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省重点专科(康复科)建设项目-高压氧舱等康复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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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方案的优选功能温湿度显示仪激光治疗机电疗踝关节康复器安全检测呼吸机气源接口装置药品柜空气净化系统吸痰装置冷光源外照明电致孔多功能吸氧装置细水雾灭火系统智能声光报警式测氧仪安装调试雾化吸氧智能记录肩关节康复器语音自动播报音乐播放器自动显示和记录软件系统一键还原悬吊训练采用优质气水分离器压力显示仪表触摸屏升降床骨伤治疗仪微阻力呼吸调节器监控系统采样流量计计算机控制系统安全锁定功能静音型螺杆空压机输液吊架负压吸引压缩机配装超压自动停机多点多轴悬吊器吸氧计时器呼吸气体供应装置无触点感应式应急呼叫报警装置缓冲式舱外排氧吸顶式分体冷暖空调超声波治疗机高压氧舱用消音装置氧舱安全型递物筒加减压系统自动控制主机储气罐液晶显示器急救截止阀全方位拾音对讲装置断电自保消防系统氧舱超压预警系统支架悬吊软件管理系统氧舱凸型照明装置摄像窗冷冻式干燥机平板电脑工作站排氧系统自动控制电脉冲故障报警自检功能氧浓度自动监控神经肌肉力反馈装置一级吸氧红绳悬吊系统安全附件自动泄压安全阀上下肢联动主被动训练器低压自动开启装置加压消音装置防腐高压消防水罐常规吸氧供氧缓冲包舱内压力自动保护功能多轴吊架空气冷却系统数字高清摄像机电动遥控操作器安全保护装置高压氧舱系统悬吊附件供排氧操作阀门数据跟踪处理氧舱专用双工对讲机进舱空气检测装置应急电源舱内吸氧装具压力显示系统肘关节康复器悬吊康复系统软件空气过滤器空气检测装置接口氧舱用翼型密封条生物电无损导联装置压力调节系统观察窗环境调节系统低阻力呼吸调节器康复设备高压氧舱专用座椅操作控制台壁挂式吸氧装置系统管路及阀件治疗头递物筒配装压力锁定手动紧急卸压装置呼吸气系统急救供氧装置红光治疗仪腕手关节康复器氧舱用轻型薄壳门电气控制系统传感独立式配电系统自动稳压功能低压自动复位装置分布式吸氧动态显示系统振动力反馈装置
金额
35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100-12786
预算金额359万元
招标联系人宋宏福024-85715554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勃024-2338100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辽宁省重点专科(康复科)建设项目-高压氧舱等康复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0-12786
项目名称:辽宁省重点专科(康复科)建设项目-高压氧舱等康复设备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590000
最高限价(元):359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3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具有有效期内对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2. 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3.提供所投高压氧舱的制造商有效的氧舱(A5)《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4.根据国家及各省市相关规定,遵照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的有关要求,所投产品为须进行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产品备案信息)。所投产品的信息须与产品注册(或产品备案信息)一致。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8日11时00分至2024年11月2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0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文件接收区,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南七西路5号
联系方式:宋宏福024-857155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024-23381000
邮箱地址:lnzb119@163.com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6135601040003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勃 苏美玲
电  话:024-2338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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