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常采竞磋[2022]0109号
二、项目名称:郑陆镇智慧民兵+管理与监督一体化指挥平台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分包1
中标供应商名称: 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人民币肆拾肆万零伍拾元整
中标供应商地址: 南京市虎踞路59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分包:1 服务范围:智慧民兵+管理与监督一体化指挥平台包括工作门户、协同办公平台、公告通知、民兵管理、智慧库房、任务管理、国防潜力数据、智慧分析数据、手机APP、基础支撑平台等 服务要求:智慧民兵+管理与监督一体化指挥平台必须做到规范性、开放性、先进性、扩展性、安全可靠性、易用性,实现“智慧人武、规范化建设、三态合一、融合发展、科学发展”的整体目标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后45天内 服务标准:智慧民兵+管理与监督一体化指挥平台必须做到规范性、开放性、先进性、扩展性、安全可靠性、易用性,实现“智慧人武、规范化建设、三态合一、融合发展、科学发展”的整体目标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卜竑斌,江涛,王文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是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或者政采贷平台(https://www.cz-credit.cn/zqt/)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文成
电 话:88969303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6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相关联系人:许女士
电 话:0519-85588152
开标评审相关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519-8558815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通知书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2.2 | 项目属性 | 项目属性:服务 |
2.3 | 科研仪器设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否 |
3.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
3.1 | 磋商前答疑会 | 不召开 |
4.2.5 | 标的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2 | 报价 | 报价的特殊规定:无 |
11.1 | 磋商保证金 | 免收 |
12.1 | 响应有效期 | 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 |
23.5 | 分包 | 除了“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情形以外,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 |
24.1 | 询问 | 询问送达形式:纸质书面送达 |
24.2 | 质疑 | 质疑送达形式:纸质书面送达 |
24.3 | 联系方式 |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采购人信息名 称: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联 系 人:吴文成电 话:0519-8896930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6楼采购文件相关联系人:许女士 电 话:0519-85588152开标评审相关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519-85588155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1-1 |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1-2 | 供应商信用记录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查询。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2-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1、供应商单独参与磋商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如磋商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2-2 | 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 | 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2-3 |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3-1 |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 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3、本表序号3-2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响应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 | 提供《联合协议》原件的电子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3-2 |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1 | 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2 | 响应完整性 |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由磋商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 |
3 | 响应报价 | 响应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由磋商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 |
4 | 报价唯一性 | 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分项报价表》,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5 | 响应有效期 | 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提供承诺书 |
6 | 签署、加盖公章 |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由磋商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 |
7 | 实质性格式 |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除前面已提供的实质性格式文件以外,还需提供:合同条款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8 | 实质性条款(★号条款)响应 | 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实质性条款(★号条款)要求的;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9 | 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 | 分包承担主体具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 |
10 | 分包意向协议(如有) | 按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电子件的;(如有) |
11 | 报价的修正(如有) | 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由磋商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 |
12 | 进口产品(如有) | 磋商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的内容时,供应商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由磋商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 |
13 | 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 | 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如有下列情形的,供应商的响应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响应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3)响应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响应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 |
15 | 公平竞争 | 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由磋商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 |
16 | 串通响应 |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系统判定使用同一机器注册码的计算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包含系统判定使用同一机器注册码的计算机提交或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17 | 附加条件 |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由磋商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 |
18 | 其他无效情形 | 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由磋商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评审材料 |
1.1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 25 | |
主观分 下列(2.1,2.2,2.3,2.4)评分项属于暗标评审项 | |||
2.1 | 总体方案:总体设计方案思路清晰、软件产品架构合理、设计合理。熟悉本项目业务范围和业务整体架构,提出项目整体建设方案。方案需要包括系统建设内容、设计思路、部署架构、系统培训、运维服务等内容。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等情况横向比较,方案完整且具体可行的得8分;方案基本满足要求,可操作性一般的得6分;方案不完全满足要求,可操作性较差的得4分;方案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且没有具体可操作性的得2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 | 8 | 提供总体方案该评分项属于暗标评审项目,各投标人(供应商)提供评审材料(含样品)中不能出现投标人(供应商)的名称、标志、标记以及其它能够体现投标人(供应商)的信息,否则本项不得分。 |
2.2 | 提供系统与原政府平台的对接方案,方案内容高效简洁、逻辑清晰、详实得4分;方案基本合理,逻辑基本清晰详实的得3分;方案欠合理、逻辑欠清晰详实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4 | 提供系统与原政府办公平台对接方案该评分项属于暗标评审项目,各投标人(供应商)提供评审材料(含样品)中不能出现投标人(供应商)的名称、标志、标记以及其它能够体现投标人(供应商)的信息,否则本项不得分。 |
2.3 | 提供项目实施计划和质量管理措施,全面完善的,得3分;实施计划和质量管理措施基本全面的,得2分;实施计划和质量管理措施不全面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3 | 提供实施计划和质量管理措施该评分项属于暗标评审项目,各投标人(供应商)提供评审材料(含样品)中不能出现投标人(供应商)的名称、标志、标记以及其它能够体现投标人(供应商)的信息,否则本项不得分。 |
2.4 | 提供系统培训方案,合理、可实施性强的,得3分;培训方案较为合理可行的,得2分;培训方案合理性、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培训方案未提供不得分。 | 3 | 提供系统培训方案该评分项属于暗标评审项目,各投标人(供应商)提供评审材料(含样品)中不能出现投标人(供应商)的名称、标志、标记以及其它能够体现投标人(供应商)的信息,否则本项不得分。 |
2.5 | 供应商提供郑陆镇智慧民兵+管理与监督一体化指挥平台软件演示,演示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演示内容:演示智慧人武管理工作门户、协同办公管理系统、网格化民兵管理系统、智慧库房管理系统、应急指挥中心系统、国防潜力数据系统、手机APP系统相关内容,所提供内容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界面与用户体验优化的得8分;所提供内容基本满足需求,界面与用户体验一般的得6分;所提供演示文件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界面与用户体验较差的得4分;所提供演示文件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界面与用户体验差的得2分。没有提供不得分。(注:需用平台或DEMO进行演示,PPT演示不得分) | 8 | 上传视频到政采交易平台演示,可多个视频,单个文件不超过50M,且不得存在链接 |
客观分 | |||
3.1 | 供应商自2019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指挥平台开发项目案例,需提供合同扫描件,符合条件的每个案例得2分,满分6分 | 6 |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2 |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 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各得2分,满分6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ISO27701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应用软件开发,否则不得分),得3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ISO22301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软件的设计开发,否则不得分,满足条件的得3分。供应商具有颁发日期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大数据服务平台类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一例得2分,满分6分,没有不得分。(软件著作权名称不同的,提供功能说明,由评委判定) | 18 |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3 | 该项目需指派一名项目经理,该项目经理具备高级工程师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注册信息安全管理人员(CISO)证书、IT服务工程师ITSS证书,每具备一个得2分,仅计一人得分,最高得8分,没有不得分。该项目需指派一名技术经理,该技术经理具备数据库管理工程师证书、容灾备份管理师证书、主流数据库厂家高级认证、CISAW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每具备一个得2分,仅计一人得分,最高得8分,没有不得分。该项目的技术团队中(除项目经理及技术经理)具备网络工程师高级证书、红帽(RedHat)认证证书、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人员认证CCSRP证书,有一人具备得2分,最高得6分,没有不得分。 | 22 | 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证书对应人员并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
3.4 | 供应商在本地设有服务网点或提供中标后在本地设立服务网点承诺函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 3 | 提供现有机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
序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郑陆镇智慧民兵+管理与监督一体化指挥平台建设项目 | 45 | 1项 | 建设智慧人武管理工作门户、建设统一协同办公管理系统、建设公告通知管理系统、建设网格化民兵管理系统、建设智慧库房管理系统、建设任务管理系统、建设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国防潜力数据系统、建设智慧分析数据系统、建设手机APP系统、搭建基础支撑平台,为整个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提供基础支撑。 |
序号 | 系统名称 | 功能描述 |
1 | 智慧人武管理工作门户 | 个人办公门户 |
1 | 智慧人武管理工作门户 | 领导监管门户 |
1 | 智慧人武管理工作门户 | 业务统计分析(各分中心业务分析统计图表) |
1 | 智慧人武管理工作门户 | 公告通知 |
2 | 协同办公管理系统 | 日常办公 |
2 | 协同办公管理系统 | 文件管理系统 |
2 | 协同办公管理系统 | 档案管理系统 |
2 | 协同办公管理系统 | 行政管理 |
2 | 协同办公管理系统 | 交流共享 |
2 | 协同办公管理系统 | 安全应急 |
3 | 公告通知管理系统 | 通知管理 |
3 | 公告通知管理系统 | 我的通知 |
3 | 公告通知管理系统 | 发送通知 |
4 | 网格化民兵管理系统 | 网格划分管理 |
4 | 网格化民兵管理系统 | 网格员管理 |
4 | 网格化民兵管理系统 | 民兵连信息管理 |
4 | 网格化民兵管理系统 | 民兵信息管理 |
4 | 网格化民兵管理系统 | 统计分析 |
5 | 智慧库房管理系统 | 库房信息管理 |
5 | 智慧库房管理系统 | 器材类别管理 |
5 | 智慧库房管理系统 | 器材信息管理 |
5 | 智慧库房管理系统 | 器材入库管理 |
5 | 智慧库房管理系统 | 器材出库管理 |
5 | 智慧库房管理系统 | 器材库存一览 |
5 | 智慧库房管理系统 | 器材大屏显示 |
6 | 任务管理系统 | 任务类型管理 |
6 | 任务管理系统 | 任务管理 |
6 | 任务管理系统 | 任务定制 |
6 | 任务管理系统 | 任务执行 |
6 | 任务管理系统 | 任务结果 |
6 | 任务管理系统 | 任务考核 |
7 | 应急指挥中心系统 | 可视化面板大屏显示 |
7 | 应急指挥中心系统 | 应急指挥 |
7 | 应急指挥中心系统 | GIS地图 |
7 | 应急指挥中心系统 | 装备器材智慧信息 |
7 | 应急指挥中心系统 | 各类任务信息 |
7 | 应急指挥中心系统 | 视频监控 |
8 | 国防潜力数据系统 | 企业潜力 |
8 | 国防潜力数据系统 | 人员动员潜力 |
8 | 国防潜力数据系统 | 物资动员潜力 |
8 | 国防潜力数据系统 | 战备动员潜力 |
8 | 国防潜力数据系统 | 党政机关潜力 |
8 | 国防潜力数据系统 | 其他单位潜力 |
8 | 国防潜力数据系统 | 退役军人数字化管理和动态维护 |
8 | 国防潜力数据系统 | 优抚对象数字化管理和动态维护 |
9 | 智慧分析系统 | 人员信息分析 |
9 | 智慧分析系统 | 装备信息分析 |
9 | 智慧分析系统 | 任务信息分析 |
9 | 智慧分析系统 | 公告信息分析 |
10 | 手机APP系统 | 登录退出模块 |
10 | 手机APP系统 | 个人信息模块 |
10 | 手机APP系统 | 装备信息模块 |
10 | 手机APP系统 | GIS地图模块 |
10 | 手机APP系统 | 公告通知模块 |
10 | 手机APP系统 | 任务模块 |
10 | 手机APP系统 | 综合数据展示模块 |
10 | 手机APP系统 | 管理员模块 |
11 | 基础支撑平台 | 组织架构管理 |
11 | 基础支撑平台 | 人员管理 |
11 | 基础支撑平台 | 统一用户身份认证 |
11 | 基础支撑平台 | 权限管理 |
11 | 基础支撑平台 | 系统框架 |
11 | 基础支撑平台 | 智能表单 |
11 | 基础支撑平台 | 用户数据对接 |
11 | 基础支撑平台 | 用户权限对接 |
11 | 基础支撑平台 | 系统数据对接 |
11 | 基础支撑平台 | 统一消息服务 |
11 | 基础支撑平台 | 统一日志服务 |
11 | 基础支撑平台 | 服务器运维管理 |
序号 | 阶段 | 付款条件 | 付款期限 | 付款比例 | 备注 |
1 | 1 |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 甲方接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之日后10日内 | 30 | |
2 | 2 | 项目最终验收通过后 | 甲方接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之日后10日内 | 50 | |
3 | 3 | 终验结束后,甲方立即组织审计,审计报告形成后 | 甲方接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之日后10日内 | 15 | 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审定价的95% |
4 | 4 | 本项目终验通过之日起满2年维保期后 | 甲方接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之日后10日内 | 5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总价(含 %税) |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序号 | 分包承担主体名称 | 分包承担主体类型(勾选) | 资质等级 | 拟分包合同内容 | 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 | 占该采购包预算金额的比例(%) |
1 | □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
2 | □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
… | ||||||
合计: |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序号 | 投标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 | |
序号 | 投标项目名称 | 大写 | 小写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品牌商标 | 规格型号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投标价格 |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品牌商标 | 规格型号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价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合 计 |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 |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内容 | 偏离情况 | 说明 |
…… |
对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 |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 | 说明 |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毕业学校和学历 | 专业 | 职称 | 专业培训及证书 | 责任或分工 | 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 |
项目时间 | 项目甲方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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