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东区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信息化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2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11/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河东区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信息化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YNB-2023-078)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河东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河东区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信息化监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2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河东区档案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服务内容:河东区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对标数字档案馆测评标准,覆盖局域网、
政务外网、互联网三套网络,建设完善的数字档案馆应用系统及系统运行、备份.安全防护
等支撑软硬件平台,本次采购内容为河东区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信息化监理服务,具体详见
项目需求书。监理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并通过国家级数字档案馆
测试(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东区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信息化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东区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信息化监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
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
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原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及本单位为其缴纳本月社保缴纳证明(本月尚
未缴纳社保的,则提供上月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
标结果。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者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日期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
纳记录凭证或2022年度整年的完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
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
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0 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并加
盖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
规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或通信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原
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8)监理人员:(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
驻现场代表,若总监兼任总监驻场代表的,则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
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投标资格,总监理工程师还应具有本科及以
上学历;总监应为机电工程专业;(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
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应为机电工程专业相关专业。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可以参
与开标。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原件,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市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
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为判定依据。
(10)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
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原价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y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08日09 时00分到2023 年11月14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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