监测时间点前3个月内,调查征集活动未公开反馈结果或无反馈意见的,每发现一次扣25%。 | 4 |
互动交流(16分) | 留言答复 | 1.监测时间点前3个月内,存在网民留言超过5个工作日未答复的,每发现一条,扣1分。2.在监测时间点前3个月内,存在答复内容质量不高,有推诿、敷衍等现象的,每发现一条,扣1分。3.省府办交办的网民给省长留言,未能按时处理且得到网民正面评价的,每发现一个,扣1分。 | 2 |
功能设计(12分) | 域名名称 | 1.域名不符合规范的,扣1分。2.网站未以本地区本部门名称命名的,扣1分。3.网站名称未在全站页面头部区域显著展示的,扣1分。 | 3 |
功能设计(12分) | 网站标识 | 1.未在全站页面底部功能区清晰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网站主办单位、政务新媒体二维码、联系方式的,每缺一项,扣1分。2.未在首页底部功能区规范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入口的,扣1分;未在其他页面底部功能区规范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入口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 | 2 |
功能设计(12分) | 可用性 | 1.首页上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打不开或错误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如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则检查所有二级页面上的链接。2.其他页面上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打不开或错误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2 |
功能设计(12分) | 页面标签 | 1.随机抽查5个内容页面,无站点标签或内容标签的,每个扣0.1分。2.随机抽查5个栏目页面,无站点标签或栏目标签的,每个扣0.1分。 | 1 |
功能设计(12分) | 兼容性 | 使用主流浏览器访问网站,不能正常显示页面内容的,每类扣0.5分。 | 1 |
功能设计(12分) | IPv6改造 | 未按照要求完成IPv6改造的,不得分。 | 1 |
功能设计(12分) | 通报整改 | 1.监测时间点前3个月内,未能按上级要求在24小时内修正错误的并及时反馈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2.监测时间点前3个月内,收到网站整改报告后,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并及时反馈的,扣1分。3.监测时间点前3个月内,未能按时答复网民在“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 2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分细则 | 分值 |
信息发布(8分) | 数据发布 | 1.开设数据发布类栏目并在监测时间点前3个月内有更新的,得4分;监测时间点前3—6个月内有更新的,得2分。2.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通过图表图解等可视化方式展现和解读数据的,得2分。3.定期更新数据集,并提供下载功能或可用数据接口的,得2分。 | 8 |
办事服务(7分) | 服务内容 | 针对重点服务事项,整合相关资源,细化办理对象、条件、流程等,提供专题或集成服务。提供3项及以上的,得4分;提供1至2项的,得2分。 | 4 |
办事服务(7分) | 服务关联 | 随机抽查2个办事服务事项,涉及到的政策文件依据均准确关联至本网站政策文件库的,得3分。 | 3 |
创新发展(5分) | —— | 通过政府网站(部门频道),在服务工作、方便社会公众等方面的做法突出,并获得上级肯定的,加5分。 | 5 |
专题专栏(20分) | “六稳六保”专栏 | 2021年在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六稳六保”专栏内发布信息,每发布一条加0.01分,最多加10分。 | 10 |
专题专栏(20分) | “我为群众办实事”专栏 | 2021年在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我为群众办实事”专栏内发布信息,每发布一条加0.01分,最多加10分。 | 10 |
工作分类 | 具体工作 |
协助制定工作清单 | 根据江门市政府网站有关工作要求,协助制定工作清单,明确工作时间安排、方式方法、程序步骤、指标体系、数据来源、评估标准。 |
培训解读 | 《江门市2022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水平技术评估方案》出台后,提供相关培训资料,对考评方案和指标体系进行解读。 |
季度技术评估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每季度技术评估江门市政府网站的运行健康情况(每季度抽检40%)。 |
年终评估 | 根据《江门市2022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水平技术评估方案》相关指标,对各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进行建设水平技术评估,形成年度技术评估结果(46个网站、频道)。 |
建立专项咨询渠道 | 在网站抽查与考评各阶段,检测服务方应根据网站业务咨询需求,开通设立热线电话、即时通讯平台,如QQ群、电子邮箱等业务咨询渠道,由专人负责咨询答疑工作。在自查整改与自评阶段,由考评服务方业务骨干对用户提出的业务咨询问题进行答疑。一般情况下,需要在1小时内对用户单位提出的咨询需求做出解答。 |
序号 | 网站名称 | 网址 |
1 | 蓬江区政府网站 | http://www.pjq.gov.cn/ |
2 | 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政务信息网 | http://www.jianghai.gov.cn/ |
3 | 新会区人民政府 | http://www.xinhui.gov.cn/ |
4 | 中国·台山政府网 | http://www.cnts.gov.cn |
5 | 中共开平市委市人民政府公众网 | http://www.kaiping.gov.cn/ |
6 | 恩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http://www.enping.gov.cn/ |
7 | 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http://www.heshan.gov.cn/ |
序号 | 网站名称 | 网址 |
1 | 信用江门网 | http://xyjm.jiangmen.gov.cn/ |
2 | 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江门市 |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0700 |
序号 | 频道名称 | 网址 |
1 |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fzhggj/index.html |
2 | 江门市教育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jyj/index.html |
3 |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kxjsj/index.html |
4 |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yhxxhj/index.html |
5 | 江门市公安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aj/index.html |
6 | 江门市民政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mzj/index.html |
7 | 江门市司法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sfj/index.html |
8 | 江门市财政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czj/index.html |
9 |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rlzyhshbzj/index.html |
10 |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zrzyj/index.html |
11 |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sthjj/index.html |
12 |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zfhcxjsj/index.html |
13 |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jtysj/index.html |
14 | 江门市水利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slj/index.html |
15 |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nyncj/index.html |
16 | 江门市商务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swj/index.html |
17 |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whgdlytyj/index.html |
18 |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wsjkj/index.html |
19 |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yjglj/index.html |
20 |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scjdglj/index.html |
21 | 江门市统计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tjj/index.html |
22 |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ylbzj/index.html |
23 | 江门市金融工作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jrgzj/index.html |
24 |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csglhzhzfj/index.html |
25 |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shbxjjglj/index.html |
序号 | 频道名称 | 网址 |
1 | 江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tyjrswj/index.html |
2 | 江门市审计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sjj/index.html |
3 | 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zw/index.html |
4 | 江门市信访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xfj/index.html |
5 | 江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zwfwsjglj/index.html |
6 | 江门市供销合作联社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xhzls/index.html |
7 | 江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jgswglj/index.html |
8 | 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zftzgcjsglzx/index.html |
9 |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index.html |
10 | 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tdcbzx/index.html |
11 | 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lj/index.html |
12 | 江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mzzjswj/index.html |
技术评估对象 | 指标 | 评分细则 |
政府网站 | 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 | 1.出现严重表述错误。2.泄露国家秘密。3.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4.对安全攻击(如页面被挂马、内容被篡改等)没有及时有效处置造成严重安全事故。5.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伪造发稿日期等)。6.因网站建设管理工作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
政府网站 | 站点无法访问 | 监测1周,每天间隔性访问20次以上,超过(含)15秒网站仍打不开的次数累计占比超过(含)5%,即单项否决。 |
政府网站 | 首页不更新 | 监测2周,首页无信息更新的,即单项否决。如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所有二级页面无信息更新的,即单项否决。(注:稿件发布页未注明发布时间的视为不更新,下同。) |
政府网站 | 栏目不更新 | 1.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的动态、要闻类栏目,以及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的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一级栏目,累计超过(含)5个未更新。2.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的栏目数量超过(含)10个。3.空白栏目数量超过(含)5个。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
政府网站 | 互动回应差 | 1.未提供网上有效咨询建言渠道(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外)。2.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对网民留言应及时答复处理的政务咨询类栏目(在线访谈、调查征集、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类栏目除外)存在超过3个月未回应有效留言的现象。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
政府网站 | 服务不实用 | 1.未提供办事服务。2.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缺失4类及以上的事项数量超过(含)5个。3.事项总数不足5个的,每个事项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均缺失4类及以上。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注:对没有对外服务职能的部门,不检查其网站该项指标。) |
政务新媒体(新增指标,详见第三章政务新媒体监测) | 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 | 1.出现严重表述错误。2.泄露国家秘密。3.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4.因发布内容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 情。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
政务新媒体(新增指标,详见第三章政务新媒体监测) | 内容不更新 | 1.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更新。2.移动客户端(APP)无法下载或使用,发生“僵尸”、“睡眠”情况。 |
政务新媒体(新增指标,详见第三章政务新媒体监测) | 互动回应差 | 1.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2.存在购买“粉丝”、强制要求群众点赞等弄虚作假行为。上述情况出现任意一种,即单项否决。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分细则 | 分值 |
发布解读(45分) | 概况信息 | 1.未开设概况信息类栏目的,不得分。2.概况信息更新不及时或不准确的,不得分。(注:第二类评估对象不检查该项指标,此项分值计入“机构职能”考核指标。) | 1 |
发布解读(45分) | 机构职能 | 1.未开设机构职能类栏目的,不得分。2.机构职能信息不准确的,不得分。(注:第二类评估对象未开设机构职能类栏目扣2分,信息不准确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最多扣2分。) | 1 |
发布解读(45分) | 领导信息 | 1.未开设领导信息类栏目的,不得分。2.领导姓名、照片、工作简历、分工等信息缺失或不准确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 4 |
发布解读(45分) | 动态要闻 | 1.未开设动态要闻类栏目的,不得分。2.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未更新的,不得分。3.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的动态要闻类栏目在监测时间点前3个月内,每发现一次更新不及时的扣2分。(注:第二类评估对象不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该项指标) | 4 |
发布解读(45分) | 重点领域信息 | 1.未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的,不得分。2.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未按要求更新的,不得分。注:①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分配、下达和使用管理信息公开;②补贴信息公开;③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以上3点为必考内容。3.未及时更新疫情防控专栏信息(查各市区是否重点围饶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专栏每月至少更新2条信息),未达标扣1分。4.是否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 论引导工作,未达标扣1分。(注:第二类评估对象不检查该项指标,此项分值计入“动态要闻”考核指标。) | 3 |
发布解读(45分) | 政策文件 | 1.未开设政策文件类栏目的,不得分。2.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政策文件类一级栏目未更新的,扣4分。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是否准确更新,重点查以下要素:①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包含开设的新媒体账号、公报网址、网站网址),对于未放置新媒体账号、公报网址、非税收入缴纳通知书的进行提醒但不扣分;②对于未放置网站网址、未去除依申请公开前置条件、未更新收费信息和联系电话有误等情况,扣1分。 | 4 |
发布解读(45分) | 政策解读 | 1.未开设政策解读类栏目的,不得分。2.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政策解读类一级栏目未更新的,不得分。3.解读资料需添加咨询方式,未添加联系方式的,一个扣0.5分,最多扣2分。 | 4 |
发布解读(45分) | 解读方式 | 监测时间点前3个月内,未以新闻发布会、音视频、动漫等形式(不含图解)解读本地区最新政策,做好舆 情引导工作的,不得分。 | 3 |
发布解读(45分) | 解读比例 | 随机抽查网站已发布的5个以本地区本部门或本地区本部门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重点抽取十四五规划、专项规划类的政策信息),被解读的文件数量每少一个,扣1分。(注:不足5个的则检查全部文件。第二类评估对象不检查该项指标,此项分值计入“解读关联”考核指标。) | 5 |
发布解读(45分) | 解读关联 | 随机抽查网站已发布的5个解读稿:未与被解读的政策文件相关联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该政策文件未与被抽查解读图解、文稿相关联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注:不足3个的则检查全部解读稿。) | 5 |
发布解读(45分) | 数据发布 | 1.未开设数据发布类栏目的,扣2分。2.每发现一个栏目应更新未更新的,扣1分。3.未通过图表图解等可视化方式展现和解读数据的,扣1分。 | 4 |
发布解读(45分) | 数据开放 | 2.未定期更新数据集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检查“开放广东”平台:2021年是否按照数据集上标记的更新频率要求及时更新每项数据集,如标记为不定期更新的,2021年至少也要更新1次。未及时更新的,一个扣0.5分,最多扣1分。)3.未提供下载功能或可用数据接口的,扣1分。 | 3 |
发布解读(45分) | 其他栏目 | 1.其他栏目存在空白的,每发现一个,扣2分。2.其他栏目存在应更新未更新的,每发现一个,扣1分。3.本地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工作年报、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晚于法定时间在门户网站发布的(格式),不得分。4.未及时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每发现一条扣1分,最多扣2分。5.未及时公开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扣1分。6.在本地区网站上未及时更新本系统实施的行政法规文本(对照市直部门,抽查区直是否转载),每发现一个扣1分,最多扣2分。7.未及时更新本地区政府公报电子版,扣1分。8.本地区的主动公开基层目录,是否及时发布且格式是否规范(目录格式参考教育局或142号文),每发现1个未及时发布或不规范,扣0.5分,最多扣2分。9.2021年政务新媒体未及时更新发布信息,一次扣0.5分。(注:因空白、应更新未更新等原因已按其他指标扣分的,本指标项下不重复扣分。) | 4 |
办事服务(27分) | 事项公开 | 未对办事服务事项集中分类展示的,不得分。 | 3 |
办事服务(27分) | 在线申请 | 1.未提供在线注册功能或提供注册功能但用户(含异地用户)无法注册的,不得分。2.注册用户无法在线办事的,不得分。 | 5 |
办事服务(27分) | 办事统计 | 1.未公开办事统计数据的,不得分。2.监测时间点前1个月内未更新的,扣1分;3个月内未更新的,扣2分。 | 2 |
办事服务(27分) | 办事指南 | 随机抽查5个办事服务事项:1.事项无办事指南的,每发现一个,扣4分;2.提供办事指南,但重点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缺失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3.办理材料格式要求不明确的(如未说明原件/复印件、纸质版/电子版、份数等),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事项,扣1分;4.存在表述含糊不清的情形(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等表述),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事项,扣2分;5.办事指南中提到的政策文件仅有名称、未说明具体内容的,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事项,扣0.5分。(注:不足5个的则检查全部事项。) | 8 |
办事服务(27分) | 服务功能 | 1.提供服务评价功能的,得1分。2.公布服务评价结果的,得1分。 | 2 |
办事服务(27分) | 内容准确 | 随机抽查5个办事指南,信息(如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存在错误,或与实际办事要求不一致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注:不足5个的则检查全部指南。) | 5 |
办事服务(27分) | 表格样表 | 随机抽查2个办事指南,要求办事人提供申请表、申请书等表单但未提供规范表格获取渠道的,每发现一个存在该问题的办事指南,扣1分。 | 2 |
互动交流(16分) | 留言公开 | 1.咨询建言类栏目(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除外)对所有网民留言都未公开的,不得分。2.随机抽查5条已公开的网民留言,未公开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答复内容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3.监测时间点前2个月内未更新的,扣3分。4.未公开留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的,扣3分。(注:不足5条的则检查全部留言。) | 5 |
互动交流(16分) | 知识库 | 1.未编制常见问题知识库的,不得分。2.未按照业务进行合理分类的,扣1分。3.每一个主题在监测时间点前1个月内未更新的,扣1分;3个月内未更新的,扣3分。4.编制的问题质量不高,有推诿、敷衍现象,扣50%(如市文广旅体局)。 | 3 |
互动交流(16分) | 在线访谈 | 1.未提供在线访谈渠道的,不得分。2.监测时间点前3个月内,未开展1次在线访谈活动的,扣50%。3.未通过文字、图片或音视频等多种形式发布访谈内容的,扣50%。 | 2 |
互动交流(16分) | 调查征集 | 1.未提供在线调查征集渠道(不含电子邮件形式)的,不得分。2. 监测时间点前3个月内,未开展2次调查征集活动的,每少一次扣25%。3. 监测时间点前3个月内,调查征集活动未公开反馈结果或无反馈意见的,每发现一次扣25%。 | 4 |
互动交流(16分) | 留言答复 | 1.监测时间点前3个月内,存在网民留言超过5个工作日未答复的,每发现一条,扣1分。2.在监测时间点前3个月内,存在答复内容质量不高,有推诿、敷衍等现象的,每发现一条,扣1分。3.省府办交办的网民给省长留言,未能按时处理且得到网民正面评价的,每发现一个,扣1分。 | 2 |
功能设计(12分) | 域名名称 | 1.域名不符合规范的,扣1分。2.网站未以本地区本部门名称命名的,扣1分。3.网站名称未在全站页面头部区域显著展示的,扣1分。 | 3 |
功能设计(12分) | 网站标识 | 1.未在全站页面底部功能区清晰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网站主办单位、政务新媒体二维码、联系方式的,每缺一项,扣1分。2.未在首页底部功能区规范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入口的,扣1分;未在其他页面底部功能区规范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入口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 | 2 |
功能设计(12分) | 可用性 | 1.首页上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打不开或错误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如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则检查所有二级页面上的链接。2.其他页面上的链接(包括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打不开或错误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2 |
功能设计(12分) | 页面标签 | 1.随机抽查5个内容页面,无站点标签或内容标签的,每个扣0.1分。2.随机抽查5个栏目页面,无站点标签或栏目标签的,每个扣0.1分。 | 1 |
功能设计(12分) | 兼容性 | 使用主流浏览器访问网站,不能正常显示页面内容的,每类扣0.5分。 | 1 |
功能设计(12分) | IPv6改造 | 未按照要求完成IPv6改造的,不得分。 | 1 |
功能设计(12分) | 通报整改 | 1.监测时间点前3个月内,未能按上级要求在24小时内修正错误的并及时反馈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2.监测时间点前3个月内,收到网站整改报告后,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并及时反馈的,扣1分。3.监测时间点前3个月内,未能按时答复网民在“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 2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分细则 | 分值 |
信息发布(8分) | 数据发布 | 1.开设数据发布类栏目并在监测时间点前3个月内有更新的,得4分;监测时间点前3—6个月内有更新的,得2分。2.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通过图表图解等可视化方式展现和解读数据的,得2分。3.定期更新数据集,并提供下载功能或可用数据接口的,得2分。 | 8 |
办事服务(7分) | 服务内容 | 针对重点服务事项,整合相关资源,细化办理对象、条件、流程等,提供专题或集成服务。提供3项及以上的,得4分;提供1至2项的,得2分。 | 4 |
办事服务(7分) | 服务关联 | 随机抽查2个办事服务事项,涉及到的政策文件依据均准确关联至本网站政策文件库的,得3分。 | 3 |
创新发展(5分) | —— | 通过政府网站(部门频道),在服务工作、方便社会公众等方面的做法突出,并获得上级肯定的,加5分。 | 5 |
专题专栏(20分) | “六稳六保”专栏 | 2021年在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六稳六保”专栏内发布信息,每发布一条加0.01分,最多加10分。 | 10 |
专题专栏(20分) | “我为群众办实事”专栏 | 2021年在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我为群众办实事”专栏内发布信息,每发布一条加0.01分,最多加10分。 | 10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页码 |
1 | 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 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 |
2 | 响应函 | 提供响应函,符合第六章的要求 | |
3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3.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http://www.gsxt.gov.cn,需显示经营范围等信息,提供截屏打印件并加盖公章);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 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截屏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 |
4 | 信誉要求 | 供应商无被责令停业、无被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状况、近三年内无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等其他要求,并提供信誉承诺函。 | |
5 | 联合体 |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 |
6 | 谈判报价 |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含税报价不超出预算总价 | |
7 | 点对点应答 | 供应商须对第四章“合同条款”和第五章“采购需求”内容进行应答,并提交合同条款偏离表和用户需求偏离表,本项目不允许负偏离。 | |
8 | 响应文件的签署和盖章 | 响应文件中凡出现供应商单位落款的地方应盖单位公章。同时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必须满足以下其中一条规定: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人逐页签字;2)响应文件加盖供应商单位骑缝章(加盖骑缝章的为单位公章);3)响应文件均应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评分项目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页码 |
商务评分(45分) | 同类业绩(20分) | 根据响应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以来取得的同类项目(政府网站或政务新媒体监测评估)业绩进行评审: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得4分,满分20分;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 |
商务评分(45分) | 培训经验(15分) | 根据响应供应商的政府网站相关主题培训经验进行评审:响应供应商每提供过1次政府网站或政务新媒体评估相关主题培训服务得3分,最高得15分。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培训委托单位联系电话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
商务评分(45分) | 资质证书(10分) | 响应供应商每具有一个与政府网站监测与评估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1分,最高得6分。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 |
商务评分(45分) | 经营业绩(20分) | 响应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得2分;响应供应商2020年以来获得的“守合同重信用”荣誉证书(由注册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得2分。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
评分项目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页码 |
技术评分(45分) | 项目理解(10分) | 根据响应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总体认识、理解透彻程度以及对项目相关政策要求的把握情况进行综合评审:优:对项目总体认识全面,理解透彻,对政策要求把握精准,分析科学合理,得10分;良:对项目总体认识较全面,有一定的理解,分析较具体,得5至9分;差:对项目总体认识片面,有基本的理解,分析不全面,得1至4分;未提供不得分。 | |
技术评分(45分) | 项目方案(10分) | 根据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优:方案科学合理,项目思路清晰,方法严谨,可行性强,得10分;良:方案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得5至9分;差:方案不合理,可行性较差,得1至4分;未提供不得分。 | |
技术评分(45分) | 质量管理(10分) | 根据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质量管理方法进行综合评审:优:质量管理方法严密,制度规范,对项目质量有完整的考核标准,得10分;良:有基本的质量管理方法,对质量的把控能力一般,得5至9分;差:质量管理方法简单,对质量的把控能力较差,得1至4分;未提供不得分。 | |
技术评分(45分) | 报告内容(10分) | 根据响应供应商的评估报告与其他成果文档的样板进行综合评审:优:评估报告样板能对每项指标进行准确赋分,提供网址、截图、详细的评分说明;其他项目成果文档样板全面、规范,得10分;良:评估报告样板较全面、较规范,对每项指标进行准确赋分;其他项目成果文档样板较合理,得5至9分;差:评估报告样板与其他项目成果文档样板简单、不规范,只能对指标进行赋分,得1至4分;未提供不得分。注:须提供响应供应商的评估报告样板与其他项目成果文档,并承诺此次项目的成果文档均按所提供的样板进行交付。 | |
技术评分(45分) | 售后服务与承接优势(5分) | 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与承接本项目的优势说明进行综合评审:优:售后服务合理实用并有利于项目顺利进行,承接本项目优势明显,得5分;良:售后服务与承接优势一般,得3至4分;差:售后服务与承接优势简单,得1至2分;未提供不得分。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贴于此处(请务必提供本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贴于此处(请务必提供本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贴于此处(请务必提供本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贴于此处(请务必提供本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
序号 | 谈判文件条目号 | 谈判文件的合同条款 | 谈判文件的合同条款响应 | 说明 |
1 | ||||
2 | ||||
3 | ||||
… |
用户需求书条款号 | 采购需求内容概括 | 是否响应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页码 |
1 | 项目背景、概述 | 是/否 | … | … |
2 | 采购需求 | |||
3 | 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 | |||
4 | 运维要求 | |||
5 | 项目预算 | |||
6 | ... | |||
7 | ... | |||
8 | ... |
供应人名称 | 含税报价总价(元/人民币) | 备注 |
(小写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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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人名称 | 含税报价总价(元/人民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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