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2024-2026年度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8/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代理组织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2024-2026年度知识产权代理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工作。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2024-2026年度知识产权代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TCC2400514384)。

二、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采购人拟采购专利代理服务,委托代理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专利申请及与专利有关的知识产权方面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查新检索、专利技术挖掘、专利申请代理(含撰写申请文件),包括中国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代理,发明实质审查;PCT专利申请代理及海外专利申请代理(含翻译)、专利复审代理、专利无效宣告代理、专利侵权诉讼代理、代理缴纳专利申请及年费各项官方费用、外方律师费,以及海外专利年费和其他专利服务(办理证书副本或著录项目变更)等(根据各服务内容实际据实结算)

2.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3.本项目最高限价含税):70万元。最终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830本协议有效期内委托的案件,双方的权利义务至该案件结案授权或终止,不受本协议期限限制

5.服务地点:北京市。

三、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 “三证合一”,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则需再提供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书;并提供最近一年度的供应商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告经过审计的证明材料,或其基本户的开户行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近1年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效的供应商近1年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供应商信用状况良好,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不良经营行为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以及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或者较大数额(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承诺书)

采购人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一小时期间查询供应商的不良经营行为,供应商存在不良经营行为的,其响应将被作为无效响应被拒绝。

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5.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并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可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

7.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其他机构有任何关联。供应商供应商主要股东、供应商高管或主要负责人不得与采购人有任何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须提供承诺书

8.供应商被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须提供承诺书

10.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专利代理机构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分包。须提供承诺书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供应商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磋商

注:以上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自2024年0820日至2024年082717:00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发售方式:网络发售。在www.jstcc.cn平台免费注册(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已在代理机构注册过的供应商,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供应商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技术支持电话:400 058 0203,025-83303461,13951767623,18951662500),线上支付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发票。

售    价:300元人民币(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五、澄清和答疑

各供应商如果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澄清和答疑要求,请于2024年0828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yzc@jitc.cn(提供WORD格式的澄清要求(无须盖章),和PDF或JPEG格式的澄清要求(须盖章)各一份。邮件标题备注某某公司对(项目名称)的澄清要求)此后不再接受澄清和答疑要求。

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0902093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西大街1号新侨饭店B座6层B62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材料现场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西大街1号新侨饭店B座6层B627

邮政编码:210024

联系人:叶子超    叶逢春

联系电话:18551720186

传真:025-83240905

电子邮件:yzc@jitc.cn

采购人: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