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任泽区邢家湾镇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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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S1301000274001561002002 | ||||||||||||||||||||||||||||||||||||||||||||||
招标内容: | |||||||||||||||||||||||||||||||||||||||||||||||
任泽区邢家湾镇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泽区邢家湾镇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已由邢台市任泽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任泽区邢家湾镇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变更的批复任邢审投资批〔2024〕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任泽区邢家湾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任泽区邢家湾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邢台市任泽区邢家湾镇王村、滏北、牛辛寨、刘庄。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内容包括隆尧县界至王村东西路、滏北至穆口、滏东至穆口、污水处理厂东西路以北至新一东西路以南、牛辛寨到孙庄天鹅湖小区新建混凝土道路,包括土方开挖与回填、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水泥混凝土面层;牛辛寨到孙庄天鹅湖小区改建混凝土道路,包括旧混凝土路面拆除、垃圾外运土方开挖与回填、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水泥混凝土面层等工程内容。本项目务工人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不低于总报价的36.16%,用工人数不低于132人。计划工期:建设工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月。本项目最高限价:4522486.36元。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10 00:00至2024-12-1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30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商务标与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为暗标,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实现评审专家“盲评”。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提出。 受理单位:邢台市任泽区邢家湾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李绍迪,受理电话:0319-7528105); 河北鸿之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宋立云,受理电话:0319-2291058,邮箱:hbhongzhiye@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邢台市任泽区行政审批局 电话:0319-7600918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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