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铜仁石阡年产10万吨富锶矿泉水生产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勘察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17/06/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江明
公告正文

工程项目:铜仁石阡年产10万吨富锶矿泉水生产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勘察招标

招 标 人:铜仁市银海矿产开发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7613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阡分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地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江明 总分:81.98

报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 10号文收费标准下浮42%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建工岩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王徽 总分:63.35

报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 10号文收费标准下浮41%

第三中标候选人:核工业华东二六七工程勘察院

项目负责人:叶勇 总分:62.47

报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 10号文收费标准下浮41%

公示期: 2017614日至2017616

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公示时间:2017614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