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0.9.30
项目名称 | 镇江新区丁卯潘宗路38号11幢工业厂房转让 | 项目编号 | CQ(2020)第22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年9月3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年11月3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重新挂牌转让 |
标的 概况 | 镇江新区丁卯潘宗路38号11幢工业厂房 | ||
存放地 | 镇江新区丁卯潘宗路38号 | ||
标的现状 | 镇江新区丁卯潘宗路38号11幢,共四层。不动产证号:苏(2020)镇江市不动产权第0021715号,权利人: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权利性质:出让/其它,不动产用途:工业用地/工业,土地面积:2643.22㎡,建筑面积:3959.65㎡。目前入驻企业为:镇江国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租赁1-4层,租赁期限至2023年2月28日止。目前,无租金水电欠缴情况。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万元) | 1425.47 | |
评估基准日 | 2020年8月10日 | ||
评估机构 | 镇江中天恒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
转让底价 (万元) | 1425.47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9132119171686068X9 注册地:镇江新区大港镇通港路东(金港大道98号) 法定代表人: 王东晓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二、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关于2.5次产业园第11幢厂房资产转让的请示 苏瑞投发【2020】69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关于瀚瑞控股《关于2.5次产业园第11幢厂房资产转让的请示》的意见 (镇新国资复【2020】17号) 镇江市国有及城镇集体产权进场交易备案通知书编号:镇新国资转备第36号 |
特别 告知 | 待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全额房款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厂房移交,在抵押到期后与受让方办理过户等手续。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并将报名书面材料递交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余款,转让方与受让方同时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 |||||
标的交割 | 受让方成交价款与交易服务费交清,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厂房移交,转让方在抵押到期后与受让方办理过户等手续。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自受让方缴清交易服务费及全部交易款项后,转让方将厂房移交受让方。受让方应当协助转让方办理本厂房的交接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本资产的交付。转让方在该厂房抵押到期后与受让方办理过户等手续。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确认书》等要求,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查看标的,联系方式:张芹0511-83373570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0年9月30日上午9:00 至 2020年11月3日下午3:30止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zhenjiang.gov.cn/)查看相关信息,并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的材料:(1、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2、扫描件上传至交易网络平台报名系统中)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同意受让转让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需对受让方资格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作出承诺)(公告附件); 5.承诺函(公告附件) 6.其他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需对受让方资格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作出承诺)(公告附件); 3.承诺函(公告附件) 4.其他材料。 三、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进行资格审查。 四、备查文件 (一)镇江新区丁卯潘宗路38号11幢工业厂房出售简介、要求和照片 (二)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三)法人身份证 (四)进场交易委托书 (五)被委托人身份证 (六)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集团办公会第29号会议纪要 (七)苏(2020)镇江市不动产权第0021715号不动产证及宗地图 (八)镇江市国有及城镇集体产权进场交易备案通知书 (九)进场交易通知书 (十)关于瀚瑞控股《关于2.5次产业园第11幢厂房资产转让的请示》的意见,镇新国资复[2020]17号 (十一) 转让合同样本 (十二)资产清单表 (十三)进场交易登记表 (十四)受让方资格条件备案表 (十五)镇江新区国有产权转让进场交易通知书 (十六)房屋现状图 五、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由本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本中心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3、不符合受让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将不低于285万元保证金一次性缴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指定账户(应在报名截止前到账,否则无效),以确认其参与竞买。意向竞买人如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竞买未成交,所缴纳的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息);如竞买成功后我“中心”将保证金转为项目价款,如违约则转为项目违约金,如买受人违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如转让方违约则须另行承担与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约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有底价增加 | 增价幅度 (万元) | 2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0年11月5 日上午11: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支付。 | |||||
附件下载 | 《承诺函格式文本》、《对受让方资格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的承诺格式文本》、《收费标准》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转让方:张芹 :0511-83373570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汪女士:0511-85026306 | ||||
技术支持 | 4009980000 |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 |||||
单位地址 | 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七楼7016室 |
保证金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京润支行;
账 户: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请按照网上投标报名获取的账号信息进行正确操作。
保证金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黄山支行
账 户: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请按照网上投标报名获取的账号信息进行正确操作。
交易价款余款缴纳账户:交易系统中保证金账户
产权交易服务费交款银行
账户户名:镇江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分行
账 号:0000010079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