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云县县级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社会化租赁服务采购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6/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jzcg2024-02-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邓镇云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九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美玲1838898347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YNJZCG2024-02-02(招标文件编号:YNJZCG2024-02-02)
二、项目名称:云县县级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社会化租赁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临沧市大华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锦绣江山二期B3 幢 109 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汽车租赁服务
下浮率(%):5.0000000
 
供应商名称:临沧市交通运输集团雷鹰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云县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云县爱华镇草皮街客运站内3-2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汽车租赁服务
下浮率(%):5.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临沧市大华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汽车租赁服务      为云县县级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提供定点汽车租赁服务。      1、供应商所投租赁车辆必须为自有车辆。
2、租赁车辆注册登记时间须在8年以内。
3、租赁车辆保险要求。供应商应对租赁车辆向保险公司投保必要的险种,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不少于200万元,人员座位险不少于20万元/每座,险种齐全。客运企业统筹买保险的可参与本次采购,但需附详细的赔付方案。
4、供应商成交后须按要求在提供公务出行服务的车辆上安装北斗车载定位终端并接入“社会租赁车辆服务平台”公布车辆类型、价格、驾驶员、运行状态等相关信息(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接受用车单位自由遴选。结合实际用车需求,优先提供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
5、租赁车辆价格要求: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租赁车辆的租车费、驾驶员劳务费、停车费、洗车费等因素,并按下浮率进行报价。
6、公务租赁过程中,驾驶员为用车单位人员,且因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超出保险赔付范围由用车单位负责;驾驶员为成交供应商人员因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损失或其它意外事故产生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全部负责。
7、驾驶员要求
7.1驾驶人员年龄不能超过50岁。
7.2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5年以上驾驶经历,驾驶10座以上车辆须有从业资格证。
7.3无吸毒、酒驾、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暴力犯罪等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7.4供应商用于保障本项目服务的驾驶员须向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管理股)备案,并按时参加中心组织的交通法规、保密知识、职业操守、急救技能培训。
7.5租赁车辆为新能源汽车的,车辆实际续航里程不应低于300公里,提供新能源车租赁服务的,需自行完成充电桩及充电运营平台的建设。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再续签合同。      满足采购人需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临沧市交通运输集团雷鹰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云县分公司      汽车租赁服务      为云县县级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提供定点汽车租赁服务。      1、供应商所投租赁车辆必须为自有车辆。
2、租赁车辆注册登记时间须在8年以内。
3、租赁车辆保险要求。供应商应对租赁车辆向保险公司投保必要的险种,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不少于200万元,人员座位险不少于20万元/每座,险种齐全。客运企业统筹买保险的可参与本次采购,但需附详细的赔付方案。
4、供应商成交后须按要求在提供公务出行服务的车辆上安装北斗车载定位终端并接入“社会租赁车辆服务平台”公布车辆类型、价格、驾驶员、运行状态等相关信息(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接受用车单位自由遴选。结合实际用车需求,优先提供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
5、租赁车辆价格要求: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租赁车辆的租车费、驾驶员劳务费、停车费、洗车费等因素,并按下浮率进行报价。
6、公务租赁过程中,驾驶员为用车单位人员,且因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超出保险赔付范围由用车单位负责;驾驶员为成交供应商人员因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损失或其它意外事故产生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全部负责。
7、驾驶员要求
7.1驾驶人员年龄不能超过50岁。
7.2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5年以上驾驶经历,驾驶10座以上车辆须有从业资格证。
7.3无吸毒、酒驾、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暴力犯罪等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7.4供应商用于保障本项目服务的驾驶员须向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管理股)备案,并按时参加中心组织的交通法规、保密知识、职业操守、急救技能培训。
7.5租赁车辆为新能源汽车的,车辆实际续航里程不应低于300公里,提供新能源车租赁服务的,需自行完成充电桩及充电运营平台的建设。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再续签合同。      满足采购人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爱玲、罗国富、刘云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成交服务费按一次性包干价:每家成交供应商12000.00元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时一次性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云县爱华镇东大街1号        
联系方式:邓镇云/13578443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九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塘平社区迎春巷4号4号楼105室            
联系方式:周美玲/183889834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美玲
电 话:  18388983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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