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第2067号)锦州石化公司47台报废罐车及3台粘油罐车转让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5/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2023df100788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023年第2067号)锦州石化公司47台报废罐车及3台粘油罐车转让项目

挂牌日期:2023-05-1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LN2023DF100788
项目名称 (2023年第2067号)锦州石化公司47台报废罐车及3台粘油罐车转让项目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281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0
挂牌日期 2023-05-11
交易方式 拍卖
转让说明事项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2023年5月16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www.daee.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2)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大连产权交易所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3)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网络竞价须知》执行,由受让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开始与转让方签订《废旧物资处置合同》(含补充协议及附件),并在《废旧物资处置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并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款的10%。 (4)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废旧物资处置合同》后,若逾期支付交易价款,合同自动取消,并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 (5)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废旧物资处置合同》后、自转让方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物全部清理外运完毕,现场清净,不允许有货物残留,否则将按照合同约定在履约保证金中进行扣款,拆运废渣及垃圾须全部清运出施工现场,所需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如逾期,每天将从受让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的,转让方有权扣除受让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经济补偿及相关法律责任。 (6)同意参加现场实地勘查,对实物核对无误后再参加竞价,处置、转让范围以现场踏勘时明确的范围为准,未指派人员进行踏勘的意向受让方禁止参加竞价。踏勘时必须遵守相关业务人员现场指挥,如果违反锦州石化公司相关规定、不听从现场指挥将取消参加竞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