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嘉街项目房屋拆除工程邀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12/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嘉街项目房屋拆除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荔城区新泰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邀请 招标,邀请单位为:1.福建普尔泰集团有限公司2.福建科骏建设有限公司3. 福建福凯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拆除总建筑面积约7.6万㎡;中标单位须按发包单价乘以拆除结算总面积支付给招标人旧房拆除综合回收金;
拆除施工范围::最终拆除结算面积以指挥部实际征迁丈量且签约交房面积为准。
2.3 工期要求:中标人应在开具交房通知单(征迁房屋交接验收单)的时间次日起3个日历天内将所接收到的旧房门窗拆除,10个日历天内将房屋拆除并将拆除后的残渣清理完毕。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如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每逾期一日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50000元。逾期五日后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和旧房拆除残值回收金,且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无条件撤离拆除范围,甲方有权再邀请或另委托其他拆除单位配合拆除任务。
2.4 工程质量要求:各类房屋应整体拆除,含基础、主体、构筑物、地上附着物、场地清理整平及渣土外运。房屋拆除须拆至周边道路标高再往下30公分,且房屋所有构成材料包括回填土、地基等应清理干净,保障今后工程施工条件,残渣堆放地点由中标人自理(残渣须于拆除三日内清运出项目区域且清运道路路线问题自行协商解决,弃置点要符合有关部门要求,不得在项目区域内加工堆放沙石)。施工过程中,必须保障周边非拆除范围文物保护单位、地方人文建筑等的构筑物等不受破坏及影响,必要时,必须采用特殊大型拆除机械(剪刀臂手等)进行拆除。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永嘉街项目房屋拆除工程,拆除总建筑面积约7.6万㎡,拆除后垃圾清运完整,残渣堆放地点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解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3.4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3.5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2 年 12 月 21 日起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下载的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01 月 03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人民政府三楼武装部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投标人应以现金的形式在开标时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在开标时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按招标公告要求足额缴纳,应密封完整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本项目招标项目编号;②或银行保函;③或工程担保保函。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提交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提供纸质保函原件应能够现场通过互联网验证真伪。具体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修订《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履约和质量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莆建管〔2021〕4号)和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推广应用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投标人未满足以上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要求,不予接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人单位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三日内退还。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审查合格的最高报价中标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荔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tlc.gov.cn/)上发布招标公告。
9.公告其他说明:参加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无异常状况及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开标场地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近14日内有疫情重灾区接触史、发热、乏力、咳嗽、呼吸不畅等不适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地。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排队递交(间隔1米)并出示“闽政通”八闽健康码(绿码)、核酸检测(48小时有效期),方可参与投标,请各投标人提前下载“闽政通”并完善八闽健康码信息。未按以上要求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10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莆田市荔城区新泰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电 话:胡先生
联 系 人:13959507776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
招标代理机构: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18050573338
联 系 人: 小胡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本招标项目永嘉街项目房屋拆除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荔城区新泰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邀请 招标,邀请单位为:1.福建普尔泰集团有限公司2.福建科骏建设有限公司3. 福建福凯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拆除总建筑面积约7.6万㎡;中标单位须按发包单价乘以拆除结算总面积支付给招标人旧房拆除综合回收金;
拆除施工范围::最终拆除结算面积以指挥部实际征迁丈量且签约交房面积为准。
2.3 工期要求:中标人应在开具交房通知单(征迁房屋交接验收单)的时间次日起3个日历天内将所接收到的旧房门窗拆除,10个日历天内将房屋拆除并将拆除后的残渣清理完毕。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如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每逾期一日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50000元。逾期五日后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和旧房拆除残值回收金,且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无条件撤离拆除范围,甲方有权再邀请或另委托其他拆除单位配合拆除任务。
2.4 工程质量要求:各类房屋应整体拆除,含基础、主体、构筑物、地上附着物、场地清理整平及渣土外运。房屋拆除须拆至周边道路标高再往下30公分,且房屋所有构成材料包括回填土、地基等应清理干净,保障今后工程施工条件,残渣堆放地点由中标人自理(残渣须于拆除三日内清运出项目区域且清运道路路线问题自行协商解决,弃置点要符合有关部门要求,不得在项目区域内加工堆放沙石)。施工过程中,必须保障周边非拆除范围文物保护单位、地方人文建筑等的构筑物等不受破坏及影响,必要时,必须采用特殊大型拆除机械(剪刀臂手等)进行拆除。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永嘉街项目房屋拆除工程,拆除总建筑面积约7.6万㎡,拆除后垃圾清运完整,残渣堆放地点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解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3.4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3.5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2 年 12 月 21 日起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下载的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01 月 03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人民政府三楼武装部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投标人应以现金的形式在开标时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在开标时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按招标公告要求足额缴纳,应密封完整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本项目招标项目编号;②或银行保函;③或工程担保保函。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提交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提供纸质保函原件应能够现场通过互联网验证真伪。具体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修订《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履约和质量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莆建管〔2021〕4号)和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推广应用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投标人未满足以上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要求,不予接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人单位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三日内退还。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审查合格的最高报价中标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荔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tlc.gov.cn/)上发布招标公告。
9.公告其他说明:参加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无异常状况及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开标场地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近14日内有疫情重灾区接触史、发热、乏力、咳嗽、呼吸不畅等不适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地。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排队递交(间隔1米)并出示“闽政通”八闽健康码(绿码)、核酸检测(48小时有效期),方可参与投标,请各投标人提前下载“闽政通”并完善八闽健康码信息。未按以上要求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10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莆田市荔城区新泰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电 话:胡先生
联 系 人:13959507776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
招标代理机构: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18050573338
联 系 人: 小胡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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