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莱州市千里海岸观光廊道阳光海湾新城支线建设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支线建设
设计施工总承包
水泥混凝土路面
完全利用中桥1座
新建涵洞
初步设计优化
施工图设计及批复
现场技术服务
参加交(竣)工验收
施工图纸
工程量清单
公路行业设计
工程设计
金额
2219.99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
预算金额
2219.99万元
招标公司
莱州汇信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
烟台盛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孙艺荣0535-2551789
标书截止时间
2023/06/04
投标截止时间
-
公告正文
莱州市千里海岸观光廊道阳光海湾新城支线建设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20230529-LZ008s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莱州市千里海岸观光廊道阳光海湾新城支线建设工程EPC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莱州汇信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莱州汇信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莱州市千里海岸观光廊道阳光海湾新城支线建设工程EPC项目
2.2建设地点:莱州市
2.3项目规模:项目位于城港路街道,起于西朱杲村北,止于朱旺村南,全长3.556公里,路基土石方51.36千立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25.24千平方米;完全利用中桥1座,新建涵洞4道,平面交叉4处;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路面宽7米。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共1个标段,为总承包(EPC)项目,设计部分包含初步设计优化、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文件、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及参加交(竣)工验收等;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140天,其中设计工期20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批复),施工工期12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不低于初步设计标准且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城市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同时应满足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设计及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应确保符合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的各项要求。
2.7安全目标:项目实施中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8质量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9招标控制价:2219.99万元。其中,设计部分控制价18.46万元,施工部分控制价2201.53万元,投标人各部分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莱州市千里海岸观光廊道阳光海湾新城支线建设工程EPC项目
项目位于城港路街道,起于西朱杲村北,止于朱旺村南,全长3.556公里,路基土石方51.36千立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25.24千平方米;完全利用中桥1座,新建涵洞4道,平面交叉4处;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路面宽7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3.投标企业的其他要求
全部标段: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从业企业-设计企业、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要求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履约在建。
(2)项目总工1人,要求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履约在建。
(3)设计负责人1人,要求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设计负责人之间不可兼任。
(5)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
3.3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项目总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2)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该报告作为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内容,在开标现场公示。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协议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5-30 18:00至2023-06-04 18: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4.3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州分中心2号开标厅(莱州市为民街598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index.j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烟台福莱易通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6788613。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媒介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
1.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rj/123696.jhtml。 2.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参与开标活动,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61.156.14.109:10008。'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莱州汇信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烟台盛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莱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15 层
地 址: 莱州市华旗绿城商务楼B座301室
邮 编: 261400
邮 编: 261400
联 系 人: 郭超
项目负责人: 孙艺荣
电 话: 0535-2568115
电 话: 0535-255178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765268092@qq.com
电子邮件: shengda1219@163.com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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