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保资产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系统集采项目”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松函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1.2.3.4.5.6.7.(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磋商当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金融或证券或资管或保险行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系统建设类似项目实施案例(须提供案例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合同时间页及盖章页复印件或用户签发的证明复印件并盖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5)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6)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9)本项目要求软件产品原厂商响应,提供《原厂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8.9.(1)(2)(3)(4)(5)10.11.12.步骤一: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商务应答材料和一次报价)递交到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2304会议室。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商务、技术方案以及一次报价的进行初审。
步骤二:根据各供应商应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召集所有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就技术需求、服务范围以及价格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允许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做调整。但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磋商并审核合格,并得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供应商应于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按磋商最终确定的技术条件、服务范围将最终报价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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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业务联系人:李松函、李昕怡、李雯、王毕申
电<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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