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火车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长沙高铁南站<em>防疫</em>人员闸机通道系统项目(第二批)合同公告
金额
38.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6/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hcg-2022030800262
预算金额38.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YHCG-CS-202203080026-1
采购人(全称): 长沙火车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高铁南站防疫人员闸机通道系统项目(第二批)
(3)采购计划编号: YHCG-20220308002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长沙高铁南站防疫人员闸机通道系统项目(第二批)硬件集成实施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383000
合计金额小写: 383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 叁拾捌万叁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计金额小写: 383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 叁拾捌万叁仟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4-15 —— 2022-04-30

3.2 履行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乙方应当至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

2、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38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1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质保期满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

4.2 收款账户: 建设银行和平路支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43001728661050000678) 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 、 硬件设备的保修和维护

1)乙方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技术支持和服务”)的内容包括电话支持、现场服务、设备维修支持、电子邮件支持、因特网支持和提供系统应急策略等内容。

2) 从所有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一年质保 。免费服务期届满后,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每年收取相应服务费。

3 ) 乙方 提供每周 7×24 小时 服务。接到 甲方 通知后应确保 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排除故障。如 甲方要求提供现场服务,应在 2小时内到达 甲方 指定地点。

2、信息系统的保修和维护

1)本项目的免费保修与维护期限为 1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设备生产厂商对本项目所应用的部分设备的保修期规定超过上述期限的,则该部分设备应当按照生产厂商规定进行免费保修。

2)免费保修与维护期间,乙方提供 7×24小时 的技术支持服务。

3 )质保期内,当软件有升级版本时,及时为 甲方 提供升级服务。

4)免费保修与维护期间内,如由于乙方原因需要对本项目中的部件(包括软件和硬件)予以更换或升级的,则该部件的保修期应当相应延长。保修与维护期满后甲方需乙方继续提供维护的,应当另行签订协议。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交付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内容进行交付,如涉及文档及文件交付的,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包括纸质及电子版式并可供阅读。如约定甲方可以使用或拥有某软件源代码的,乙方应当同时交付该软件的源代码。

2)乙方应当在每项交付 5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安排交付事宜。

3)因甲方原因导致交付不能按时进行的,乙方可相应顺延交付日期,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硬件设备检验

硬件设备交付后 5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对设备的规格、数量等状况进行检验,并记录检验情况。如交付的硬件设备与约定不符的,乙方应当及时予以更换或补足并重新提交检验。

3 、项目验收

1)甲方应在 乙方提出验收请求 后 10个工作日内指派工程技术人员和代表与乙方共同进行验收测试,经测试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验收测试标准的,则由甲方签署乙方提交的项目验收报告和验收合格证书。

2)验收不合格,乙方应立即进行重新调试,直至测试结果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验收测试标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在 乙方提出验收请求 后,甲方无正当理由未在约定期限内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本项目验收合格。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成立项目组或指定专门人员参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并负责与项目相关的各部门协调,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2)甲方应当依据本项目工程的条件、性质及乙方的要求提供施工、安装和集成环境。甲方未能提供的,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配合乙方做好需求分析、系统设计及测试等工作。

4)配合乙方的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

5)甲方有权在本机构内不受任何限制地使用合同内所包含的各项产品及服务。

6)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付款。

7)第三方监理(注:如集成项目不涉及监理,则本条不予考虑)

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作为本项目的监理。监理方依甲方的授权,对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行监督,对项目合同和文档资料进行管理,并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项目实施监理的,甲方应当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机构、监理内容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当取得《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合格的项目管理、质量管理和售后服务。

2)乙方有权向甲方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现有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对本项目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甲方应当予以配合。

3)乙方认为甲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补齐、补正。甲方未按照约定补齐、补正,也未做出合理解释的,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为保证项目质量和进度,乙方须成立专门项目组。其中,乙方委派人员应当与本项目的实施要求相适应,并如实向甲方提供所有成员的名单、职责和联系方式。

5)为保证项目组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乙方在更换项目组成员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6)乙方项目组人员进入甲方场地,必须遵循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管理。

7)乙方依据项目进度,在甲方所需的合理时间之内,提前 5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提供相应工程环境。

8)乙方应根据甲方的管理要求,提供完整的文档和材料,并做好技术转移工作。软件产品应以光盘介质装载。
7.违约责任
7.1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20日内对违约行为进行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20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和说明。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违约行为而造成的法律责任。

2、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第三章规定的时间支付合同价款即为违约,延期付款在10周以内的,每周偿付损失费为应支付金额的0.2%,但对延期付款的偿付损失费,最多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延期付款的偿付损失付款将不解除合同各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职责。如延迟付款晚于合同规定日期10周,乙方有权取消合同,甲方应赔偿由此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取消合同并不免除甲方支付罚金的责任。

3、由于甲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完成初验或终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初验或通过终验即为违约,延期交工在10周以内的,每周偿付损失费为合同总额的0.01%,但对延期交工的偿付损失费,最多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提交初验报告的日期之间的天数(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如提交终验或通过终验晚于合同约定日期10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

5、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投标文件提供相应质量标准的硬件设备及软件服务,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花侯路黎托客运枢纽大楼四楼地址:长沙临空经济示范区人民东路二段412号
法定代理人:谢国富法定代理人:伍文亮
委托代理人:缪杰委托代理人:李征宇
电话: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电话: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传真:0731-85880521传真:0731-88317007

附件列表 :
  1. 成交通知书.pdf
  2. 长沙联通起草合同-长沙高铁南站防疫人员闸机通道系统项目(第二批).doc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393/g5tpk4EBAwz1xFa_7kFb.html

公告原网站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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