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望城区第一中学:民族团结多功能活动中心布展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所有产品达到国家相应的标准,保证质量。
二、相关标准:
所有产品必须符合产品的相关技术、安全的国家现行标准。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3.4.2.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4.2.2、安装调试
1.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移交给采购人。
3.在产品运输、保管、安装、维护过程中的一切意外事故由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4.按规范要求做好基础处理并安装在采购人指定位置。
3.4.2.3、质量保证
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本项目质保期为叁年,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3.4.2.4、售后服务
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为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学校。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六、验收标准:
1.合同签订完成且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后3个月内组织项目验收,本项目按照简易验收程序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招标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招标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3.5.1、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市望城区第一中学。
2.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
3.付款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额的95%,余款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次性无息付清。
3.5.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材料,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产生的所有费用,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所有产品达到国家相应的标准,保证质量。
二、相关标准:
所有产品必须符合产品的相关技术、安全的国家现行标准。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3.4.2.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4.2.2、安装调试
1.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移交给采购人。
3.在产品运输、保管、安装、维护过程中的一切意外事故由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4.按规范要求做好基础处理并安装在采购人指定位置。
3.4.2.3、质量保证
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本项目质保期为叁年,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3.4.2.4、售后服务
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为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学校。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六、验收标准:
1.合同签订完成且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后3个月内组织项目验收,本项目按照简易验收程序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招标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招标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3.5.1、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市望城区第一中学。
2.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
3.付款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额的95%,余款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次性无息付清。
3.5.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材料,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产生的所有费用,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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