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翠恩1773100913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30
公告正文
邯郸市智慧水务中心项目——智慧水务系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智慧水务中心项目——智慧水务系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邯郸市丛台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023年度【丛审投资备字】第21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覆盖邯郸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辖子公司全部涉水主营业务范围,包括原水、制水、供水、售水、用水、排水全业务链,项目建设范围为邯郸市主城区。
项目充分利用物联网、数值模拟、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地理信息、计算机通信网络和各采集控制终端为基础,采集高精度的水务底数数据,构建广泛覆盖的物联感知体系,搭建满足业务分析应用的数值模型,建成集成化的智慧化业务应用系统,为水务业务的动态感知—精细管理—智慧分析—调度决策提供一站式服务。
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内建成并通过验收,其中设计周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675日历天;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为满足相应设计深度,设计质量应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设备采购及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验收规范标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邯郸市智慧水务中心项目——智慧水务系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包括:(1)智慧水务标准体系构建;(2)水务设施修补测及三维建模;(3)物联感知体系建设;(4)业务应用体系建设;(5)数值模型建设;(6)网络建设;(7)机房(水务云)建设;(8)调度指挥中心建设等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方案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配合移交、相关培训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测绘资质证书乙级(专业含:工程测量)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方面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牵头人提供)。
3.1.2财务要求:(1)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牵头人提供)。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水排水、软件开发或软件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工程总承包在建项目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一个信息化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的原件扫描件,如合同扫描件没有体现项目负责人的,需提供合同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
(2)设计负责人具有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
(3)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1.4信誉要求:(1)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牵头人提供);
(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3.1.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一个智慧水务(包括供水或排水)平台软件开发或系统集成项目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的原件扫描件)。
3.1.6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2)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政策,即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盲评”及“分散评标”招标人代表和其他专家“不见面”评标方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开编制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即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应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采取明标评审、技术标部分采取暗标评审。未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人组成成员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进行确认)。
(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投标事宜。
(4)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书需有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负责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递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07 00:00 至
2023-11-13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1-30 09:1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使用CA证书加密上传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邯郸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中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荀子北大街3号锦河湾11号楼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218号尚峰汇C座1单元2703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王宸 联系人: 赵翠恩
电话: 0310-3018998 电话: 17731009135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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