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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遴选海南省“扫黄打非”监管指挥平台等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咨询评估机构的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遴选海南省“扫黄打非”监管指挥平台等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咨询评估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委拟公开遴选1家咨询评估机构,对海南省“扫黄打非”监管指挥平台等7个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咨询评估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需求
海南省“扫黄打非”监管指挥平台等项目主要涉及应急管理、金融服务、水文监测、智慧城市等领域的信息化内容建设,估算总投资约23778.15万元。拟定初步设计阶段咨询评估评审费32万元(含评标专家评审费),本次招标总控制价格为32万元。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类法人单位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列入公示名录)信息工程专业。
2.法人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项目团队成员无失信记录;
3.有与提供本咨询评估服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
4.咨询评估评审应当编评分离,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等编制单位不得参与本次遴选;
5.分项目分事项进行报价,报价不能超过控制价;
6.遴选机构专家劳务费由成交商支付;
7.项目拟委托一家有资质的咨询评估机构进行评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咨信等级不得低于编制单位的资信等级;
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填写报价后打印。
4.授权委托。包括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资信。包括供应商资信等级凭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团队成员身份证号在“信用中国”失信查询截屏。
6.项目评估工作方案。
7.项目团队。包括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以及至少11名相关专家组成的专家团队(其中海南省信息化项目综合管理系统信息化专家库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2人,待供应商成交后评估阶段抽取),按顺序列出团队职务、姓名、专业、附技术职称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业绩材料(参见下条)。
8.工作经验。包括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专家组专家每人参与同类或相似行业项目评估评审业绩表、合同关键页、评估报告编审人员签章页复印件、以及各人员签署个人承诺书。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18:00前(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邮寄后请电话告知),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送至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851室(材料封面上需注明“海南省“扫黄打非”监管指挥平台等项目”,邮编570204,电子版请刻录光盘一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四)我委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评估服务单位。
(五)在成交供应商组织评估前,项目因不可抗力终止的,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因客观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成交供应商按照成交价不能履行评估服务的,我方有权收回成交通知书,终止评估工作。
(六)遴选确定的评估机构要对评估报告质量及结论负责,一经发现存在结论失实、高估冒算、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等情况,将严肃按照《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修订)》《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审计厅 海南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17〕1845号)处理,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由我委高技处具体负责,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沟通(电话:0898-65370931)。
附件:1.遴选咨询评估机构评分表
2.政务信息化项目咨询评估服务合同(模板)
3.项目评审咨询服务报价单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9日
关于遴选海南省“扫黄打非”监管指挥平台等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咨询评估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委拟公开遴选1家咨询评估机构,对海南省“扫黄打非”监管指挥平台等7个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咨询评估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需求
海南省“扫黄打非”监管指挥平台等项目主要涉及应急管理、金融服务、水文监测、智慧城市等领域的信息化内容建设,估算总投资约23778.15万元。拟定初步设计阶段咨询评估评审费32万元(含评标专家评审费),本次招标总控制价格为32万元。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类法人单位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列入公示名录)信息工程专业。
2.法人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项目团队成员无失信记录;
3.有与提供本咨询评估服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
4.咨询评估评审应当编评分离,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等编制单位不得参与本次遴选;
5.分项目分事项进行报价,报价不能超过控制价;
6.遴选机构专家劳务费由成交商支付;
7.项目拟委托一家有资质的咨询评估机构进行评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咨信等级不得低于编制单位的资信等级;
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填写报价后打印。
4.授权委托。包括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资信。包括供应商资信等级凭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团队成员身份证号在“信用中国”失信查询截屏。
6.项目评估工作方案。
7.项目团队。包括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以及至少11名相关专家组成的专家团队(其中海南省信息化项目综合管理系统信息化专家库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2人,待供应商成交后评估阶段抽取),按顺序列出团队职务、姓名、专业、附技术职称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业绩材料(参见下条)。
8.工作经验。包括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专家组专家每人参与同类或相似行业项目评估评审业绩表、合同关键页、评估报告编审人员签章页复印件、以及各人员签署个人承诺书。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18:00前(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邮寄后请电话告知),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送至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851室(材料封面上需注明“海南省“扫黄打非”监管指挥平台等项目”,邮编570204,电子版请刻录光盘一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四)我委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评估服务单位。
(五)在成交供应商组织评估前,项目因不可抗力终止的,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因客观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成交供应商按照成交价不能履行评估服务的,我方有权收回成交通知书,终止评估工作。
(六)遴选确定的评估机构要对评估报告质量及结论负责,一经发现存在结论失实、高估冒算、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等情况,将严肃按照《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修订)》《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审计厅 海南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17〕1845号)处理,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由我委高技处具体负责,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沟通(电话:0898-65370931)。
附件:1.遴选咨询评估机构评分表
2.政务信息化项目咨询评估服务合同(模板)
3.项目评审咨询服务报价单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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