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珠海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涉案物品一批(2024年第十二批)(第6“标的”)[项目编号:2400506C006]网络竞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珠海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涉案物品一批(2024年第十二批) | 项目编号 | 2400506C |
委托方 | 珠海市公安局 | 委托方联系方式 | 0756--8647944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10月30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年11月12日 |
批准机构 | 珠海市公安局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委托方所属地 | 市属 | 项目(标的意向) | 其他 |
项目概况 | 1、第一“标的”:为化妆品、相机(交易底价:709814.80元,保证金:150000.00元,报价幅度:10000元/次); 2、第二“标的”:为酒(交易底价:422622.00元,保证金:80000.00元,报价幅度:10000元/次); 3、第三“标的”:为化妆品、手表机芯(交易底价:535740.00元,保证金:100000.00元,报价幅度:10000元/次); 4、第四“标的”:为干货一批(交易底价:366471.20元,保证金:70000.00元,报价幅度:10000元/次); 5、第五“标的”:为衣服、鞋、包(交易底价:42684.00元,保证金:8000.00元,报价幅度:5000元/次); 6、第六“标的”:为酒、鞋、干货、电子产品(交易底价:182466.00元,保证金:30000.00元,报价幅度:10000元/次); 7、第七“标的”:为酒、干货、化妆品(交易底价:659731.00元,保证金:130000.00元,报价幅度:10000元/次)。 上述标的具体规格和型号详见《涉案物品详细清单》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 是 |
保证金缴纳类型 | 按标的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
1、“标的”为珠海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依法处置的涉案财物(不涉及珠海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依法处置的侵权货物),上述标的不作为市场流通保证,如需进入市场流通环节,请买受人自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进入市场流通环节所需手续和相关证照及中文标签等。
2、所有竞价“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所列品牌、型号、容量、规格、清单,均为参考。委托方和交易中心声明不承担标的品质、真伪、安全性能、瑕疵担保及其他相关责任,请竞买人谨慎竞价。
3、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即视为对竞价物品完全了解,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及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并接受竞价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及权利负担。如出现无法预知的风险,责任一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本“标的”干货类涉案物品重量包含必要包装(±3%)。
5、本“标的”按其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数量和真伪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6、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办理。
7、转让方向中标人移交的“标的”物按存放现状进行交付,以中标人竞价前对标的物的了解、实地察看为移交依据,评估报告所列清单内容只作参考,而“标的”物所存在的任何风险如品质、真伪等由中标人自行判断和承担。
8、意向竞买人须联系委托方对“标的”进行现场査勘,没有对“标的”进行查勘者被视为接受“标的”现状。竞买人网上报名视同竞买人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竞买人不得在中标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质量、规格、真伪等提出异议。
9、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可自行在珠海产权交易系统下载中标通知书。
10、委托方移交的资产以清单的内容及竞买人竞价前对“标的”物的了解、实地察看为依据。委托方不保证移交的“标的”物无瑕疵,中标人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
11、竞买人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网络竞价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竞投资格的竞买人需进入资金结算管理系统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项目的每一个标的都有唯一对应的子账号,竞买人必须按照标的的子账号缴纳足额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时间为准,竞买人可在资金结算管理系统自行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成功到账的到账状态显示为“缴纳成功”,为避免与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建议竞买人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最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买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
12、竞买人不得由他人代付保证金和成交价款(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
13、“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处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与委托方办理有关交接手续,1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提取完毕,逾期办理的作中标人弃标处理,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方有权对该“标的”另行处置。
14、中标人需提供中标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方可提货(中标人为个人的,必须由中标人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办理提货手续;中标人为公司的,必须由公司法人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办理提货手续)。
15、中标人自行负责标的物的安全拆卸、安全运输、场地垃圾清理等后续工作,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
16、看货时间(二天):第一“标的”、第二“标的”、第三“标的”、第四“标的”、第五“标的”、第六“标的”、第七“标的”看货时间为 2024 年 11月 7 日至 2024 年 11 月 8 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报名人需缴纳保证金后方可看货,看货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纸质版身份证复印件及纸质版保证金缴纳证明。报名人如不能来现场看货,可以委托1人前来代替看货,除出示以上证明外,还需出具报名人的委托书。因看货时间为工作日,需提前预约(看货当天不接受预约),且每一个报名账号只限2人看货。报名人未看货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公开交易货物完全了解且认同对“标的”物披露事项的信息。看货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09号(珠海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联系人:舒警官、林警官,联系电话:0756-8647944。
17、具体事项详见《实物资产转让合同范本》。该批物资为非税收入,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等发票。
18、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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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 |||
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意向竞买人须提供的资料 | |||
网上报名 | |||
交易信息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17时00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 报名地点 | 网络终端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09时00分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17时00分 |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 | 网络终端 |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17时00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
项目交易地点 | 网络终端 | ||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09时00分 | 限时报价周期 | 180秒 |
交易时间 | 自由竞价期:2024年10月30日9时至2024年11月13日10时30分;限时竞价期:2024年11月13日10时30分开始,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 ||
现场查勘时间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徐小姐、林小姐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56-2538993、2538018 |
交易机构传真 | 0756-2538002 | ||
竞买须知 | |||
1、标的物以现状交易。2、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3、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办理。4、有效报价说明: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且高出部分构成报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优先购买权人允许以现有最高价进行报价),即为有效报价。5、竞价期、中标人说明:竞价期由“自由竞价期”与“限时竞价期”两部分组成。在自由竞价期间,竞买人可以对标的不限次数、充分报价。自由竞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期。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直至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出现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该报价标的的中标人,竞价结束。6、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第4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7、所有附件均在网站公告下方下载。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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