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1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
金额
10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湖州槐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替代燃料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 湖州槐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 长兴县煤山镇煤槐路1668号 | 本项目拟建场地位于湖州槐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内,利用水泥窑窑尾附近的空地新建设替代燃料储存库房4120m2,采用现有2条4000t/d和1条7500t/d的熟料生产线,实现替代燃料利用量1116 t/d的能力,配套物料储存及输送设施、入窑喂料设施,利用高热值固废作为水泥熟料生产线的替代燃料,年利用替代燃料约36万吨,可节约燃煤23.4万吨,减少CO2排放38.39万吨。该项目建设与实施,对浙江省水泥窑大比例利用替代燃料具有开拓性的意义。同时也积极响应了国家关于大力发展可再生资源要求,符合国家积极开展和推进可再生资源的战略方向。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项目实施后,企业现有水泥熟料生产线窑尾废气经废气治理设施(精准SNCR脱硝装置+SCR脱硝装置+高效布袋除尘器+窑灰-石膏法脱硫装置)处理后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346-2023)表1规定的II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2规定的II阶段排放绩效要求以及《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物控制标准》(GB30485-2013)表1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的相关标准。本次项目在新建的2座替代燃料暂存车间以及配套计量仓、转运站配套有布袋除尘器对产生的粉尘进行有效收集处理,经处理后排放粉尘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346-2023)表1规定的II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新增职工生活污水依托企业厂区内现有生活污水预处理装置预处理后,厂区内回用,不外排。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企业厂区内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项目产生的除尘收集粉尘可返回纳入暂存车间暂存的替代燃料中;产生的废滤袋混入替代燃料入窑焚烧;产生的职工生活垃圾则由环卫部门清运。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
2 | 冷链设备和智能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康帅冷链设备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南太湖电子信息产业园 | 康帅冷链设备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拟投资49823.41万元,实施冷链设备和智能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拟建地位于长兴县煤山镇南太湖电子信息产业园,占地面积约35613m2,总建筑面积约74629.77m2,拟购置空调翅片高速冲压自动生产线、翅片成型模、全自动长U弯管机、光纤激光切割机、数控折弯机等设备,预计投产后可达年产29500台制冷设备、1800套工商(用户侧)储能柜、2200套模块化智能农业种植箱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通过建筑物内设置的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要求。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应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长兴建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达标排放。企业应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生活垃圾、食堂固废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边角料、废焊材和焊渣、废包装材料、集尘灰及废滤芯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旧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油桶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安全处置。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
3 | 浙江兴汉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智能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浙江兴汉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镇工业园区 | 企业拟总投资1000万元,拟租用浙江长兴县天辰磁业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镇工业园区的已建闲置厂房,购置锯床、激光焊接机、折板机等设备,项目建成达产后形成年产环保设备180套、清洗设备90套、环保设备零部件4500吨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切割下料粉尘加强地面清扫,散落的金属颗粒以一般固废计;焊接烟尘收集后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氨、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排放限值)等相应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长兴和平清泉排水有限公司(虹星桥厂)处理达标排放。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pH调节+过滤+RO反渗透+低温蒸发)部分回用于水洗用水,其余为浓水进入低温蒸发器(其中冷凝水回至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残液作危废处理、其余部分为日常损耗),生产废水不外排。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项目边角料、散落的金属颗粒、不合格品、一般包装材料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含油金属屑、废包装瓶、桶、废切削液、污泥、废RO膜、废过滤器、残液、废机油、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6023835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科,邮编313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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