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湘江流域捞刀河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江流域捞刀河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浏阳市湘江流域捞刀河
(沙市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浏发改资〔2023〕261号)、《关于浏阳市湘江流域捞刀河(源头
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浏发改资〔2023〕262号)和《关于合并调整浏阳市湘江流域捞刀河(沙
市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浏阳市湘江流域捞刀河(源头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浏发改资
〔2023〕27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浏阳市沙市镇人民政府,勘察设计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加自筹,招标人为浏阳市沙市镇人民
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浏阳市浏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浏阳市沙市镇、社港镇。
2.2 建设规模:1、清理捞刀河流域历史遗留生活垃圾,清理量3万吨;2、捞刀河沿岸修建生态护坡,长度30公里;3、捞
刀河沿岸配套建设生态步道19公里;4、捞刀河流域修建人工湿地,面积为0.8平方公里;5、改造15条生态沟渠,长度为38公
里;6、建设污水管网24公里,完善周边居民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总投资估算15342.14万元。本次勘察设计招标上限价为:
198万元。
2.3 招标范围:(1)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勘察及测量工作,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初步设计(含地勘测量)、技施(含地勘测量、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设计服务以及招标人要求完成的相
关事项;(3)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
等)。
2.4 服务期限:总服务期:45日历天,现场服务期另计。其中:(1)初步设计(含地勘报告):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25日
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书,并按要求配合招标人向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手续;送
审稿通过审查5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文件审定稿及图纸,并配合招标人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初
步设计报告的审批手续。(2)技施(含地勘测量、招标设计、施工图审查)设计及现场服务阶段:初步设计批复后10日历天
(招标人有特殊要求除外)向招标人提交技施(含地勘测量、招标设计、施工图审查)设计文件,配合建设单位做好技施审
查。技术审查后5日历天后提交技术设计报告、施工图纸等(审定稿),现场服务自提交技施(含地勘测量、招标设计、施工
图审查)设计文件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备注:总服务期不包含政府相关部门审查时间,具
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或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始计算,其中最终设计服务时间以招标人批准的中标人提供
的进度计划为准,若项目建设滞后则本合同服务期顺延到合同所有内容进行完成为止。>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
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近5年内(指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必须完成过1个项目总投资不少于6700万元的水环境综合治理
(包含河道治理、流域治理、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
体牵头人)正式员工。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个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设计任务的投标人。联合
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
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
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
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应由设计单位牵头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
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7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
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
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
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8 其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26日09时止(北京时间)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须先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址:http://csggzy.cn/)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
书后在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网址: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 )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
联系:0731-89938899)。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采用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网上发布,投
标人在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本项目需要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9-26 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
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和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在线递交投标文
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7.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40)分钟内完成。
7.3开标地点:招标人在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网
址:https://gcjs.csggzy.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
标。招标人同时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8、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8.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fgw.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浏阳日报》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31-83601308。
11、联系方式
(1)招标人:浏阳市沙市镇人民政府
地址:浏阳市沙市镇
联系人:肖先生
电 话:13548958186
(2)招标代理机构:浏阳市浏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浏阳市集里街道民俗文化步行街72-74号
联系人:刘娇婧(项目负责人)、胡敏
电 话:0731-83630118,15874289389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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