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1.96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浩芳
中标公司广东守静律师事务所41.9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关于大鹏新区水务局常年法律顾问合同(2024年度)项目信息公开

关于大鹏新区水务局常年法律顾问合同(2024年度)项目信息公开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鹏发财函〔2018〕1779号)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项目名称: 大鹏新区水务局常年法律顾问合同(2024年度)项目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如询价情况、以往项目履约评价情况等):新区水务局自行采购的大鹏新区水务局常年法律顾问合同(2024年度)项目(服务期限12个月)于2023年12月11日完成采购工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采购过程及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新区水务局拟定以下单位为项目候选供应商,候选供应商、报价及综合评分情况如下:广东守静律师事务所报价41.96万元,综合得分80.6分;广东生龙律师事务所报价42万元,综合得分78.98分;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报价60万元,综合得分74.7分;广东鹏翔律师事务所报价43.2212万元(无效报价),综合得分0分。经新区水务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鉴于广东守静律师事务所在综合评定中得分最高,确定广东守静律师事务所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41.96万元。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东守静律师事务所 
项目成交金额:419600.00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一)对水务执法、行政管理等涉及到的有关法律问题、重大决策及行政执法行为等,进行法律方面的解答、论证,必要时以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形式进行解答,提供充分、可行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二)审查相关业务合同、内部规章制度、行政执法文书等,进行起草、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三)协助甲方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工作
应甲方要求,负责代理甲方作为被复议机关的复议案件,具体处理以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联系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单位或部门,开展证据收集等前期准备工作;
2.草拟行政复议答复书及证据材料清单;
3.参与行政复议听证及相关案件审议工作;
4.根据行政复议决定提出书面执法建议。
(四)应要求参加水务行政执法案件审查会议等,现场解答法律问题,提出法律意见;
(五)协助甲方做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工作
1.协助定期梳理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
2.协助开展催告和执行申请文书制作工作;
3.协助提交强制执行相关法律文书;
4.参与法庭调查,开展案件执行相关工作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六)协助甲方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检查工作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业务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七)协助甲方开展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工作,确保行政依法,符合法律法规和案卷评查。
(八)按依法行政要求为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事项法制审核等事项提供专业意见。
(九)协助甲方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案卷按依法行政要求进行整理,并做好相关保密工作,定期出具依法履职风险评估提示和法律顾问评估报告。
(十)开展水务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法制宣传工作。
(十一)协助甲方对涉及甲方及甲方下属事业单位的诉讼案件进行调查,确定处理方式和策略,必要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书。
(十二)代理甲方行政、民事等诉讼类业务。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水务局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4号楼 
联系人:杨浩芳、凌涛
联系电话:0755-28336651
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5日

 

备注:
一、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试行)》所列示的项目,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应当将项目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如询价情况、以往项目履约评价情况等)、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开。但以下项目除外:
1.《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试行)》所规定的项目;
2.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
3.已经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集中采购项目(该类项目遵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信息公开)。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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