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小额地质勘察定点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114-00063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联系人-024-2532038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昱良024-8980267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4年小额地质勘察定点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小额地质勘察定点单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14-00063
项目名称:2024年小额地质勘察定点单位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5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8月0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最高限价:300元/延长米,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响应文件无效。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详细内容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自主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身负责。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审,电子评审有关事宜按《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执行。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5.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自行解密,无需等待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提供任何场地及电子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
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
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9-1号
联系方式:024-25320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营盘北街3号七星公馆6号10楼
联系方式:024-89802670
邮箱地址:lnzdxmglyxgs@163.com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华南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中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709865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昱良
电  话:024-8980267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