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奇台将军庙煤田火区(1火区)灭火工程土石方工程机械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8679.22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clxc(2024)-63-hw
预算金额8679.22元
招标联系人石鑫1859914004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丹22378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新疆奇台将军庙煤田火区(1 火区)灭火工程土石方工程机械租赁项目公开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XJCLXC(2024)-63-HW)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奇台将军庙煤田火区(1 火区)灭火工程土石方工程机械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 8679.219174,招标人为新疆维吾 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九地质大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标段一包含配备挖掘机(6m³)8 台、自卸卡车(65t)40 台、推土机(≥320HP)2 台、液压破碎锤 1 台、洒水车 2 台,以上机械均需提供合格证书及来源的证明材料(来源证 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协议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标段二包含 配备挖掘机(6m³)8 台、自卸卡车(65t)40 台、推土机(≥320HP)2 台、液压破碎锤 1 台、洒水车 2 台,以上机械均需提供合格证书及来源的证明材料(来源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 于: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协议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奇台将军庙煤田火区(1 火区)灭火工程土石方工程机械租赁项目标段一火 区南部; (002)新疆奇台将军庙煤田火区(1 火区)灭火工程土石方工程机械租赁项目标段 二火区北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奇台将军庙煤田火区(1 火区)灭火工程土石方工程机械租赁项目标段一火区 南部)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 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近 3 年(2021 年 0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 项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2.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其他禁止情形: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002 新疆奇台将军庙煤田火区(1 火区)灭火工程土石方工程机械租赁项目标段二火区 北部)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 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近 3 年(2021 年 0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 项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2.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其他禁止情形: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05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09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需提供资料①营业执照;②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应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 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扫描件);③投标人近 3 年(2021 年 0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 项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中 标通知书)。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按标段提供资料),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 予发放招标文件。领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 格的确认以开评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所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 责。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6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后递 交至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19 楼 1913 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 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6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19 楼 1913 室
七、其他
1、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规模:标段一包含配备挖掘机(6m³)8 台、自卸卡车(65t)40 台、推土机(≥320HP)2 台、液压破碎锤 1 台、洒水车 2 台,以上机械均需提供合格证书及来源的证明材料(来源证 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协议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二包含配备挖掘机(6m³)8 台、自卸卡车(65t)40 台、推土机(≥320HP)2 台、液 压破碎锤 1 台、洒水车 2 台,以上机械均需提供合格证书及来源的证明材料(来源证明材料
包含但不限于: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协议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标段一服务期限:2024 年 09 月 05 日开工,2025 年 10 月 31 日竣工,工期 422 日历天。
标段二服务期限:2024 年 09 月 05 日开工,2025 年 10 月 31 日竣工,工期 422 日历天。(3)投资额:标段一 3037.726711 万元;标段二 5641.492463 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变更、答疑及招 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6)本项目标段一及标段二不得兼中兼得。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九地质大队。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九地质大队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环中路 497 号
联 系 人:石鑫
电 话:1859914004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1915 室 联 系 人: 任丹
电 话: 2237888、17799414311
电子邮件: 137165791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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